国企供应链公司,要学会承担贸易风险!只有承担贸易风险,才有管理贸易风险的能力,才有承担贸易风险的能力!

文摘   2024-12-28 11:07   天津  

让国企供应链公司承担贸易风险?你脑子没问题吧?相信很多人,都不用打开文章,只看这个标题就想喷。

这些人肯定会说,国企只有资金,然后既要营收、还要利润、还不要风险,还没有机制,肯定干不了这活,院长又在坐在办公室,在那胡说呢!

那你告诉我,国企贸易,下一步咋发展?

直接不干了?

如果直接不干,那倒简单了。

如果国企贸易公司两头在外贸易,不突破单一资金模式,不解决机制问题,未来一定死路一条!

国企从事两头在外的贸易,主要以资金介入,但是很多公司却只挣资金的钱,干资金的事。之前因为监管松,国企供应链公司都是通过合同的形式,把贸易风险转移给上下游企业。

但是现在根据监管要求,必须要承担贸易风险了。

如果你在业务中承担贸易风险,又不了解贸易风险,你又没有承担贸易风险的能力,那就惨了。

01

国企供应链公司为什么不想承担贸易风险

国企供应链公司,为什么在两头在外的贸易中,不想承担贸易风险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国企机制的问题。国企内部有着一套严谨规范的决策体系,层级分明且流程冗长。集体决策、层层审批机制虽旨在保障决策的严谨性,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却与贸易市场瞬息万变的特性相悖。面对突发贸易风险,繁琐流程使得迅速反应沦为奢望。

二、不懂贸易业务。贸易业务综合性强,涵盖商品学、物流学、国际商务、金融等诸多领域知识。当前,不少国企贸易岗位人员专业背景多元,部分出自行政管理、财务会计等非贸易专业领域,致使其贸易实操技能与专业知识储备不足。

三、收入成本考虑不合适。与民营企业相比,国企在贸易中可能更依赖于资金收益,如利息收入等,而非通过买卖差价赚取高额利润。这种收益模式使得国企在贸易中的盈利能力相对较弱,而承担贸易风险则需要深度参与贸易过程,这往往导致收入难以覆盖成本。

四、贸易风险大。贸易风险相比资金风险,一点都不小。包括商品的质量、数量、通关、交付,特别是价格风险,国企供应链公司本来就挣资金那点钱,如果要承担这么高的贸易风险,那肯定不合适。

五、国企追求低风险。国企经营主要是保值和增值,保值是第一位的,所以一般都会选择低风险业务。但是贸易业务,刚才说过了,经常出现风险,出现风险就要追责,所以国企,包括员工,都不愿意承担这个风险。

02

现在贸易业务表面上不承担贸易,但其实也承担了

之前监管比较松的时候,国企贸易企业为了降低业务风险,在签订合同时,通过合同条款,把贸易风险转移给上下游企业及合作方,自己只承担资金风险。

比如:

在合同中约定,上游企业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特别是符合下游客户标准,如因质量问题给下游客户造成损失的,由上游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在合同中约定,上游企业保证所供货物数量符合合同约定,如因数量问题给下游企业造成损失的,由上游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在合同中约定,上游企业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交付货物,如因延迟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给下游企业造成损失的,由上游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在合同中约定,当货物价格低于市场价格或者约定的价格,下游企业需要及时补足保证金,如果不补足,保证金没收,自己有权力把货物卖给别人;

进口贸易,在合同中约定,下游企业保证所供货物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如因海关监管问题造成损失的,由下游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在合同中约定,下游企业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支付货款,如因延迟付款或者付款不符合约定给上游企业造成损失的,由下游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在物流合同中约定,货物在仓储、运输过中,出现问题,由物流公司赔偿,或者干脆由上下游企业负责物流。

以上条款,看似把风险都转移给了上下游企业及合作方,但是,实际上国企贸易企业还是承担了风险。因为,当上下游企业违约时,国企贸易企业能否顺利获得赔偿,取决于许多因素,比如:

上游供货质量和数量不合格,如果上游企业资信能力又差,即使合同中有赔偿条款,也无法获得赔偿;

即使与下游客户合同约定,货物价格低于市场价格,下游需要及时补充保证金,但是如果下游客户不及时补充保证金,你又没有及时把货物销售出去,价格一直跌,你是不是承担了价格风险?

你给上游供应商预付,上游供应商没有及时供货,造成下游客户履约违约,上游又没有履约能力也没有赔偿能力,你是不是要承担风险?

货物在仓储、运输过程中,出现丢失、毁损,而物流企业资信能力弱的情况下,你是否承担风险?

因此,国企贸易企业虽然可以通过合同,把贸易风险转移给上下游企业及合作方,但是,上下游企业及合作方资信问题或者引起其他纠纷,实际上,国企供应链公司还是承担了风险。

03

因为不懂贸易,所以国企供应链公司经常被骗

在从事两头在外的贸易中,国企供应链公司由于不懂商品的质量、数量、结算工具、物流、海关等,往往容易被骗,这些欺诈行为不仅会导致资金损失。

在商品质量方面,国企供应链公司可能缺乏对商品的深入了解,难以准确判断商品的质量。

一些不法供应商可能会利用这一点,以次充好,将劣质商品销售给国企。当这些商品被客户发现质量问题时,国企将不得不承担退货、赔偿等责任,从而遭受资金损失。

在商品数量方面,国企供应链公司也可能因为缺乏经验而受骗。一些供应商可能会通过虚报数量、短斤少两等手段来骗取国企的资金。如果国企没有严格的验收流程和制度,就很难发现这些问题,从而遭受经济损失。

不懂商品的结算工具,合同中只是简单地约定信用证或者承兑汇票,而不考虑商品的特性、上下游企业的需求,以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不懂商品的物流,合同中只是简单地约定由哪一方负责运输,而不考虑商品的特性、运输条件、运输时间、运输成本、运输风险,以及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纠纷;

不懂商品的海关监管条件,合同中只是简单地约定由哪一方负责报关,而不考虑商品的特性、进出口许可、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检验,以及报关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

虽然合同中都有风险转移条款,但是,由于国企贸易企业不懂贸易,在签订合同时,未能充分考虑商品特性、上下游企业需求、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以及贸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导致风险转移条款无法发挥作用,最终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

04

监管对于国企供应链公司承担风险有哪些要求

2013年,国资委针对央企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风险事件,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从事大宗商品贸易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国资发综合〔2013〕88号),各地方国资委也陆续下发了这个文件,要求所属企业遵守这个规定。

2024年,国务院出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也明确把融资性贸易和虚假贸易做为追究责任的重要条款。‍‍‍

十不准中,关于要回归贸易本质,承担贸易风险的条款涉及的条款主要有:

一、不准开展任何形式的融资性贸易

融资性贸易合同条款通常存在垫资、融资、借款本金、借款利息等借款合同常见表述,本质是无商业实质、以贸易业务为名对外提供资金,或通过结算票据、办理保理、增信支持等变相提供资金,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便利,充当融资通道,极易滋生腐败。融资性贸易资金方缺乏对货权的实际掌控,缺少对货物市场波动的关注,存在巨大资金风险,必须严格禁止。

融资性贸易与贸易有啥区别?主要标准包括是否深度参与贸易、是否承担贸易风险、利润、上下游是否关联及循环贸易等几个重点。

二、不准开展对交易标的没有控制权的空转、走单等贸易业务。

空转、走单等贸易的典型特征是缺少对交易标的的控制权,主要有以下情形:交易标的控制权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都未发生变更;交易前交易标的已由上游交易对手全部直接转移给下游交易对手占有;交易中中央企业对交易标的无实质控制,下游交易对手无需通过中央企业即可从上游交易对手直接获取交易标的;交易完成后交易标的仍然被上游交易对手或与其存在特定关系的企业占有并控制。

三、不准开展有悖于交易常识的异常贸易业务。

不得开展货物流、票据流和资金流“三流”不齐备的贸易业务。不得开展无法有效判断交易标的真实性的贸易业务,如不参与货物收、发环节,无法提供运输、仓储等物流环节单据、验收或贸易环节中其他的外部单据,仅能提供与上下游企业之间自制的发货单或收货单;不关注货物存储状态,长期不进行实地盘点、对账,仅以存储场地提供的库存证明作为货物存在依据。如开展上下游合同条款高度一致、签订日期相同或相近且差价率明显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异常贸易业务,要严格核实商业实质,对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要坚决禁止,确有特殊理由的要报集团审批。

未来,深度参与物流,是所有国企供应链公司符合监管风险最重要的措施之一。但是深度参与物流,就得承担物流风险。

四、不准违反会计准则规定确认代理贸易收入。

部分中央企业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四条关于代理交易的收入确认把握不到位,全额确认代理贸易业务收入,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中央企业应当综合考虑与代理贸易业务相关的风险转移、价格确定等事实和情况,以及委托加工业务中原材料核算情况,按照谨慎原则以净额法确认代理贸易或委托加工业务收入,防止虚假做大规模。

要想把贸易业务收入,按照全额法计算,最核心的因素,就是是否承担贸易风险,包括货物的价格风险、物流中的丢失和毁损、对下游是否承担责任等风险。

除了国资监管外,司法判决、金融监管、税务和海关,其实都要求贸易公司要回归贸易的本质,也就是要承担贸易风险。

05

国企供应链公司要学会承担哪些贸易风险

国企贸易企业要想降低业务风险,必须学会承担贸易风险,而承担贸易风险的前提是了解贸易风险,只有了解贸易风险,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国企贸易企业在贸易过程中,需要承担的贸易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一、产品质量和数量风险

国企贸易企业在贸易过程中,需要对所供货物的质量和数量负责。如果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货物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都会给下游企业造成损失,从而给国企贸易企业带来风险。

二、物流风险

国企贸易企业在贸易过程中,需要对货物的运输负责。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丢失,或者运输时间、运输方式不符合合同约定,都会给上下游企业造成损失,从而给国企贸易企业带来风险。

三、交付风险

国企贸易企业在贸易过程中,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交付货物。如果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延迟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都会给上下游企业造成损失,从而给国企贸易企业带来风险。

四、价格风险

国企贸易企业在贸易过程中,需要对货物的价格负责。如果货物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者上下游企业恶意压价、抬价,都会给国企贸易企业带来风险。

五、海关风险

国企贸易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中,需要遵守海关监管要求。如果因为各种原因导致货物被海关扣留、退货、罚款等,都会给国企贸易企业带来风险。

六、上游不发货风险

国企贸易企业在贸易过程中,如果上游企业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按时发货,会导致国企贸易企业无法按时交付货物给下游企业,从而给国企贸易企业带来风险。

七、下游不要货风险

国企贸易企业在贸易过程中,如果下游企业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按时接收货物或者拒绝接收货物,会导致国企贸易企业货物积压、资金占用等问题,从而给国企贸易企业带来风险。

这些风险,不是要求国企要全部的,硬担,需要权衡收益、成本、损失比,然后哪些该担、担多少、哪些通过风险转移的方式转移、、、

06

只有承担贸易风险,才能具有贸易风险管理能力,最终才能承担贸易风险的能力

只做资金生意,只做代理,其实是锻炼不了也学会不了真正风险管理能力的,有些事情,只有你亲身经历过了,才能真正的体会到。

正所谓:心不苦,则智慧不开;身不苦,则福禄不厚!

一,只有承担贸易风险,才会培养贸易风险意识。因为要承担贸易风险,所以才会从管理层到基层员工,都要时刻保持警惕,对潜在的风险保持高度敏感。

二,只有承担贸易风险,才会具备丰富的贸易经验和专业知识。只有对商品的数量、质量、贸易流程、市场行情、政策法规等方面有深入的了解和认识,企业才能更加准确地判断风险的大小和可能性,从而制定出更加合理的风险管理措施。

三,只有承担贸易风险,才具备建立完善的贸易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

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监控、风险应对等环节。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风险。

同时,还需要加强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在风险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四、只有承担贸易风险,才会需要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只有员工具备了足够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降低企业的风险。

五、只有承担贸易风险,才会加强内部监管。国企贸易企业需要加强内部监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业务流程,加强风险防控。同时,还需要加强内部审计和监察,及时发现和纠正业务违规行为。

六、只有承担贸易风险,才会寻求外部支持。国企贸易企业可以寻求外部支持,比如与专业的风险管理机构合作,共同应对潜在的风险。

为了共同应对贸易风险,国企供应链公司可以与其他企业、行业协会或金融机构建立合作与联盟关系。通过共享资源、信息和经验,企业可以更加有效地识别和应对潜在的风险;同时,合作与联盟还可以帮助企业拓展市场、提升竞争力。

七、只有承担贸易风险,才会利用保险和金融工具。为了降低贸易风险带来的损失,国企供应链公司可以考虑利用保险和金融工具进行风险转移和分散。

例如,可以购买货物运输保险、质量保险等,以降低货物在运输和交付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损失;可以利用信用证、保函等金融工具,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为了防范价格风险,才会考虑到利用期货衍生品。

07

自营+代理,是国企供应链公司学会承担风险的最好方式

那么国企供应链公司,如何才能学会承担风险呢?那只能深度参与,深度参与最好的方式就是自营。

如果国企供应链公司全靠自营,也不现实,资源有限、风险又大,所以延伸出来,自营+代理,其实是最好的组合方式。

一、自营业务的风险与收益

自营业务是指国企供应链公司直接参与贸易的各个环节,包括采购、销售、物流等。这种模式下,公司能够直接控制贸易流程,确保产品质量和交货期,从而建立稳定的供应链关系。

然而,自营业务也伴随着较高的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汇率风险等。这些风险可能导致公司面临资金损失、货物积压等问题。

为了降低自营业务的风险,国企供应链公司需要采取一系列风险管理措施,如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加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信用评估、利用金融衍生品对冲汇率风险等。

同时,公司还需要优化采购和销售策略,提高库存周转率,降低运营成本。

二、代理业务的风险与收益

代理业务是指国企供应链公司作为中间商,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贸易服务,如代理采购、代理销售等。这种模式下,公司不直接参与贸易的各个环节,而是依靠上下游企业的资源和能力来完成贸易。

代理业务的风险相对较低,因为公司不承担货物的所有权和交货期的责任。然而,代理业务的收益也相对有限,主要依赖于佣金和服务费。

为了增加代理业务的收益,国企供应链公司需要提高服务质量,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贸易服务。

同时,公司还需要积极开拓新的客户群体,扩大市场份额,提高业务规模。

三、自营+代理模式的优势

1、风险分散:自营和代理业务相结合,可以分散公司的风险。自营业务虽然风险较高,但收益也相对较高;而代理业务则风险较低,收益也相对稳定。两者相结合,可以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2、资源互补:自营和代理业务在资源上具有一定的互补性。自营业务需要公司具备较强的采购和销售能力,而代理业务则需要公司具备良好的服务能力和客户关系。两者相结合,可以充分利用公司的资源,提高整体运营效率。

3、市场拓展:自营和代理业务相结合,有助于公司更好地拓展市场。自营业务可以帮助公司建立稳定的供应链关系,提高市场份额;而代理业务则可以帮助公司开拓新的客户群体,增加业务规模。

只管资金,不管贸易,不管供应链,其实是之前,包括现在金融机构做供应链金融的老路,这条路如果依赖大的核心企业信用,其实是没有问题的,如果转移到供应链公司的模式来,其实是有问题的。

只有承担贸易风险,才能具有贸易风险管理能力,从而具备承担贸易风险的能力,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风险,降低业务风险,实现稳健经营,才能往上下游延伸。

具有贸易能力,承担贸易风险,这不仅是监管的要求,也是贸易本质的要求,也是未来走向集成供应链模式的要求!

国企供应链公司做业务都不想承担风险,但是最后都出了风险!
国企贸易业务,实现0风险是不可能的,想吃肉不挨揍是不科学的!
大宗商品贸易融资,银行没干好,为什么供应链公司就能干好呢?
国企,你连货都不认识,干个锤子供应链贸易!
国企做贸易,可以挣资金的钱,但是不能只干资金的事!
产业能力,决定国企供应链公司的风控能力!

五道口供应链研究院
关注我们,与100万管理者一起学习产业供应链管理的疑点、难点、痛点、重点和关键点!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