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案引言
在本年度法律实践中,我们代理了一起涉税金额达千万级的重大涉税行政案件。案件核心争议之一是税务部门认定企业偷税,理由是企业业务定性有误,把应归为建筑服务(税率9%)的业务当成劳务派遣(税率6%),适用了较低税率,被推定为主观故意。但实际上,企业因错用税率未享受到建筑服务清包工简易征收率3%的税收优惠,已经承担了比同行高出近一倍的税负。这一争议既关乎企业切身利益,也反映出税收征管在复杂实际场景下的难题。
近期,新增值税法颁布带来两项关键变化:一是取消容易混淆的“增值税劳务”类目,把相关业务并入“应税服务”体系,简化明晰了征税范围;二是明确简易计税征收率固定为3%。这些改变针对以往税收领域概念模糊、分类杂乱的问题,减少了税务纠纷,也为本案件的公正审理奠定了新法规基础,提供了有力依据。
二、增值税法立法背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税收法定原则,要求2020年前将税收条例上升为法律。截至2024年12月,我国已拥有14部税收相关法律,其中近日立法通过的增值税法是关键一环。
长期以来,增值税暂行条例对我国经济建设贡献显著。宏观层面,众多重大基建项目如高铁建设、大型水利工程等,其资金多依赖于增值税暂行条例保障下的税收;微观层面,企业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到产品销售的各个环节,都与增值税暂行条例紧密相连。
然而,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新业态不断涌现,传统制造业加速智能化转型,企业经营模式日益复杂。在此背景下,增值税暂行条例暴露出诸多问题。从法律位阶看,其作为行政法规,权威性和稳定性不足,难以应对复杂经济现象,对新兴经济行为的规范缺乏力度。在管理范围上,面对跨境电商直播带货、数字产品交易等新兴业务,相关规定模糊不清甚至存在空白,导致税务部门征管困难,企业纳税无所适从,和税法的公平性有所冲突。
鉴于此,2022年12月至2024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增值税法草案进行了多轮深入审议。广泛征集各方意见,三易其稿,以填补征管漏洞,使其契合经济发展需求,稳步迈向税收法定、税收公平之目标。
直至截稿,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传来重磅消息,12月25日,会议表决通过了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此次立法是我国税收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取得重大进展,将为我国税收征管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依据,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
税务部门由此获得明确的执法依据,无论是新兴业态还是传统业务中的增值税问题,都能依据法律条文进行准确处理,提升了征管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对于企业而言,税务部门监管更加严格规范,企业必须从内部管理、财务管理到业务模式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整,严格按照新法要求合规纳税,以保障税收征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推动经济健康发展。
三、增值税法主要内容解读
(点击查看大图)
四、税收法制趋势
税收法定原则强化
增值税法实施后,税收法定原则得到巩固。未来税收制度将扎根于法律,立法授权条款精简,关键税收内容由法律界定。这提升规则透明度与稳定性,纳税人做经济决策时,能依据法律条文预估税务成本,助力企业财务规划与战略布局,维护纳税人权益,减少因规则不明导致的损失。从税收公平角度来看,严谨明晰的法律条文明确了各类税收要素,像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率以及计税依据等。以增值税法为例,精准区分不同行业、业务模式下的应税行为及适用税率,无论是大型制造业企业,还是小型商贸公司,亦或是新兴的互联网服务企业,只要从事相同性质的应税业务,都遵循统一税率标准纳税,杜绝因规则模糊产生的税收歧视,保障各经济主体税负分配的起点公平,为税收公平奠定坚实基础。
税收优惠政策完善
税收优惠政策将从零散走向结构化、协同化。相关部门优化其结构布局,使各税种优惠配合,还建立全流程管理机制,涵盖制定、实施与监督环节,确保优惠精准落地,减轻符合条件企业负担,激发企业创新与发展动力。在追求税收公平方面,其注重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统筹规划与合理布局。优惠政策紧密围绕国家产业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发展目标等宏观导向有序设立。对于科技创新、节能环保等符合国家发展重点方向的企业给予精准扶持,通过减免税等优惠手段助力其成长壮大;在区域层面,针对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企业,适度给予税收优惠以吸引投资、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这种基于政策导向的税收优惠安排,并非偏袒个别企业,而是着眼于整体经济结构优化与均衡发展,以公平且富有前瞻性的方式,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促进全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公平增长。
法律衔接无缝化
增值税法与其他相关法律,尤其关税法协同性增强。进出口环节,增值税与关税规定深度融合,如进口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更精准,消除法律 “缝隙”,构建连贯税收法律网,提高征管协调性与一致性,为税务执法和企业进出口业务提供指引,预防税收漏洞与征管难题。同时,统一的法律框架使得进出口企业在税收待遇上更加公平,避免因法律冲突或模糊地带导致部分企业不当获益或受损,进一步维护税收公平环境。
征管方式智能化
数字化时代,大数据、云计算赋能税收征管。数据共享成常态,电子化征管普及。电子发票让交易数据实时传递、精准追踪,为征管供数据支持。第三方征管协助与信息共享制度完善,实现税务与其他部门信息互通、协同作战,提升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促使企业加快税务信息化建设。在此过程中,智能化征管依托统一的法律规范运行,税务部门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利用技术手段进行征管,减少人为操作差异,确保对所有纳税人一视同仁,保障税收过程中的公平公正,例如在税款核定、税务稽查等环节,借助智能系统和法定标准,让每个纳税人都得到公平对待。
五、增值税法立法对企业合规管理的影响和应对
《增值税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增值税制度,规范增值税的征收和缴纳,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在此之前,我国现行税种实体法(不含《税收征收管理法》)中,仅有《环境保护税法》和《关税法》引入了立法目的条款,而将保护纳税人权益写入立法目的的,《增值税法》是第二部。这一立法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它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提供了更为明确且合理的方向指引。
此外“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原则的贯彻落实,对企业产生了深刻影响,显著增强了企业的合规需求。
(一)部门协同,管理趋严
在税收征管的革新进程中,增值税法正式立法通过是关键转折点,其第三十五条构建的税务机关与多部门协同机制,有力推动征管变革,深刻影响企业经营。
增值税遵循 “四流一致” 原则,即合同流、资金流、货物流与发票流相互印证。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持续追踪企业生产技术升级、产能波动,精准掌握企业发展动态。某制造企业引入新生产线使产能提升,产能变化关联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与销售各环节,若申报增值税时不如实反映业务增长,与工信部门共享数据交叉核验,货物流与申报数据易不符,引发税务风险。
公安部门对涉税违法保持高强度打击态势。曾有跨区域虚开增值税发票团伙,虚构交易合同、伪造资金流转,为下游企业大量虚开增值税发票,涉案金额巨大。案件侦破后,涉事企业面临刑事追责,下游受票企业需补税、罚款,企业声誉受损。
海关与税务机关在进出口业务协同紧密,严格要求“四流一致”。外贸企业报关时,若低报货物价格,海关凭借专业价格评估体系与税务机关共享大数据资源,能迅速察觉。企业不仅要补缴少缴增值税、缴纳滞纳金,还可能面临海关信用评级下调,阻碍未来进出口业务拓展。不同贸易条款下,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适用税率有差异,企业申报不准易触发风险预警,陷入税务纠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强化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与信息实时共享,企业经营变动易被税务部门知悉。如一家原专注堂食的餐饮企业拓展外卖业务,经营范围改变,若未提前规划外卖业务增值税特殊处理,按原模式申报纳税会导致申报错误。
人民银行协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资金流向及金融业务监管严密,提升企业资金运作透明度。过去部分企业利用复杂资金流转架构,如设立多个关联账户、虚构资金往来,隐匿销售收入逃避纳税义务。如今,人民银行资金监测系统与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合规审查结合,能精准捕捉资金流异常波动。发现企业资金流向与经营业务不匹配,税务机关结合其他三流信息深入核查,企业违规行径将无所遁形。
(二)认知影响,逐项拆解
成本管控面临重塑
税收法定原则的强化,为企业税负与成本管控带来新契机与挑战。过去,企业依据暂行条例纳税,规则多变,税负计算复杂不稳定。如今增值税法明确细化关键要素,企业能更精准稳定地计算税负。如大型长期投资项目决策时,企业可依法律条文预估多年增值税税负并纳入成本核算,有效避免成本失控风险。
促使企业全面深入优化成本结构
采购环节,优先选择能提供合规足额进项发票的供应商,保障进项税额抵扣,降低采购成本;生产环节,关注生产工艺优化,平衡税负与产出效益;销售环节,结合增值税税率的变化以及市场竞争态势,制定合理的定价策略,确保利润空间不受税负波动过度影响,全方位重塑税负与成本管控体系,提升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税务筹划空间重构与挑战并存
一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的结构化、协同化发展为企业税务筹划开辟新空间。企业不再局限于零散寻找个别优惠政策,而是能梳理各税种优惠联动关系,依据自身业务和发展战略制定全面、科学、合理的税务筹划方案。如新能源科技企业,可通过合理安排研发资金的投入规模和时间节点,以及科学规划生产规模的扩张节奏,实现税负最小化,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盈利能力。另一方面,优惠政策的全流程管理机制对企业提出更高要求。企业需深入理解掌握每项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适用条件和申报流程,确保申报无误。
合规压力升级与竞争力重塑
进出口业务中增值税与关税的紧密联动,使涉外企业面临更高合规要求。企业不仅要熟悉增值税法,还需掌握关税法及二者协同细节,确保进出口业务税务处理准确合规。如外贸电商企业,若对进口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把握不准,可能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甚至行政处罚,出口退税申报也需要更加精准。
信息化转型迫在眉睫
征管方式智能化趋势下,电子发票普及和数据实时共享,要求企业财务系统与税务系统无缝对接,具备发票自动开具、接收、认证及数据自动采集、分析等功能。例如大型连锁零售企业,每日海量交易数据需及时准确处理,缺乏适配的信息化系统将无法按时申报纳税,甚至因数据传输问题触发税务预警,增加沟通成本和运营风险。
因此,面对严格的外部监管态势,企业唯有从内部发力,构建完善税务合规体系,依据 “四流一致” 梳理采购、销售、财务等环节流程,精细把控增值税处理细节,从合同签订、资金收付、货物收发到发票管理,都遵循税法规范。
(三)拥抱变化,主动应对
强化内部管理
企业应依据增值税法,全面梳理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从采购、生产到销售等各环节流程符合法规要求。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关键税务风险点进行监控与预警,如在混合销售行为界定、进项税额抵扣等方面,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要注重业财法税的整体协同,从业务源头开始,确保各项业务活动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下开展,明确各环节的法律责任和税务后果,避免因内部管理不善引发的财税风险。
提升专业能力
鉴于税收政策的复杂性和变化性,企业需加强税务团队建设,鼓励员工持续学习专业知识,定期参加税务培训,掌握增值税法及相关政策的最新动态。在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的法税律师作为外部专业顾问,借助其专业能力在业务确认、法律文书拟定、业务逻辑梳理以及涉税成本分析等方面提供精准指导,提升企业税务筹划与合规管理水平,以适应税收法治化要求。
优化国际业务流程
涉外企业要深入研究增值税法与关税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细节,针对进出口业务制定专门的操作手册,使进出口业务税务处理准确合规,避免因税务问题影响企业的海外发展。在开展国际业务合作时,充分考虑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法规差异,合理运用税收协定等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的国际税务成本,提升国际竞争力。
强化在涉税证据收集与固定方面的工作力度
一方面,审慎挑选契合企业业务特性与税务处理流程的财务管理软件以及专业的税务管理系统,全力打通财务与税务系统的数据链路,确保涉税数据流转顺畅,捕捉与税务相关的业务痕迹,为证据收集筑牢根基,有效防范因数据缺失或错漏引发的证据瑕疵风险,护航企业稳健运营。借助信息化工具的强大赋能,构建起对企业涉税数据全方位、实时性的监控与深度分析体系。企业能够凭借该体系,敏锐洞察业务开展过程中潜在的涉税风险节点,第一时间锁定关键数据,将其转化为有力的涉税证据,并以合规、严谨的方式予以固定,无论是以电子文档、影像资料还是系统日志等形式留存。如此一来,一旦面临税务核查或争议,企业便能迅速、精准地调取完备且具有说服力的证据资料,切实保障企业税务管理的严谨性、高效性,从容应对各类涉税挑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结语
总的来说,增值税法立法对企业影响深远,企业需积极应对。同时要注意的是,以往部分企业经营过度强调民事意思自治,一定程度忽视税法作为强制法所具备的法定性和公平性原则,近年引发诸多合规案件也颇受关注。企业应兼顾二者,重视税收法制,方能稳健前行,长远健康发展。
律师简介
PROFILE
陈帅 顾问
业务领域:涉税争议法律服务、业财法税融合法律服务、股东维权法律服务、建筑工程与房地产类专项法律服务、政府行政法律服务
专业资格:
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工作经验:
积累了大量包括投融管退、商事争议、行刑交叉过程中的法律及税务事务咨询等方面的经验,并对私募基金及高科技企业、地产行业、电商行业的法税问题有深入研究。
联系方式:
手机:15858816989
邮箱:chenshuai@zjblf.com
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内容仅供参考。如需转载或引用文章任何内容,欢迎私信沟通授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