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声”调解让聋哑人公正“发声”

政务   2024-11-06 15:00   安徽  




“我同意这个调解意见!”原告李某激动地挥动着双手,向承办法官比划道。11月5日,记者从庐江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金牛法庭近日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充分保障了聋哑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李某与丈夫洪某结婚后,常因家庭琐事起纷争。2017年至2023年期间,李某曾两次提起离婚诉请,皆因种种原因未能离婚。前不久,李某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了解到李某是聋哑人,为了让其能够更好地参与庭审,承办法官包玲专门为其聘请了手语老师。


包玲在手语老师的翻译下,充分了解了李某的诉求,得知其因残疾而没有经济来源,只能依靠娘家生活,现在希望离婚时被告洪某能够给予5万元经济补偿。为了进一步了解案情,包玲又找到被告洪某。但洪某得知妻子起诉离婚且索要补偿后,情绪十分激动,表示自己无力支付,经传票传唤后依然未到庭参与诉讼。


“本案看似是一起简单的离婚案件,但如果驳回或直接宣判势必会激化矛盾,只有调解才能做到案结事了。”庭后,包玲多次与被告取得联系,对被告洪某的情绪进行了安抚,为其释法明理,并结合自身生活经验劝导其正确看待婚姻关系。为了让调解工作能够更顺利地开展,包玲借用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亲属及代理人、手语老师的力量,来做思想工作,从二人孩子的角度出发,将心比心,协调双方对各自的诉求能各让一步。最终,在包玲及各方的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原被告双方协商离婚,婚生子由被告洪某抚养,被告给予原告2万元经济补偿。“作为聋哑人的发声者,我们其实最能感受到他们在表达时的情绪变化,能够通过这种方式参与到聋哑人群体的矛盾化解工作当中,我真的十分高兴。”事后,手语老师说道。至此,该案画上圆满的句号。




记者 | 吴文珍 通讯员 | 葛弈书
辑 | 齐晓迪
审核 | 周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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