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警方询问笔录可以认定小帅与小王在事发前共同超正常服药,小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超正常服药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应有足够清醒的认知,由于自己服药后不能控制自己,进入装修工地导致坠楼事件发生,法院认定对于小帅的坠亡事故其自身存在较大过错。
原告并未提供证据证实被告小王存在恶意劝导服药的行为,且在小帅离开酒店房间后亦对其进行了寻找,但被告小王因共同服药的先前行为,在小帅服药精神异常后,被告小王并未尽到足够的安全注意义务,因此被告小王对小帅的死亡存在一定过错,法院酌定由被告小王赔偿原告20000元。
另一被告小美在事发时年仅十四周岁,要求其对一名成年男子尽安全注意义务,未免强人所难,且其在小帅吃药前进行了言语劝阻,又在小帅离开房间后进行了寻找,难以认定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被告酒店作为宾馆的管理人,明知二楼、四楼均在进行装修,且可通过消防通道随意进入,却未在消防通道入口处设立警示标志,且在小帅询问酒店工作人员消防通道位置时,亦未对其进行安全提醒,故被告酒店应当对本次事故承担一定的责任,法院酌定由被告酒店赔偿原告80000元。业主方作为装修工地的所有者,其对进入装修场所的人员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但小帅属于无故闯入者,由此所产生的风险,属于无法通过合理成本加以管理与控制的风险,且在小帅闯入工地后,现场工人找到物业方并已经报警处理,对此,其已尽到相应的义务,原告要求被告业主方承担赔偿责任,缺乏依据,法院不予支持。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目前该案已生效。
花季少年的逝去,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悲痛,更应当引起全社会共同的反思。自2024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已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如因病需要,应遵医嘱。法官呼吁,青少年应时刻保持警惕,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以学习成长促精神成长。家长也应加强对孩子的关心教育,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同时全社会也应当关心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加强监管,以严格的用药环境为青少年发展提供温暖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