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4年7月,卫生健康执法部门收到线索,反映某医院医师杜某存在多点执业未备案的情况。卫生健康执法人员随后前往该医院进行调查核实,确认执业医师杜某于2024年2月至2024年6月未经备案在该院给患者进行了诊疗活动,并出具了有关检查报告。
杜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参照《某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给予了杜某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第十四条第一款: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监督执法
温馨提示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前往医疗机构就诊治疗要做到“四看”:
一看证照,要看医疗机构是否主动公示公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详细查看其核准的诊疗科目。
二看证件,要看接诊的医师和护士是否主动公示了个人执业信息,是否按照所注册的范围、专业、类别进行执业。
三看文书,要重点查看就诊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型病历资料,由其对于各类操作、手术,机构及医师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告知并签字,患者是否切实清楚相关的内容和风险。
四看收费,要看机构是否在显眼地方主动公示了本机构的药品、耗材及服务收费价格,对于存在疑问的项目务必做到及时反映及询问,避免后续不必要的纠纷及可能的财产损失。
市民如果在就医过程中发现医师存在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等违规执业行为,应积极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举报并提供线索。针对此类现象,卫生健康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供稿:监督六科
统筹:袁晨颖
初审:陈 飞
复审:张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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