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执法”,这是人干的事?

时尚   2024-07-21 22:51   山东  
有些事情干的不仅是恶心两个字,真的变成了天怒人怨,我不知道大家看到这条新闻心里面会怎么想,实在是让人感到既反感又痛苦。

7月14日,本应是温州市民陈女士带着沉重的心情,去殡仪馆领回父亲骨灰的日子。然而,当她满怀哀思地来到殡仪馆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由于她在父亲火化后的第三天举办了酒席,违反了当地的丧事规定,不仅需要缴纳5000元的高额罚款,父亲的骨灰也要被扣留三个小时。

陈女士难以置信地向工作人员解释,自己举办的酒席规模并不大,只有四桌,没有超出当地五桌的红线。而且,父亲的骨灰已经在殡仪馆安放了整整一周,为何偏偏在领取的时候,成了问题?然而,工作人员却表示,他们只是在执行上级的规定。按照规定,遗体送到殡仪馆后家属再摆酒席,无论规模大小,一律视为违规。

万般无奈之下,陈女士只好求助街道办事处。但让她更加困惑的是,街道办的工作人员竟然也认定她违反了规定。原来,所谓"遗体送到殡仪馆后不得摆酒席"并非一项正式出台的法律法规,而是当地一项不成文的"潜规则"。按照这项规定,遗体在火化之前,丧家摆几桌酒席尚属情有可原,但若在火化之后再摆酒席,即便规模很小,也属于违规行为,殡仪馆有权予以处罚。
面对眼前的窘境,陈女士感到悲愤交加。在父亲去世后的悲痛时刻,本该受到宽慰的丧家,却因为一个并不知名的"潜规则",承受了罚款和骨灰被扣的双重打击。这一刻,规定的冰冷和人情的温热,在陈女士的心中激烈交锋。

陈女士的遭遇迅速引发了网络热议,在社交平台上引起了巨大反响。许多网友对殡仪馆的做法表示震惊和不满。一位网友写道:"死者为大,生者为尊。对逝者的哀悼和对生者的抚慰,本就是人之常情。如今却要用罚款来惩戒这种常情,实在有悖于情理。"另一位网友则质疑:"区区一项地方性规定,难道就可以对普通百姓的正常丧葬活动横加干涉吗?这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侵犯!"

更多的网友将矛头对准了"摆酒席"这一行为本身。"摆酒席难道是什么十恶不赦的罪过吗?为何非要用如此严厉的手段来禁止?"网友"自在飞花"在评论区写道,"在中国南方,尤其是江浙一带,丧事中的聚餐酒席,是亲朋好友聚集在一起,缅怀故人,安慰生者的重要方式。这是一种深入人心的丧葬习俗,岂是一纸规定就能轻易禁止的?"

事实上,在中国传统丧葬习俗中,"摆酒席"可以追溯到古代的"虞礼"。据《礼记》记载,古人认为,亲友聚集饮酒吊唁,有助于抚平丧家的悲痛,表达对逝者的怀念。时至今日,这一习俗在南方许多地区仍然盛行。农历七月初一这天,不少南方丧家仍会举办隆重的"头七"仪式,请来亲友聚餐吊唁。由此可见,殡仪馆对"摆酒席"的禁令,实际上是对传统丧葬习俗的一种颠覆。


那么,当地的这项"潜规则"从何而来?记者采访了当地民政部门的负责人。据他介绍,近年来,国家在大力推行殡葬改革,倡导厚养薄葬、文明祭扫。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响应上级号召,规范本地的殡葬秩序,纷纷出台了一些限制性规定,陈女士案例中的"潜规则",正是这股改革浪潮中的一个缩影。

"我们出发点是好的,就是为了移风易俗,反对大操大办。"该负责人说,"但在实施的过程中,可能忽视了百姓的接受程度和情感诉求,方式也有些简单粗暴了。这确实值得我们反思。"
由此可见,陈女士的遭遇,反映的正是丧葬习俗与殡葬改革之间的尖锐冲突。在推动移风易俗的过程中,如何尊重民众的传统习惯和情感需求,是摆在殡葬管理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

作为一个有着悠久丧葬传统的文明古国,我们在推进殡葬改革的进程中,既要积极借鉴现代文明的理念,又要充分尊重本土的人文习俗;既要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又要充分考虑百姓的接受程度和情感诉求。用法治的方式、人性的温度,去探索一条符合国情、顺应民心的殡葬改革之路,让每一位逝者都能体面地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让每一位生者都能在法律和人情的呵护下,走出悲伤,重拾希望。这,或许正是陈女士案例给我们每一个人留下的深刻启示。

网友评论
作为一个南方人,我感同身受。在我们这里,摆酒席吊唁是再正常不过的事。难道为了迎合所谓的'改革',连最基本的情感需求都要被剥夺吗?

规定本身就很荒谬,执行起来更是荒唐。罚款就算了,扣押骨灰是什么道理?对生者是二次伤害,对逝者更是严重不敬。这种'为改革而改革'的做法,让人心寒。

提倡移风易俗可以,但不能搞一刀切。丧葬习俗因地而异,各有特点。殡葬改革要因地制宜,尊重差异,更要尊重民意。陈女士的遭遇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殡葬事业的未来,在于法治,更在于人心。

作为一个法律人,我认为此案反映的是一种普遍的'执法不文明'现象。行政机关动辄处罚,简单粗暴,既缺乏法律依据,也没有人情味。这种僵化的执法方式,已经严重背离了法治和德治的要求。相关部门应当好好反思。

丧葬习俗是一个地区的文化瑰宝,是人们精神世界的重要寄托。任何改革,都不应当对这种宝贵的文化遗产横加干涉。陈女士的遭遇给我们每个人都上了一课:习俗的养成需要几百年,但它的消逝却只在一夕之间。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去呵护这笔来之不易的文化财富。

陈女士的遭遇,给正在如火如荼推进的殡葬改革敲响了警钟。在法治社会,任何改革都应当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进行。立法者要尊重民意,行政者要依法依规,执法者要文明亲民。只有用法治理念和人文关怀去推动殡葬事业的进步,才能真正实现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的目标,让千千万万个"陈女士"免于悲伤之中徒增烦恼,让无数个"陈父亲"在儿女的祭拜中安然长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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