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违规讯问套路,你知道几个?

时尚   2024-07-15 23:13   山东  

来源:善理刑辩

作者:李亓律师

有罪推定”思维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根深蒂固,表现在侦查阶段便是侦查人员偏爱口供。

这里不是说公安都是坏人,而是他们的职业特性使然。
近年来,随着法治环境不断改善,律师辩护权越发得到保障,刑讯逼供的现象越来越少。
但是吊打、捆绑等暴力审讯以外的非法审讯方式并未减少,反而因其隐蔽性、欺骗性和无痕性的特点,而备受公安青睐。
一、公安常见讯问套路
1. 轻描淡写
“你这个事情不大,我们简单做个笔录,交代了你就回家,我们也好下班。”
如果你信以为真,把属于自己干的交代了,把不属于自己干的也交代了,配合公安做完了他们需要的笔录,他们是可以下班了,你能不能走就不一定了。
等你把最后一份讯问笔录签字确认之后,他们可能马上变换口吻对你说:
“你这个事情,我们又看了一下你的笔录内容,要比我们预想的要严重得多,今天你肯定走不了。”
2. 虚假承诺
“你老实交代,我们给你算个自首,回头我们和法院的打个招呼,给你争取个缓刑。”
自首与否的认定,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你的到案经过在公安找到你时就已成为改变不了的事实,他们宁愿选择骗你,也不会冒着徇私枉法的风险虚构你的到案经过。
另外,是否对你适用缓刑,决定权不在公安,而在法院。
公安这种虚假承诺属于诱供和骗供,是法律所禁止的。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法官面对不规范的审讯过程通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没有你被打伤打残的确凿证据,或者没有出现口供与其他证据存在明显矛盾的情况,你指认公安诱供或骗供的行为,只会让你得到一个“认罪态度不好”的评价。
3. 老乡见老乡
“哟,我们还是老乡呢。”
这种情况,在你被跨省异地拘传时最常见。
如果公安操着一口你老家的方言,在正式讯问你之前先和你聊家乡事儿,话里话外全是“我们是老乡,我会尽量帮你争取最轻的处理”、“刚刚你的家属和我打了招呼的”、“你这个事情不大”等等之类的意思,这个时候,你千万不要觉得他亲切,他只是想利用老乡身份降低你的防备心理,获得他想要的口供而已。
4. 囚徒困境
“另外几个都已经说了,你认不认都可以定你的罪,我看你的情节要比他们几个都轻,但是你态度不好的话,你要比他们判得都重。”
这是典型的“囚徒困境”式讯问。公安利用你们之间的不信任和互相猜忌,展开对你们的“挑拨”。
如果经不住公安的“挑拨”,你们每个人都会为了实现自己量刑最轻的目的而选择放弃整体量刑最轻,这样就引发群起而相互攻讦的局面,而这恰恰是公安想要看到的。
5. 威胁恐吓
“你考虑清楚,如果你不交代,我们就把你关进看守所,我们和你慢慢耗。”
面对公安的威胁恐吓,尤其是对看守所不了解的,一听到要被“关进去”,多数人的心理防线都是绷不住的,吓得不知所措,只剩下机械性地一味配合了。
实际上,公安手上证据的证明力只要达到了可以对你采取刑事拘留的标准,无论你是否主动交代,都不会改变你被刑事拘留的结果。
还有一些其他常见的威胁、恐吓式讯问话术,例如,“如果你不老实交代,我们就把你的情况反馈给你单位”、“你也不想我们直接去调查你老婆吧?”等等。
面对公安威胁、恐吓的时候,你要明白他们不遗余力拿下你的口供,其原因就在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只要你想清楚了这一点,而且你确实没做,一般公安是吓不倒你的。
6. 定义陷阱
“你到底组织过多少人次去你们中心嫖娼?”
如果公安问你的是这种问题,那么他们就是在给你挖“定义陷阱”。
你以为公安在问你次数,实际上公安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组织”和“嫖娼”,如果你回答了“我组织过XX次”,恭喜你掉进了“定义陷阱”。
面对这类问题,你的标准回答应该参考:
“一,这些人是不是去嫖娼我不知道,我也不清楚中心有卖淫的;二,我就是个打工的,拉一单挣一单的钱,我也不知道自己拉了多少单。”
类似的澄清,有一次算一次,你一定要反复进行,不要嫌麻烦。
面对讯问,有罪无罪或罪轻罪重,往往就藏在那些不起眼的字里行间中。
二、如何面对讯问套路
1. 实事求是,冷静对待
所谓实事求是,不仅指“自己做的要承认”,更包括“不是自己做的不要承认”。
对于“自己做的要承认”这件事,大多数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没有必要否认客观事实,如实供述反而可以争取一个态度较好的表现。
对于“不是自己做的不要承认”,犯罪嫌疑人面对公安的讯问时,务必要冷静对待。
犯罪嫌疑人有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的权利,与案件无关的问题可以拒绝回答。
2. 认真核对讯问笔录
讯问笔录做完之后,公安会要求犯罪嫌疑人在笔录的每一页签字、摁手印,并写上“以上笔录我已阅读,核对无误”等字样。
在真实的讯问场景中,公安往往会以各种理由催促犯罪嫌疑人签字确认,不给犯罪嫌疑人认真核对笔录的机会。
一般固守人性本善、容易轻信他人的嫩鸟,往往会在公安的催促中屈服,看也不看就签字确认。
只有那些社会阅历和知识储备丰富或者有类似经历、相对精明的犯罪嫌疑人,才能顶得住公安的催促,不容易上当。
所以,在签字确认之前,一定要认真核对讯问笔录中的每一句、每一字,这点非常重要。
3. 不要害怕进看守所
看守所是相对安全的地方,派出所和看守所不是合作关系,而是提防关系,犯罪嫌疑人大可不必担心不配合讯问进了看守所之后会被打击报复。
另外,看守所有国家最低生活标准保障,饭菜味道可能不如人意,但是保障每日所需能量和营养基本没问题,不必担心在里面吃不好、睡不好。
如果因为害怕进看守所而面对公安的讯问时说了不该说的话,可能导致的后果,不仅是避免不了进看守所,而且后期的辩护工作更是难上加难。
4. 及时求助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参与刑事侦查的公安往往经验丰富,面对他们的强大攻势,一般人是招架不住的。
面对公安的诱供、骗供、指供时,犯罪嫌疑人往往非常纠结、痛苦,甚至会产生无助和绝望的感觉。
此时,家属或本人委托一至两位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不但可以提振犯罪嫌疑人面对公安时的信心,指导犯罪嫌疑人如何面对公安的非法讯问,还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分析、判断,为接下来的辩护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鳖扯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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