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打好空气质量改善攻坚战,8月12日以来,绍兴全市各地各执法机构锚定目标,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执法月行动,查处了一批突出涉气环境违法案件。为强化警示震慑,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现予公布。
属地:越城区迪荡街道
主管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
责任主体单位(人):绍兴越弘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通过翻阅历史检测数据发现,绍兴越弘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对部分车辆采用错误检测方法,却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已责令其立即整改,并立案调查。
属地:越城区皋埠街道
主管部门:绍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交警大队
责任主体单位(人):余某权(浙D7M3L2)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余某权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浙D7M3L2)排气管冒出黑烟,经尾气检测,检测结果超过国家规定排放限值。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已现场处以200元罚款。
属地:柯桥区钱清街道
主管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
责任主体单位(人):绍兴市大钱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绍兴市大钱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对浙D2119B车辆尾气检测时,未经机构技术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批准,擅自变更检测方法,减少氮氧化物浓度检测项目,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目前已立案查处。
属地:柯桥区柯桥街道
主管部门:柯桥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主体单位(人):绍兴柯桥峰值建材有限公司(浙D11061/苏DH653)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绍兴柯桥峰值建材有限公司名下挂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罐式自卸半挂车(浙D11061/苏DH653)在运输途中,遗洒沙石造成路面污染,涉嫌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已立案查处。
属地:上虞区百官街道
主管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责任主体单位(人):绍兴上虞元谦新材料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绍兴上虞元谦新材料有限公司从事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生产和服务活动,但活性炭箱存在部分堵塞,且未发现活性炭更换记录。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已立案调查。
属地:上虞区杭州湾经开区
主管部门: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主体单位(人):绍兴明壕运输有限公司(浙D23350)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绍兴明壕运输有限公司所名下重型自卸货车(浙D23350)在运输途中,车辆未密闭覆盖。该行为涉嫌违反《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已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立案调查。
属地:诸暨市大唐街道
主管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责任主体单位(人):诸暨市金顶塑胶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诸暨市金顶塑胶有限公司在塑料薄膜印刷过程中,车间未密闭且配套建设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导致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已责令其立即改正,并立案处理。
属地:嵊州市甘霖镇
主管部门:嵊州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主体单位(人):嵊州市胜乐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嵊州市胜乐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名下载运渣土车(浙DK2772)顶未覆盖蓬布,造成渣土脱落、扬撒。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已处以1000元罚款。
属地:嵊州市谷来镇
主管部门:嵊州市住建局
责任主体单位(人):嵊州市琼天建筑工程公司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嵊州市琼天建筑工程公司承建谷来镇垃圾中转站项目,施工现场挖机未湿法作业、雾炮未开启。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已立案调查,并处以11000元罚款。
属地:新昌县七星街道
主管部门:新昌县综合执法局
责任主体单位(人):新昌县立诚工程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在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与日发路交叉口检查时,发现新昌县立诚工程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运输车辆覆盖不严密,违反了《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目前已立案查处。
来源:绍兴日报
编辑:夏赛丽
责编:龚洁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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