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分别于2016年破获藕某志、庞某家、陈某、李某、候某庆等人利用虚假交易平台实施诈骗,2018年破获徐某程、汪某杰等人利用网络实施诈骗两起诈骗案件,并持续进行追赃挽损工作。截止目前,我局已完成部分被害人的取证及退赔工作。
现以上两起案件尚有部分被害人因身份未明等原因,无法取证。请以上两起案件相关被害人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半年内到我局进行报案、主张权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报案的,将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办案单位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17305756399
0575-86624667
联系地址:浙江省新昌县南明街道桂花新村29幢
新昌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17日
来源:新昌公安
编辑:王柳莺
责编:龚洁颖
终审:陈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