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幼儿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
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小学每月至少调整1次座位;
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
创造条件保障充足户外活动时间
确保幼儿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保证小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
积极推广体育课+大课间、体育课+体育课后服务,增加学生校内体育锻炼时间。
主动改善视觉环境
小学每月至少调整1次座位。
全面深入实施“学校明亮工程”,严格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和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
强化视力监测预警作用
幼儿园落实幼儿健康检查制度,每半年检测1次幼儿视力。
小学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两次学生视力监测制度。
落实“双减”政策
要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线上培训机构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名义开展“小学化”教育或培训。
小学要确保落实课后服务、作业管理和考试管理的要求,防止过重课业负担反弹,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充分发挥课后服务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方面的作用。
按需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
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保证幼儿每天睡眠时间10小时以上,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小时。
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
要开齐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推进体育教学改革,做好体质健康监测,完善体质管理体系。
来源:教育部官网、浙江教育报
编辑:夏赛丽
责编:龚洁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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