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执业许可,能给顾客做“医美”吗?
近日,上虞一家美容店因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被区卫生监督机构依法查处,处以五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及违规医美器械。
据悉,该美容店在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明》的情况下,擅自开展激光脱毛、水光针、皮下注射等医疗美容项目。收到群众投诉举报称在该美容店打了2针“公主针”后,区卫生监督机构迅速行动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针头、注射液、、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彩多乐保湿精华液及激光美容仪等物品,且该店无法出示相关行医资质。
经调查,该美容店非法医美持续时间总计3个月以下,违法所得共计1400元。区卫生监督机构除对其处以罚款外,还没收了违法所得1400元及违规医美器械。
提醒广大消费者
在选择医疗美容服务时应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机构,应警惕“黑医美”,避免轻信非法美容店的虚假宣传。同时,区卫生监督机构表示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
来源:上虞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戚罗燕 通讯员 黄琨淇
编辑:王柳莺
责编:龚洁颖
终审:章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