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临近,万家团圆之际,犯罪分子以高息理财、小投入大回报和帮忙购买车票、办理退票等为由,实施非法集资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2025年1月26日上午,昆山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昆山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铁路公安处昆山站派出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昆山监管支局、昆山南站等多家单位,至昆山南高铁站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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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工作人员播放自制防范宣传视频,结合典型案例,向返乡人员、老年人等来往旅客发放漫画版宣传手册,讲解非法集资常见手段、电信网络诈骗新型手段。
春节期间
非法集资犯罪频发
今天
小编带大家精准识破
非法集资套路
(一)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二)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三)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四)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五)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六)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七)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等,以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八)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九)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