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写了一篇济南大学劣币驱逐良币的事,还捎带上了清华。没办法,人家当事人是清华妈妈,主动扯起了清华的大旗。详见必须上清华,济南大学成为清华又一个健身房?
今天看到有官方媒体下场跟踪后续了,我也给大家汇报一下。毕竟这事跟咱们家孩子的大学生活以及咱们家长的血汗钱都是息息相关的,不管娃去清华还是去济大。
先贴学校的官方答复如下。看内容应该是济南大学的同学路见不平一声怒吼投诉到了校长办公室。
学校官方答复是已经责成后勤处会同济南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事超市进行了联合检查。
第一条是责令该超市外热食商品全部撤架(注:超市不能卖水煮泡面);
第二条是要求超市商品明码标价(注:以前也明码标价大大的10块钱写着的啊,就这么贵你们爱买不买吧。所以这一条是为了凑够三条么?);
第三条是确保价格按物价局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到底是啥?水煮泡面到底是卖3块5还是10块?)。
大家有没有发现?此次事件的起因是卖10块的超市老板联合不可抗力挤走了卖3块5的食堂大叔,这和欺行霸市、恶意涨价有什么区别?一个小小的超市老板,凭什么就能决定别人的生意的生死?这背后到底有什么神秘力量?难道真的就只是因为超市老板是清华妈妈扯出了清华的大旗么?
学校的官方答复中对被关门被赶走的食堂大叔是只字不提啊。据济南大学的同学的一线情报,食堂卖3块5的摊位已经关门了。
济南大学后勤管理处回复某官媒“泡面窗口因个人原因已撤出离校”。
好好好,个人原因,因为个人把别人卖10块的东西只卖3块5干不下去所以撤出离校。济南大学的后勤管理工作非常出色,值得一个赞。
下图是疑似涉事超市的老板在被相关执法部门处罚之后发布的通知。
老板说:由于某些心怀特殊目的的人,对本超市进行恶意投诉,造成现有炸鸡、烤冷面、鸭血粉丝汤、烤五花肉卷、烤鱿鱼、铁板豆腐等商品明天暂时歇业。给同学们带来不便,深感抱歉。具体恢复营业时间无法确定,小伙伴们如果有需要,可以联合发声,促使学校让我们尽快恢复营业。
超市老板身为清华妈妈,是真的厉害。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济南大学都对她的恶意竞争行为做出了处罚,被她诬蔑成“心怀特殊目的的人进行恶意投诉”,还要求不明真相的同学向学校“联合发声”,逼迫学校让她恢复营业继续卖贵达10块的水煮泡面。
我就想问一句,这算不算对抗组织?算不算干扰、妨碍组织的调查?算不算拒绝服从组织决议?
欢迎长按扫描关注
更多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