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当代兵团杂志社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4〕3号)等有关法规政策,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当代兵团杂志社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当代兵团杂志社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度当代兵团杂志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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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高校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具有学历证书)。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2月5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与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核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指定报名网站为https://c.exam-sp.com/BTzzs2024。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10:00至12月15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7日10:00至12月16日18:00。
(二)笔试、面试时间及方式
笔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周六)《综合素质测试》10:30—12:30、《专业知识测试》15:00—17:00。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方式:现场笔试、面试,具体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笔试、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及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10:00至12月15日17:00。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岗位表》。需要咨
询时,请拨打固定电话:0991-2319681。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站https://c.exam-sp.com/BTzzs2024,填写《2024年度当代兵团杂志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岗位、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3)岗位要求“具有5年以上省级媒体相关工作经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采编从业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或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报考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并附劳动合同和相应单位社保月缴费明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采编从业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或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省级媒体相关工作经验是指在省级媒体编制内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或者经省级媒体正式聘用的编制外人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经历。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参加相关工作的经历,不视为相关工作经验。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提供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3.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及缴费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7日10:00至12月16日18:00。
缴费时间:2024年12月8日10:00至12月17日22:00。
1.审查原则。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考生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有关履历、业绩奖惩等综合情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缴费环节。
2.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根据审核短信提醒登陆报名系统(https://c.exam-sp.com/BTzzs2024)查看报名审核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缴费环节的报考人员,请在12月17日22:00之前缴纳笔试费用,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为95元。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三)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四)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须于2024年12月18日10:00至12月20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https://c.exam-sp.com/BTzzs2024),查看准考证并进行打印,准考证要妥善保管,后续笔试环节需查看。
2.笔试科目:《综合素质测试》(满分50分)《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50分)两科,共计200分。
3.笔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周六)《综合素质测试》10:30—12:30、《专业知识测试》15:00—17:00。
4.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可根据短信提醒,按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至笔试地点进行笔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报名系统(https://c.exam-sp.com/BTzzs2024)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可按高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1.参加笔试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个名额如有数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兵团考试信息网,以免错过面试时间。
3.面试方式:线下面试
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时,以本岗位优先条件排序。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
(七)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十)公示
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一)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和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回避与违纪处理
兵团党委宣传部办公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严守工作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向他人泄露须保密的招聘相关信息,不得徇私舞弊。对于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20〕1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
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工作中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及时受理考生和群众的信访、举报。
监督电话:0991-2899080
附件:
1.2024年度当代兵团杂志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4年度当代兵团杂志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
4.考生诚信承诺书
当代兵团杂志社
2024年12月4日
新疆政法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4〕3号)相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新疆政法学院决定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2021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由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整合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办学资源转设为新疆政法学院。学校是一所由兵团负责领导和管理的多科性政法类普通公立本科院校,坐落于丝路重镇、屯垦新城图木舒克市,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以及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政法类人才。
学校坚持“基础学科齐全、政法特色突出、兵团底色鲜明”的学科建设思路,聚焦政法类、司法警察类,重点打造新工科、新商科等特色专业集群。学校已设立8个教学单位,开设27个本科专业,现有教职工588人,在校学生近12000名。
学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新疆工作总目标,聚焦新时代兵团职责使命,以“明德尚法,兴疆固边”为校训,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新时代兵团政法人才培养基地、政法干部培训基地、政法理论与实践研究基地。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招聘计划
学校2025年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2名,其中专任教师岗101名、辅导员岗10名、教辅专业技术岗11名。
详细岗位信息见《新疆政法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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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对象
(一)符合岗位需求的普通高校应届及往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时间截止为2025年7月31日、应届博士毕业时间截止为2025年12月31日)。
(二)博士、高级职称者及特殊人才,学校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全年招聘。
五、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年龄要求:原则上硕士35周岁及以下(辅导员岗位硕士27周岁及以下),博士、副高级职称者45周岁及以下,正高级职称者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教师行为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7.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新疆政法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点击下载》(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应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讲)和面试、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体检、调剂及递补、综合考察、公示和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查询《新疆政法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点击查看》(附件1)。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新疆政法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点击下载》(附件1)中注明的各用人单位联系人咨询电话。
2.报名时间:原则上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5日止;第二阶段岗位数以第一阶段空余岗位为准,报名截止2025年4月10日。通过第二阶段招聘,如尚有空余岗位,学校可适时启动第三阶段招聘工作,报名截止2025年5月15日。博士、高级职称者及特殊人才不受报名时间限制。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报名网站(https://xjzfxy.zhaopin.com),按照报名要求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同时按照报名要求如实填写学历学位信息、家庭情况、科研情况、获奖情况等,并上传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科研学术成果、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资格证、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和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人员(含合同制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近期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3)学历和学位证书:如属国内取得的,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学位证;如属国(境)外取得的,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
(4)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聘书)、获奖成果证书、任职文件(或聘书)等相关材料。
(5)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应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基层党委三个月内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未作要求的不用提供。
(6)签订《应聘新疆政法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点击查看》(附件4)。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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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由学校各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学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将收到笔试(试讲)和面试通知。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笔试(试讲)和面试
笔试采取线下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地点为新疆政法学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讲、面试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
1.专任教师岗位
各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报考条件,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后自行组织试讲和面试工作。试讲主要考核报考人员专业知识、学科素质和学术能力,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背景。试讲和面试结束后,各用人单位按照招聘岗位1:1.5的比例报人事处。
2.辅导员岗位和教辅专业技术岗位
(1)报名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必须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及《综合应用能力》,笔试范围包括辅导员职业理论、行政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每科满分100分,总分共计200分。
教辅专业技术岗位的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笔试。教辅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测试各岗位工作相关基础知识,试卷满分为200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五)心理测试
凡通过笔试(试讲)和面试人员,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具体组织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综合素质考核
各用人单位报送的通过笔试(试讲)和面试人员,必须参加人事处组织综合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具体组织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学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结果要有“合格”或“不合格”明确结论,并须由该医院体检中心予以签字、盖章并注明时间。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查的,经学校批准后可复查一次,以复查结论为准。
(八)调剂及递补
体检工作结束后,对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结合报考人员本人意愿进行调剂。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报考人员放弃本次招聘的情况,按照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后续考生。考察阶段前报考人员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九)综合考察
学校成立综合考察工作小组,负责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家庭社会关系、档案信息、户籍所在地信息、毕业院校现实表现、原单位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考察。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交岗位所需证明材料或所提交的证明材料与报名材料不符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公示和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学校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试讲)和面试成绩、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体检结果、综合考察等,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流程进行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拟聘用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含试用期)。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十一)到岗后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学校对其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参加招聘工作的专家、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专家、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有关事项
(一)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照各项招聘程序按时参加应聘环节,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将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新疆政法学院主页及人才招聘专栏。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弄虚作假、不符合岗位条件等情况,一律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六)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公告由新疆政法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具体招聘岗位问题请咨询各用人单位招聘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新疆政法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公开招聘政策咨询:丁老师0998-5886033
(三)公开招聘监督电话:孙老师0998-5886020
(四)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22-58703000-85011或85054
通信地址:新疆图木舒克市前海东街52号
邮政编码:84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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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政法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新疆政法学院
2024年10月29日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2024年医疗卫生领域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集聚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加快推进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根据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2024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的总体安排。现发布2024年医疗卫生领域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面向疆内外高校和社会各界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14个职位16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直接与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专项办公室联系,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
二、引才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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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进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志愿服务霍尔果斯发展。
2、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对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主要引进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备职位所需学历、专业及技能资质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全日制本科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引进范围:
1、自治州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人员、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情形的。
四、优惠政策
1、引进人才来霍工作,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协议(含试用期),协议期内免费拎包入住按照“五配”标准装修的人才公寓(配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家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80平方米左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50平方米左右。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分别一次性给予具有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本地购房补贴,享受购房补贴后不再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所购住房三年内不得转让。
3、引进人才按照《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岗位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享受同等待遇。引进人才在职称初次评定上不受单位岗位数限制。
4、引进人才在霍尔果斯落户的,配偶、子女户口可随迁,并允许携带直系亲属落户。
5、协议期内,引进人才父母、配偶在外地,当年未探亲的,鼓励父母、配偶和子女来霍探亲,疆外的每人补贴2000元(限每年1次2人),疆内州外的每人补贴500元(限每年1次2人),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报销。
五、引进程序
(一)应聘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直接按照规定方式进行线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面谈
通过线上报名资格审核人员,可进入初审环节,适时召开网络供需见面会或现场面谈面试,重点了解能力素质、职位匹配度、专业特长、来霍意愿等。
(三)择优录用
根据面谈面试、审核结果,从成绩合格且达成初步引进意向的考生中确定拟引进人选。
(四)考察公示
经资格复审(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健康检查(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经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合格)、公示等程序,均合格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报名方式
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通过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发布内容要求进行网络报名。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职位,不收取报名费。
方式一:下载钉钉软件,实名注册登录后,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ding.cjfx.cn/f/rplvzuzi,按照填报要求逐项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填报完毕后点击提交。
方式二: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按照填报要求逐项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填报完毕后点击提交。
(报名入口二维码)
应聘人员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简历,同步上传报名登记表(附件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扫描件。应聘信息应如实填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七、咨询方式
政策咨询:18609056595(尚清玉)
工作期间:10:00-13:30 15:30-19:30
邮箱:hegsrcb@163.com
监督电话:18599612380(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999-8798268(市纪委监委)
附件1:《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2024年卫生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附件2:《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2024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昌吉州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12月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结合昌吉州第二人民医院实际需求,经医院办公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8名,现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