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帮我办理了立案手续,提供了温馨服务”,昨日,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李某对兴海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干警无微不至的服务连声道谢。
9月10日下午,一名男子来到诉讼服务中心找到立案庭干警寻求帮助,该男子陪同其行动不便的朋友李某前来立案。经了解得知,2020年9月开始,被告雇佣原告为其放牧。2022年1月10日,原告在放牧时,不慎将右腿严重摔伤,造成原告受伤,当时被告立即将原告送往兴海县藏医院进行医治,后又送往共和县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将其送往医疗条件好点的医院进行治疗,但是被告为了省钱不愿意让被告去好点的医院,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病例等都不让原告知情,一直瞒着原告,就这样一拖再拖,导致原告腿部肌肉腐烂,最后导致原告右腿截肢,到目前为止,被告不仅拖欠原告放牧工资25000元,而且未支付分文伤残补偿金,经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无果,便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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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兴海法院立案庭
审核:杨见
责编:马荣贞
校对:青措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