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人民法院:“案结”更要“事了”
中新网青海新闻10月25日电(祁绣娟)年初以来,海南州兴海县人民法院持续深入推进执源治理,积极探索出“诉前、诉中、诉后+督促履行+当庭履行”的工作模式,加大全过程调解工作力度,督促当事人当庭兑现、主动履行,提高自动履行率,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深化诉前调解 搭建当庭兑现“直通车”
兴海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抓早、抓小、抓源头”,努力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积极构建全链条、全方位的诉前调解工作机制;选派专业性强、调解经验丰富的办案团队进行诉前调解工作,同时选聘调解经验丰富、群众较为认可的人民调解员参与到案件调解工作中来;持续深化“督促当庭履行 实现案结事了”理念。截至目前,县人民法院驻县矛调中心法官工作室和各办案团队,办理当庭履行案件142件,当庭履行标的达204.56万余元。
谁调解谁督促 拒绝调解工作“再打折”
兴海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谁调解办理案件,谁负责督促履行”原则,最大限度减少“空调”“白判”现象。持续加大全流程调解工作力度;主动制发《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狠抓结案后履行工作,跟踪回访案件履行情况,及时敦促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年初以来,县人民法院跟踪回访案件100余件,督促履行到位金额107万余元。
强化立审执配合 建立案件履行“动态表”
兴海县人民法院建立并及时更新督促履行台账,引导办案法官及时对已结案件的结案时间、结案方式、文书生效时间及是否具有履行执行内容等事项进行清单式管理,确保督促履行不漏案,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定期召开质效分析会、专业法官会议,及时分析研判“调解进入执行数量增多”“无可供执行财产”等督促履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始终坚持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办案目标,积极探索调解工作新思路、新措施,促进在诉讼程序中实现“少讼”。(完)
来源:中新网青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