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员工辞职,属于形成权,员工单方面作出意思表示,无需对方同意即发生法律效力。员工只需通知企业“我不干了”即可,该通知送达了企业时,辞职行为即生效,不需要企业批准同意。其次,员工辞职后不可单方面撤回。员工辞职意思表示一旦送达企业,即发生法律效力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一个简单的“辞职”,也有很多的法律知识。员工离职环节,劳动法尤其重要。离职环节是劳动争议最多发的环节,全面搞定员工离职管理知识,是对HR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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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题已更改为:离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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