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昌市人民Z府发布了公告,编号为西市预征补告〔2024〕16号。这一公告依据《中华人民G和国土地管理法》及《西昌市人民Z府关于印发<西昌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标志着西昌市即将进行一项重要的土地征收工作。
作为拆迁律师,我们希望通过这篇文章,帮助大家深入了解此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保每位受影响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此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名称为《太和镇、裕隆回族乡、长安街道、马道街道部分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提到,具体的补偿方案和细则已在公告附件中提供,供相关居民查阅。
这一方案的制定旨在合理补偿被征地农民的损失,确保他们的生活不受影响。
征收范围及土地现状
此次预征收的土地面积为230.2395亩,涉及多个地区和农民集体。具体来说:
- 太和镇:涉及太安村的四组、五组、七组、八组。
- 裕隆回族乡:涉及兴安村的二组、三组、四组。
- 长安街道办事处:涉及安宁村的一组。
- 马道街道:涉及集贤社区的第一、第二、第三居民小组,以及家园社区的第三居民小组。
最终的征收范围将以征地红线的结果为准,确保公告所述的土地信息准确无误。
公告时间与公示方式
公告的时间范围为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1月9日。在此期间,相关信息将在Z府门户网站上张贴公示,同时也会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内进行公示。
这种多渠道的公示方式,旨在确保所有受影响的居民能够及时获取信息,了解征地补偿的相关事宜。
补偿登记工作安排
补偿登记工作将依据《西昌市人民Z府关于印发<西昌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及《西昌市人民Z府土地预征收公告》。居民需要按照公告要求进行登记,以确保补偿工作顺利进行。
登记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将在后续的通知中详细说明。
异议反馈渠道
在征地过程中,若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出异议。
异议的方式为书面向西昌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异议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听证申请或书面意见,则视为同意该方案。
这一规定保障了居民的知情权和表达权,确保征地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其他事项
在协议签订方面,项目涉及的乡(镇)、街道办将负责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签订《农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同时,预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需签订《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这些协议的签订对于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此次西昌市的土地征收公告不仅关系到当地居民的生活,也关乎社会的和谐与发展。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们将继续关注这一过程,确保每位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参与到补偿登记和异议反馈中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西昌市的美好未来。
我会为大家提供专业的咨询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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