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西昌市人民Z府发布了土地预征收公告(西市预征告〔2024〕16号)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西市预征补告〔2024〕16号)。
这两个公告的发布,标志着太和镇、裕隆回族乡、长安街道和马道街道部分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即将展开,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共设施建设的需要。我们将详细分析这两个公告的主要内容,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相关政策和补偿措施。
征收范围、面积、权属、用途
根据公告,征收的范围最终将以征地红线结果为准。预征收的集体土地面积为230.2395亩,涉及多个村组,包括:
- 太和镇太安村四组、五组、七组、八组
- 裕隆回族乡兴安村二组、三组、四组
- 长安街道办事处安宁村一组
- 马道街道集贤社区第一、第二、第三居民小组,以及家园社区第三居民小组
征收的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公用设施建设。这一目的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旨在提升区域的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
在征收过程中,项目涉及的乡(镇)、街道办将组织开展集体土地现状调查。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需要配合进行实物补偿登记或住房安置登记。为了保护土地资源,公告中明确禁止抢栽抢建的行为,违反规定的部分将不予补偿。这一措施旨在维护征收过程的秩序,确保合法合规。
公告将在相关乡(镇)、街道办和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公示张贴,同时也会在Z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预公告的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确保信息的透明和公开,让更多的居民了解征收情况。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内容与土地预征收公告一致,强调了征收范围及土地的现状。这种一致性有助于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让被征收人清楚了解自己的土地情况。
公示期不少于30日,自2024年12月11日起,至2025年1月9日止。这个时间段内,居民可以充分了解相关信息,并做出相应的准备。
补偿登记工作将依照《西昌市人民Z府关于印发<西昌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及土地预征收公告相关内容执行。这一安排确保了补偿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为被征收人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异议反馈渠道
如果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征收有异议,可以要求听证,并需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向西昌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这一反馈渠道的设立,保障了被征收人对征收过程的参与权,确保了他们的声音能够被听到。
项目涉及的乡(镇)、街道办将负责组织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这一责任的明确,有助于提高补偿安置工作的效率和规范性。
西昌市人民Z府发布的土地预征收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体现了Z府在城市发展中对公共利益的重视。通过合理的补偿方式和明确的实施单位,Z府希望能够有效地推进项目,提升城市的基础设施,促进经济发展。
被征收人应认真阅读公告内容,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配合Z府的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搬迁。
在这个过程中,法律的支持和保障将为被征收人提供必要的帮助。希望所有相关方能够共同努力,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为西昌市的未来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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