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对警察打熊孩子事件的看法

文摘   2024-11-26 02:00   山东  

     这几天呀,网上到处都在传宁夏固原一个小学生被俩警察打的事。那事发时候的视频画面里,有个穿制服的警察对着孩子又踢又打,还扇了一耳光,另一个警察站在一旁也没出手制止,这一下就证实了这事不是瞎传的,把好多网友气得够呛。

 

      把这打人视频发到网上的是被打孩子的妈妈。她孩子在宁夏固原市张易镇红庄小学读六年级,才 12 岁。就在 11 月 22 号下午,孩子因为调皮,就被派出所的俩警察给揍了,其中一个还是派出所的领导。

      我昨天刷视频的时候就瞅见这宁夏固原警察揍孩子的视频了,当时第一反应就是,这哪能对劲呢?老话说得好,事出反常必有幺蛾子。我当时还在群里猜,是不是因为校园霸凌引起的,这不,今天一看通报,还真是这么回事。

      咱们都清楚,警察揍这熊孩子,肯定是不合法、违反纪律的,这没啥好争的,错了就是错了。可从情理上讲呢?法律之外也有人情不是?这通报一出来,网民们的评论居然是一边倒地支持警察,这可不多见。为啥会这样?就像有个网民说的:河北邯郸有仨小兔崽子拿铁锹把同学的脸拍碎了,还想活埋,就因为是未成年,啥事儿没有。山西大同有俩小混蛋,把裤裆里那东西往同学嘴里塞,因为未成年,又没事儿。宁夏固原这俩警察叔叔气不过,把这在学校里欺负人的熊孩子收拾了一顿,反倒摊上事儿了。

      要说保护未成年人,到底保护的是谁啊?在老百姓眼里,校园霸凌可比警察打人严重多了,觉得只有警察能最后把事儿解决。


      一直以来,这告状、告密的风气盛行,老师不敢打骂熊孩子,学校没权力开除熊孩子,家长也不管。那谁来管?想来想去好像就剩警察了。可警察也为难呀,对未成年人他们不能采取强制措施,不能骂也不能打,那最后到底谁管?总不能眼睁睁瞅着熊孩子一直欺负那些老实善良的低年级同学吧?也不能指望未成年人里冒出个鲁智深那样替天行道的人吧?


      我知道现在有些人看问题是这么个想法:“校园霸凌肯定不对,可警察也得按法律程序处理这事儿。”那法律程序咋处理?就说这 12 岁的孩子在学校里多次霸凌那些不到 10 岁的孩子,能咋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得让监护人好好管教。


      看到如上法律条文,我眼里会出现这样的画面:

      施暴小孩的监护人说:行,知道了。

      被施暴小孩的监护人就不干了:你们就这么处理?我要告你们!

      施暴小孩还得意呢:原来这样,我无敌了,谁报的警?明天上学我抽死他丫的。


      好了,要是常规求助的路走不通,人们就会想着自己动手解决。要是常规处罚办法没用,人们就容易以暴制暴。这时候,所有的压力和愤怒就都压在被霸凌孩子的爸爸身上了。他就会想,学校不管、教育局不管、老师不管、警察也不管,能给我孩子主持公道的,那就只有我自己!到最后,这熊孩子可能就不只是受点皮外伤那么简单了,而亲自动手的家长,也得被法律狠狠处罚,两个家庭就都毁了。


     

    要我说,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个理,这俩动手揍熊孩子的警察,那真是负责任的好警察,他们救了被霸凌的孩子,也救了熊孩子,还救了两边的家长,只是把自己给坑了,受到停职的处理,因为没别的办法呀!这也就是为啥网民都一边倒地支持这位警察副所长了。


这正是:

固原警拳舞飞扬,熊孩挨揍躲避忙。

视频流传网上火,网民热议沸难当。


常理难容警动手,法外有情民意长。

若问其中何缘故,校园霸凌更猖狂。


警察本是执法者,无奈出手为哪桩?

熊孩作恶无人管,家长学校皆迷茫。


法治轨道难作为,私力救助势难挡。

若非警拳醒世人,恐酿大祸两家伤。


网民支持情有理,警察担当显忠良。

虽违法纪救孩童,功过是非任评量。


但愿此事能警醒,校园和谐有保障。

莫待悲剧再发生,方悔当初未预防。


2024.11.25午后 写于淄博颐盛园



作者简介:曹之光,山东省曲艺家协会会员,山东金融文学签约作者,济宁市音乐家协会会员,音乐人,节目编导,人行汶上支行退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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