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科技   2024-10-16 07:49   福建  


能源电力公社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此举旨在进一步优化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开发建设管理,并推动光伏发电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本文对该通知的作了简单的整理与分析,仅供参考。

1.定义与分类:分布式光伏发电被明确定义为在负荷侧开发、在配电网接入、原则上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的光伏发电设施。

根据具体条件和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被分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种类型。

2.投资主体与上网模式:通知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自然人等作为投资主体,依法依规参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

分布式光伏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其中全额上网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上网电量需公平参与市场化交易。

3.职责分工:通知明确了国家能源局、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电网企业等各方的职责分工,以确保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和运行的有序进行。

4.规划与发展: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需做好本省新能源发展与国家级能源、电力、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衔接,统筹平衡集中式光伏电站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需求。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主体按照“谁投资、谁备案”的原则确定,并详细规定了备案信息、合并备案、备案变更等流程和要求。

5.电网接入与运行管理:电网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光伏电站项目接网审核和服务程序,确保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顺利并网运行。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符合国家有关光伏电站接入电网的技术标准,光伏发电系统容配比不应高于1.8:1,且涉网设备必须通过经国家认可的检测认证机构检测认证。

总的来说,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是光伏发电行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它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的高度重视和规范意图,也为行业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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