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千乡万村驭风行动,100万千瓦规模,100个村先行试点

科技   2024-11-20 07:56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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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电力公社获悉,近日,湖北省发改委公布《省发改委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指出,2024年,全省安排100万千瓦左右乡村风电建设规模,因地制宜选择100个村先行试点。每个地市(含恩施自治州)可申报一个试点县(市、区),每个试点县(市、区)原则上建设规模不超过7万千瓦,布点6-9个行政村;省直管市不超过3万千瓦,布点3—5个行政村;单个村不超过2万千瓦。天门市的乡村风电项目纳入国家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实施方案,不再单独申报。


《方案》的推出,不仅有助于推动湖北省风电项目的试点与推广,更为全国范围内的农村能源革命和乡村振兴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方案主要内容:

1.总体要求与目标

该工作方案以“统筹谋划、试点先行,村企合作、惠民利民,生态优先、融合发展”为核心理念,计划在农村地区充分利用风能资源和零散闲置非耕地,推动风电的就地就近开发利用。2024年,湖北省将安排100万千瓦左右的乡村风电建设规模,并选择100个村作为先行试点,以期通过实践探索,形成风电开发的新场景、投资建设的新模式以及收益分配的新机制。

2.实施原则

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谋划”,确保风电项目的布局与当地风能资源、土地资源、电网承载力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同时,强调“村企合作、惠民利民”,鼓励村集体与投资企业以收益共享为目的,共同参与风电项目的开发与运营。此外,还注重“生态优先、融合发展”,确保风电开发与乡村风貌的和谐共生。

3.主要措施

为确保工作方案的顺利实施,方案提出了四项主要措施。首先,进行风能资源评估与电网承载力评估,确保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和电网接入的顺畅性。其次,保障项目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农村零散闲置非耕地。第三,确保并网消纳,通过新增电力负荷和调峰储能能力来消纳乡村风电项目的电力。最后,创新收益分配机制,鼓励村集体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等方式参与项目,共享收益。

4.实施步骤

方案明确了实施步骤,包括确定试点县市、编制实施方案、申报评审确认以及推进项目实施。这一步骤的设计既保证了项目的有序进行,又确保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效监管。

5.监测监管与经验总结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方案强调加强监测监管,要求村集体公开收益分配及使用情况,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同时,注重及时总结经验,根据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政策措施,为后续的推广提供有力支持。


获取《省发改委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请回复:20241120湖北驭风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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