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推动电子单证可信便捷安全应用,营造区块链创新应用生态!《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运用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应用若干规定》明起施行

政务   2024-12-31 22:00   上海  

《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运用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应用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应用并首创性支持和保障电子单证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表决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立法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区块链技术的集成应用在新的技术革新和产业变革中起着重要作用”。国务院发布的《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参考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推动电子提单、电子仓单等电子票据应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部署要求,有必要制定相关浦东新区法规,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更好地发挥区块链技术优势,促进电子单证可信便捷安全应用,营造区块链创新应用生态,促进航运、贸易、金融等领域数据汇聚流通。

主要内容


若干规定共十八条,突出创新引领,明确电子单证权益保障,鼓励电子单证推广应用;聚焦技术指引,支持建设区块链基础设施,从技术角度保障电子单证应用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立足促进法定位,支持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应用生态创新,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等要求。

(一)回应社会关切,明确电子单证权益保障

若干规定从权益保障的角度对电子单证的法律效力进行了回应,明确依法保障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电子单证签发、转让、变更、转换、存储等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从而消除经营主体在市场交易中对运用电子单证的风险担忧。

(二)统筹安全发展,支持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

为构建标准统一、安全可信、满足电子单证不同应用场景需求的区块链基础设施,若干规定明确了基于开源区块链底层技术构建开放、可扩展的区块链基础设施,实现数据隐私保护、可信流通和共享共用;同时,还规定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设计、定级、建设和管理,并依法办理备案手续。

(三)对标国际规则,确立区块链基础设施功能要求

若干规定对标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相关规定,明确了区块链基础设施在提供电子单证转让、变更、转换等服务时所需满足的功能要求:一是在提供电子单证转让服务时,应当确保电子单证自生成之时至不再具有任何效力或者有效期届满为止具有唯一性和可识别性,包含完整未被篡改的法定必要记载信息,并被控制人合法排他性控制等。二是在提供电子单证变更服务时,应当确保变更信息能够被准确记录和识别。三是在提供电子单证和纸质单证转换服务时,应当确保转换前后的信息一致。

(四)依托区块链技术,培育电子单证创新应用场景

为促进区块链技术在更多电子单证场景的应用,若干规定明确:一是推动相关部门依托区块链基础设施对其履职产生的电子单证进行管理和共享使用。二是鼓励贸易、航运、金融等领域经营主体依托区块链基础设施应用电子单证,提升相关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三是支持基于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数据存证平台,引导数据存证平台通过提供电子单证存储、查询、验证等服务,便利纠纷解决和金融服务等。四是支持数字人民币系统接入区块链基础设施,推动在电子单证存证、支付、结算等场景中使用数字人民币。


稿件来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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