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职称的补充说明

政务   2024-10-19 08:01   陕西  


2024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职称评审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职称实行网上申报,研究实习员实行线下申报。申报材料及流程如下:


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申报及审核

01

个人申报

(2024年11月3日前完成)

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登录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https://rszwfw.qinyunjiuye.cn/zcsb/),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申报系统根据参评人员提交信息自动生成《陕西省2024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材料一览表》,转评人员包含《专业技术职务转评审核表》。参评人员确认填报的评审材料无误后,提交所属单位审核。


02

逐级审核推荐

(2024年11月8日前完成)

1.参评人员所属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申报系统,审核参评人员提交的评审信息,并将参评人员《申报材料一览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单位及主管单位签字盖章的《陕西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岗位设置统计表》、《专业技术职务转评审核表》及单位盖章的《陕西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公开监督卡》上传申报系统,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上传。


2.各市(区)人社部门、科协通过人社内网、主管单位及各委托评审的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对所属单位申报人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申报系统。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自由职业者可由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和推荐等程序,所在市(区)人社部门或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相关单位审核汇总后将结果上传至申报系统。


03

主管单位审核

(2024年11月8日前完成)

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须通过系统导出汇总表花名册,打印加盖公章并生成JPG格式,同时出具委托推荐评审函,一并上传申报系统。


研究实习员申报

01

个人申报

(2024年11月3日前完成)

参评人员填写完成《研究实习员任职资格认定表》2份,并向有关单位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复印件、任现职文件复印件、年度考核书面证明原件、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原件、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符合研究实习员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能力要求、业绩成果要求等书面材料各1份。


已评聘非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转换到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岗位,须在该工作岗位满1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在《认定表》右上角中勾选“平级转评”。


02

单位推荐

(2024年11月8日前完成)

各级有关单位负责对参评人员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情况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区)人社部门、主管单位或各委托评审单位集中推荐上报。


03

集中报送

(2024年11月12日前完成)

参评人员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评审委员会不受理个人上报和越级上报。

集中报送时间地点:2024年11月11日-12日。西安市新城广场陕西科技馆七楼716室。

联系电话:029-87427482


04

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1.《研究实习员任职资格认定表》(A4纸)2份;

2.公示证明1份;

3.事业单位空岗证明1份;

4.委托推荐评审函1份;

5.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6.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复印件1份;

7.年度考核书面证明1份;

8.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

9.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1份;

10.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转评人员提供此项);

11.其他资料:申报人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专业技术及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上述申报材料按照1-11顺序整理装订装入档案袋,编制材料目录表粘贴至档案袋封面并标清相关材料数目,由单位统一上报。


有关要求

(一)申报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可下载),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评审。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传,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学技术普及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二)所提供的资料及职称申报系统上传的证件、资料扫描件须清晰完整,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资料;证件图片(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评审材料(各类表格证明、论文论著、反映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等)、公示证明中未上传相关资料(或上传无关资料)的,视为无效资料。


(三)参评人员提供继续教育要求:研究员、副研究员须提供2019-2023年度继续教育;助理研究员须提供2021-2023年度继续教育;研究实习员须提供2023年度继续教育。


(四)申报单位、参评人员须填写有效的联系电话(填写手机号码),保持畅通。若因联系电话无法联系,不能正常接收相关资讯信息,造成延误的,其责任由申报单位、参评人员承担。


(五)请申报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集中报送等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人员待系统审核通过后再行缴费,申报研究实习员人员待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再行缴费。


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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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小普

|审核:秦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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