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对永德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文摘   2024-05-23 14:44   云南  

2024年5月22日,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勤一行前往乌木龙人民法庭、永康人民法庭就人民法庭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永德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文明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乌木龙法庭、永康法庭实地走访调研,现场查看了两个法庭办公场所、“帕帕窝”火塘调解室、乌木龙法治广场。同时,通过查阅台账、听取法庭干警汇报、询问交流等方式,了解各法庭基础建设、辖区案件类型、工作开展等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走访结束,调研组返回永德法院召开座谈会。

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文明围绕法庭基础建设、人员配置、执法办案、诉源治理等方面详细汇报两个法庭各项情况,并提出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
与会人员围绕调研内容进行积极发言,与调研组进行充分交流、讨论。
调研组充分肯定永德法院及两个法庭工作开展情况,对两个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的作用给予高度认可。并对人民法庭工作提出建议。

田勤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性。人民法庭处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群众第一线,是基层社会治理中重要力量和法治保障,要切实增强法庭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担当作为,真正发挥好人民法庭维护基层稳定、保障公平正义的作用。

要强化工作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聚焦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期盼和新需求,不断创新各项便民利民举措。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用好“无讼临沧”“云上法庭”等信息化成果。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妥善实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强巡回办案力度,通过入户调解、现场办案等方式,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真正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要凝聚解纷合力,加快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要进一步加强与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沟通联动,积极整合多方调解资源力量,凝聚多元解纷合力,力求最大程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阻断在源头,用实际行动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END


供稿:张凌杰

编辑:张凌杰

一审:杨吉民

二审:李继清

终审:李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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