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 | 通商协助客户成功赢得诉前行为保全裁定 —— 不得召开股东会

学术   2024-09-14 14:48   北京  

近日,通商成功代理机构当事人处理其与国内某资源企业之间的公司决议纠纷,并在控制权争夺的白热化阶段、“双头董事会”博弈的关键时刻,协助当事人获得该地区法院今年首例诉前行为保全裁定,成功阻断了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依据董事会决议召开股东会,阶段性地守住我方当事人在董事会的多数席位。

作为一家曾经拟上市的资源企业,该公司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长期高度分离,诸多机构股东、投资人与管理层之间的冲突不断,各方早已形成了明暗股权博弈、董事席位争夺的局面,企业价值近几年大幅贬损。


我方当事人在本轮博弈中遭遇对手方非法压迫,董事席位岌岌可危,包括对手方利用对公司的控制权在董事会中否认我方董事的参会资格;直接拒绝审议我方董事的临时提案;在未经过半数董事同意的情况下强行通过对我方当事人不利的董事会决议。


为维护股东、公司及员工的利益,通商项目组受托代理本案,起诉该公司董事会决议不成立,并借此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在本案审结前禁止公司依据该董事会决议召开股东会。


在接受委托后,项目组迅速分析案件事实并制定专业化策略,预判并推演会议召开及后续进程的各种可能性,成功处理与法院、工商部门的协调,在一周内提起诉讼并取得令对手方不得召开股东会的行为保全裁定,守住控制权争夺的第一道防线。

本案为典型的因公司“控制权之争”引发的争议,通商项目组经过充分准备和推演,全方位、多角度地向法院分析论证,阐述该行为保全对维护股东、公司及员工权益的必要性;同时,亦向法院表明,该行为保全对保障公司治理架构合法运转、减少后续决议纠纷等具有重要意义。最终,通商成功协助当事人,在对手方谋划的股东会召开前夜,向法院争取到禁止开会的行为保全裁定。


从本案代理结果看,通商成功突破了公司决议案件诉前行为保全申请“难”的困境,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先机,对后续争夺控制权以及未来公司治理起到了积极的正向作用。

在公司控制权纠纷与股东权益保护等领域,通商拥有丰富的代理经验,此前,在代理机构股东争夺上市公司新潮能源控制权的决议纠纷中,也为当事人赢得了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的胜诉结果,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和管理层形成有效制衡。凭借丰富的争议解决经验与市场理解,通商能够在股权争议与公司治理纠纷中最大程度地协助当事人实现商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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