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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吉斯斯坦入境政策调整:免签国家公民须遵守新规定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自9月5日起,吉尔吉斯斯坦将对免签入境的外国公民实施新的登记规定。
根据吉尔吉斯斯坦数字发展部的公告,新规定将适用于来自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亚美尼亚、白俄罗斯、格鲁吉亚、阿塞拜疆、摩尔多瓦等免签国家的公民。
据该部门介绍,对于以私人目的(非工作、学习、经商)在吉尔吉斯斯坦停留超过60天的免签国家公民,其登记将基于其在吉尔吉斯斯坦的逗留目的而核发的合法居留证明文件。
主要变化
免登记停留时间调整:根据新规定,哈萨克斯坦、俄罗斯、亚美尼亚和白俄罗斯等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公民,在180天内可累计免登记停留90天;而塔吉克斯坦、格鲁吉亚、阿塞拜疆和摩尔多瓦公民在120天内则可累计免登记停留60天。
长期停留登记要求:对于长期以私人目的(如探亲、旅游等)在吉尔吉斯斯坦停留超过60天的免签国家公民,其登记需提供合法居留证明文件,例如永久居留证、无国籍人员证明、归国侨民证明或祖国卡(Meken-kart)。
临时居留证的申请:以私人目的停留的外国公民,可申请为期一年的临时居留证,并可每年续签一次,最长不超过五年。
逾期未登记的后果:未按时登记的公民必须离境,且需等待60或90天后方可再次入境。
根据新规,部分国家公民可免于短期登记: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和亚美尼亚公民入境后可享受30天的免登记期;阿塞拜疆公民为15天;塔吉克斯坦公民为60天;格鲁吉亚公民为90天。摩尔多瓦公民则需在入境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
【编译:阿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