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079期】
近日,邵阳县人民法院在县委政法委领导的大力支持和长阳铺镇政府的全力配合下,成功化解一起看似无解的相邻纠纷,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原告主动向法院撤回起诉。
相邻建房起纠纷
杨某甲与杨某乙是亲兄弟,两家的自建房相邻。杨某乙去世后,其妻罗某某翻新改建房屋,将自家房子屋檐罩住杨某甲的屋檐,甚至穿过杨某甲房屋的一角砌墙,导致两家房子墙角局部相交。杨某甲要求罗某某拆除侵权部分砖墙,罗某某拒绝,杨某甲遂将罗某某诉至邵阳县法院,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原状。
▲ 侵权状态
多方联动破僵局
承办法官经查看现场,反复做调解工作未成,该案陷入僵局:原告起诉确实有理,但如果法院简单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因双方的房屋依山而建,拆除设备无法进入现场,装修一新的楼房无法进行局部拆除,必然导致执行难,并引发信访。
院长肖竹梅听了汇报后,第一时间向县委政法委书记曾林报告。曾林书记亲自率队到现场查看,当场决定启动县、镇、村三级联调机制,组成“党委+法院+基层组织”联合调解组,指令长阳铺镇党委书记杨小勇牵头处理,要求将矛盾化解在当地。
杨小勇接到指令后,亲自组织由镇村两级干部组成的调解专班,分头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帮助分析利弊,经过十余个回合的调处,最终,双方接受了调解专班抛出的调解方案,达成了调解协议,罗某某主动拆除房屋侵权部分。杨某甲认为罗某某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已经用实际行动改正,没必要继续诉讼,遂主动到法院撤回起诉。该案圆满结案。
▲ 曾林书记、肖竹梅院长及法院部分审委会委员察看现场
▲ 调解协议及撤诉裁定
“要做好警源、诉源、访源‘三源共治’工作,不能靠单打独斗,必须上下齐心,综合联动,合力解纷。法院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能动司法,主动与乡镇和村社干部联合,群策群力将矛盾化解在当地,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就近解决纷争的便捷和甜头。”肖竹梅表示。
近年来,邵阳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走出法院,积极对接基层,联合各方力量,采取“法院+N”多元解纷模式,在诉前、诉中、判后执行各环节,寻求矛盾化解最佳方案,降低百姓维权解纷成本,切实提升司法服务效能,促进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图文:周浩东
编辑:廖小兰
审核:李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