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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092期】
有人说:“拆违难,难于上青天”。实际上只要依法办、用心办、合力办,拆违并不是那么难,往往可以事半功倍。
近日,邵阳县人民法院依靠县委政法委的领导,联合镇村干部,成功调处一起拆违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最终以当事人主动拆除违法建筑结案。
2023年5月,邵阳县谷洲镇人民政府对非法占地修建钢结构房屋的清水村村民覃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经多次书面催告,覃某既不履行拆除义务,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谷洲镇人民政府遂依法向邵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邵阳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并察看现场,认为谷洲镇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罚程序合法,遂裁定准予执行。在拟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法院主动向邵阳县委政法委汇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林高度重视,亲自率队到现场察看,听取意见,了解到当地村民对覃某的违法行为敢怒不敢言,希望尽快恢复土地原状。曾林书记当场决定启动县、镇、村三级联调机制,由法院联合镇、村干部组成调处专班,会商最佳解决方案,决定强制执行和柔性司法双管齐下。
▲ 未拆除前的违法建筑(右侧)
▲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林(右二)现场调度
之后,调处专班积极入户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一是明明白白交底:违法建筑必须拆除;二是帮助分析利弊,自己主动拆除相对于法院强制拆除,不仅更有面子,而且有利于钢材料的二次利用。覃某最终接受了工作人员的建议,愿意自行拆除。
▲ 第一次拆除后的剩余钢架
可拆除工作却一波三折,覃某主动拆除钢结构房的屋顶和四面墙后,思想出现波动,借各种理由拖延拆除剩余钢架。调处专班又来到覃某家中,明确告知:拆违不可以装样子应付了事,必须彻底拆除,恢复原状。最终,覃某放弃了日后复建的“算盘”,彻底拆除了剩余钢架,并清理了地面,恢复了土地原状。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 违法建筑彻底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
“你们不仅有耐心更有方法,毕竟自己动手拆除自己修建的房子,该下多大的决心啊!”
“都是村里的,低头不见抬头见,碍于情面我们也不好说什么。你们能在这么短时间内,让他自己主动拆除,真是了不起!”
围观村民对调处专班纷纷竖起大拇指。
此案以政府依法行政为基础,以法院强制执行为后盾,县镇村三级联动,用心用情用力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处罚决定所确定的义务,让违法者付出代价,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学法守法尊法用法,同时也降低了执法成本,减少了执行对抗,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图文:廖小兰、陈海华
编辑:陈海华
审核:李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