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绘新“枫”景 | 交通事故引纠纷 多方联动促和解

政务   2024-07-12 16:45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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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084期】



“太感谢你们了!谢谢你们的耐心调解,我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终于可以安安心心睡个好觉……”近日,邵阳县法院长阳铺人民法庭采取“法庭+N”多元解纷模式,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交通事故起纠纷

2022年11月,唐某驾驶的小轿车与刘某无证驾驶无牌四轮电动车相撞,造成唐某车辆严重受损、75岁的刘某受伤及四轮电动车受损的后果。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唐某承担主要责任,刘某承担次要责任。因刘某受伤治疗没有正式票据,且刘某年事已高,沟通十分困难,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唐某遂将刘某起诉至邵阳县法院,并强烈要求采取保全措施冻结刘某的银行卡。


上门倾听得实情

接到案件材料后,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情,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双方对于本案责任划分并无异议,主要分歧在于赔偿金额方面,如果按照原告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冻结刘某的银行账户,不仅会给刘某的生活雪上加霜,也会加剧双方之间的矛盾,承办法官决定邀请村支书前往刘某家中,倾听刘某心声,了解刘某难处。


经了解,刘某在事故发生后,害怕到大医院治疗花费大量费用,家里负担不起,便忍着疼痛在村镇级小诊所以及卫生院陆续治疗月余才痊愈,又担心对方车辆昂贵,修车费用较高,自己赔偿不起,听说自己的银行卡还会被冻结,心里更加着急,连续好些天没有睡过安稳觉。


了解刘某的难处后,承办法官又与唐某进行了沟通,但唐某以及保险公司对于刘某受到的损失因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票据而拒绝理赔。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


多方联动促和解

“怎么样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寻找到最合乎情理的解决方案,平衡双方的利益?简单的一纸判决肯定不是最佳解决方案,如果能够协商,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既可以最大限度减轻双方诉讼时间、精力,减少诉累,更有利于矛盾纠纷的化解。”了解双方矛盾焦点后,承办法官确定了办案思路。为了确保案件能一次性化解,长阳铺人民法庭组成“法庭+交警队+基层组织”调解组,会同当地交警中队、乡镇调解员一起参与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组向双方讲道理、讲法律、讲利弊、讲情怀,通过多次释法、多角度析理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导,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再从当事人争执态度的细微变化中,挖掘矛盾的突破点,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最终作出让步,达成和解协议,在所有的损失相互抵扣后,刘某赔偿唐某5000元并当场兑现,唐某车辆其余损失由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负担,刘某的损失也酌情在本案中予以认可,不再另行起诉唐某。



调的是矛盾纠纷,解的是民意民心。邵阳县法院长阳铺人民法庭始终坚持既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兼顾高效妥善处理的原则,坚持能动司法引领,多角度、多措施做好调解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文字:罗益秀、陈海华

编辑:廖小兰

审核:李守成




邵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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