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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078期】
塘田市人民法庭坚持“三个至上”的办案理念,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近日,通过不懈努力,办案法官用真情打动双方当事人,成功调解一起因打架引发的人身权损害纠纷案,使原本关系剑拔弩张的邻里握手言和,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周某某与吕某某是邻居,双方因琐事经常发生争吵,邻里关系十分紧张。2022年4月,周某某路过吕某某家门口时,双方发生口角并互殴,造成周某某受伤住院,经当地村委、派出所组织调解,双方一直互不让步达不成和解。周某某遂以健康权纠纷为由,将吕某某起诉至邵阳县法院。
承办法官刘芳查阅案卷后,认真分析案情,发现双方是同一村几十年的邻居,永久置业,祖祖辈辈要长期相处下去,矛盾只能化解不能激化,遂确立了办案思路: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尽力做好调解工作,找出症结所在,力争案结事了,促使两家人和睦相处。
确定了办案思路后,刘法官决定前往村中实地走访调查,先到当地派出所调取了相关证据,再和村委与当时在现场的村民了解具体情况,又分别去双方当事人家中了解事情发生全过程。
在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考虑到二人的邻里关系紧张、化解工作难度较大等情况,刘法官决定邀请当地村干部一起参与现场调解。在调解现场,双方当事人情绪十分激动,各执一词,争吵激烈。刘法官和村干部根据该案的具体情况,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阐释,又抓住双方当事人世代为邻的现实情况,从情、理多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规劝、开导,又耐心做好双方当事人儿子的思想工作。经过一个下午的调解,最终,打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吕某某和周某某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吕某某主动赔偿12000元。至此,该案画上圆满的句号。
塘田市人民法庭的党支部书记和负责人刘芳表示:“我们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先锋作用,利用人民法庭贴近基层、服务群众前沿阵地的优势,坚持能动司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对接基层职能部门和社区村委,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做到既解‘法结”又化“心结’,今年以来塘田市人民法庭共调撤案件30余件,让人民群众时时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图文:肖林保
编辑:廖小兰
审核:李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