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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096期】
近日,邵阳县法院下花桥法庭联合两个乡镇的乡村两级干部,合力化解了一起持续8年的合伙建房纠纷,得到了当事人及周边群众的高度赞扬。
案结事未了,楼梯被分割
王某与李某(均系化名)系五峰铺镇同村好友,2014年双方合意来到下花桥镇一开发新区合伙建房,后因建房开支、房屋分配发生矛盾。2017年,双方均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虽得到了依法处理,但矛盾并没有真正化解,发展到最后,两家共用的楼梯被一分为二,日常出入只能侧着身子走各自的半边楼梯,王某的父亲因此频频上访。
多方聚合力,积怨终化解
邵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竹梅了解情况后,指导下花桥法庭依靠纠纷发生地的下花桥镇党委,联合当事人户籍地的五峰铺镇司法所,召集两地的基层金牌调解员,组成联合调解专班,统一思想,下定决心千方百计化解矛盾,分头做工作,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事情一步一步出现了转机,直至最后得以圆满解决。
“你们矛盾发生发展的前前后后,我们村里人都看在眼里,当初之所以合伙建房是因为两家关系好,现在却因为建房伤了感情,实在不划算,情义才是无价的!”村干部对双方的情况最为熟悉,从两家过去的友情说起,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做工作,双方态度出现了松动,不再坚持“跟你耗到底,看谁搞得赢”的犟脾气。双方一方面向调解员倒“苦水”,数落对方的不是,一方面也说出了心里话:这起拉锯8年之久的恩怨,已成为两家的心病,双方都已苦不堪言。
▲ 现场调解
了解到两家都有希望解决问题的想法后,调解专班牵头人、下花桥镇政法武装委员许语拉采取“面对面”的方式进行劝解:“这么多年,你们双方请律师打官司,反复信访,费心费力又费神,不但没有解决问题,矛盾还越来越深,不如各退一步,坐下来好好谈一谈解决问题的方案。”双方听后均没有反对。
下花桥法庭庭长申向阳见时机成熟,遂抛出几个解决方案,几经权衡后,双方同意由李某出让自己的房屋、王某出资受让李某的房屋,并当即签订了调解协议。
▲ 签订调解协议
2024年8月28日,签订协议的第五天,王某将受让费全部支付给李某,李某将房屋腾空交付给王某,楼梯中的隔离钢架得以拆除。至此,一起长达8年的合伙建房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 楼梯中的隔离钢架
(左侧为拆除前、右侧为拆除后)
案结事终了,获双方肯定
“感谢你们这么重视,实实在在帮我们解决问题。这么多年来,心里一直像压了一块大石头,现在问题解决了,全身上下轻松多了!”
“如果没有你们这样真心实意为我们调解,我真不知道还要拖几年,现在心病除了,感激之情难以言喻,谢谢你们!”
王、李二人均对调解专班的同志表示感谢。
下花桥法庭在处理此案的过程中,注重依靠两地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力量,充分发挥自身“桥头堡”作用,引导帮助当事人解“法结”、化“心结”,最终促成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图文:陈 莉、邱清龙
编辑:陈海华
审核:李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