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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073期】
“比普通香烟带劲”
“越吸越上头”
......
听到这样的话
那务必要小心了
这种所谓的“上头”烟类产品,
其实是穿上了“伪装衣”的新型毒品
切勿以身试法
近日,邵阳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贩卖毒品依托咪酯刑事案件,被告人候某某、陈某因犯贩卖毒品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这是依托咪酯被正式列入管制类精神药品以来,邵阳县法院审理的首例贩卖含有毒品依托咪酯电子烟案件。
为充分发挥庭审警示作用,在本次庭审中,邵阳县法院邀请了邵阳市人大代表张雁、邵阳县工业职业技术学校30名师生观摩庭审,零距离接受禁毒教育。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龙某某给了被告人陈某一支添加了依托咪酯的电子烟,被告人陈某予以吸食并将该电子烟随身携带。2024年1月,王某某电话联系被告人候某某购买一支加了毒品的电子烟,被告人候某某遂联系被告人陈某,提议让被告人陈某将其非法持有的那支电子烟以500元的价格出售,所得钱款二人均分,被告人陈某表示同意。当日,被告人陈某将电子烟交给被告人候某某,被告人候某某又交给王某某并收取毒资500元。后两被告人将毒资500元共同消费完毕。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候某某与陈某共同贩卖毒品一次,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综合二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认罚、坦白等量刑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
依托咪酯是一种快速作用的静脉全身麻醉药物,常用于诱导麻醉。目前,吸毒人员滥用依托咪酯,主要是把依托咪酯添加在香烟的烟丝中,或者添加到电子烟油中,以电子烟的形式来吸食。过量吸食依托咪酯会产生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影响心血管系统、损害肝肾功能、甚至呼吸暂停、死亡等严重后果。2023年10月1日起,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健委正式将依托咪酯(俗称“烟粉”)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此后非法贩卖、吸食依托咪酯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滥用依托咪酯危害大,凡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的,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在此提醒大家,要提高警惕,认清新型毒品,切勿被“上头电子烟”所迷惑,切勿以身试法,自觉做到拒毒、防毒。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图文:黄 稳
编辑:廖小兰
审核:李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