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业务和其他法律业务的最大差异,就在于其事无巨细。
以劳动合同解除为例:
■ 律师究竟要不要频繁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用人单位利用末位淘汰制开除劳动者,如何操作才能防范法律风险?
■ 以“经济性裁员”名义解雇劳动者,如何合规操作?
■ 用人单位出资对劳动者进行培训后,如劳动者离职,如何做才能将风险降到最低?
■ 以采用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开除劳动者,如何才能证明劳动者绩效结果在客观上不合格?
因而,在劳动法律师圈中,也进一步细化出了精通于保密与竞业限制业务的律师,侧重于企业规模性人员优化的律师,专长于国有企业用工合规管理的律师……
显然,市场需求在不断细化,在已然十分细化的劳动法专业领域内,又出现了更专业化的细分领域。
客户对于劳动法律服务不再满足于个案纠纷的解决、零星问题的咨询,而是体系化、前瞻性、可落地性的用工合规需求。
越来越多的客户除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外,还会聘请劳动法专项法律顾问,越来越多的业务从依附于其他业务的状态中分离出来,比如公司并购过程中的人力资源尽职调查。
劳动业务看似是小问题,但容易牵一发而动全身,只用法律的视角看问题远远不够,只从纠纷解决的角度提供服务也远远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
你需要既能满足法律部门的合规要求,又能满足人力资源部门的问题解决需求,更能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那么,究竟如何成为一个耕耘好精细化赛道的劳动法律师?
12月13/14日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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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14日19:00,我们邀请到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社会法研究所所长李凌云老师,她从2003年起专注劳动法的理论与实践,拥有二十余年的专业经验,先后为多家世界500强和国内头部互联网企业提供劳动法服务,兼任多家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顾问,是国内最具影响力的中青年劳动法专家之一。
李教授曾为各地主审劳动争议的法官、仲裁员以及工会干部、律师、企业法务和HR等开展劳动法讲座百余场,在企业劳动法咨询、培训、争议解决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可以说,不论是实务能力,还是授课能力,都是毋庸置疑的。
劳动合同解除
风险防范实操指引
当企业正式录用一名员工后,企业和员工之间就会产生劳动关系及其外延的许多其他法律关系。
劳动法律师应当谨慎、耐心地帮助企业处理这些繁琐的法律关系,否则企业随时可能面临劳动纠纷,甚至演化为劳动争议。
显然,预防风险的成本是远远小于争议发生后的解决成本的;将不同劳动关系阶段的法律风险和注意点进行精细化拆分,形成一套标准化的风险预案,又是更加事半功倍的。
劳动法律服务并非解决单个法律问题,在服务企业客户时也不应当简单地进行知识输出,而是应该用“法律+管理”的思维介入企业的所有劳动关系阶段,并为客户定制个性化、可落地的服务方案。
任何一个劳动争议案件的爆发都有其内在原因,劳动纠纷的解决不应止于一纸判决文书,而应当通过案件去发现管理中的漏洞、沟通中的缺失,如此,劳动法律服务的价值才能更加凸显。
以最关键、纠纷最频发的劳动合同解除、终止阶段为例。
如果是协商解除,流程应该是怎样?如何界定“协商解除”以及协商解除协议的效力?如何促成?达成一致后发生突发事件该如何处理?
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比如,员工提出离职后,可以要求提前离职吗?员工不辞而别,怎么处理?什么是自愿辞职、什么是被动辞职?
如果是在员工试用期解除,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司法审查标准是怎样的?
还有极为关键的“不胜任解除”情形。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安排对方培训好还是调岗好?判断标准为何?企业的常见败诉点有哪些、如何破解?企业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形式单方解除合同是否合法?用人单位解雇有哪些禁止情形和程序要件?如何设计裁员方案?
还有企业和员工都十分关注的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和约定条件,分别有哪些?哪些情况下分别要补偿N、N+1、2N、2N+1、2(N+1)?如何设计补偿方案,才能让企业不吃亏、利益最大化?
将精细化的道路走通,尽头一定是标准化、专业化、效率化。
12月13/14日19:00,这些精细化难题,都能在李凌云老师的直播间找到答案。值得一提的是,她将结合11个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进行讲解,以保障广大劳动法律师学到的实务方法,都是实用的、有切实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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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精细化拆解劳动合同解除阶段法律风险点,给出风险预防策略
形成标准化的企业劳动法律服务流程,使法律服务更高效、更专业
从客户需求角度出发,成为更进阶的企业劳动法专项法律顾问
课程大纲: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的界定
案例一:依据事先约定的解除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协商解除”吗?
2、协商解除协议的效力
案例二:劳动者未做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协商解除有效吗?
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之劳动者辞职
1、自愿辞职 vs 被动辞职
2、劳动者被动辞职的适用
Q:如何理解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3、劳动者辞职的附随义务
案例三:劳动者辞职不办理工作交接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之用人单位解雇
1、用人单位解雇的三种类型
2、过错性解雇的适用标准
案例四:管理人员未尽岗位职责解雇合法吗?
案例五:幼儿园老师收受幼儿小额零食解雇合法吗?
案例六:劳动者父亲病危回老家未获批准解雇合法吗?
3、裁员方案的设计思路
4、用人单位解雇的禁止情形
案例七:劳动者未做职业病健康检查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合法吗?
5、用人单位解雇的程序要件
案例八:解雇理由能否超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列明的理由?
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1、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
案例九:劳动合同到期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案例十:劳动者被动辞职时如何支付经济补偿?
2、支付经济补偿的约定条件
案例十一:约定以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为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有效吗?
讲师介绍:
李凌云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社会法研究所所长
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
深耕劳动法领域二十余年
担任多家世界500强、头部互联网企业劳动法律顾问
李凌云,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社会法教研室主任、社会法研究所所长、妇女研究中心主任,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密歇根大学产业与劳动关系研究所访问学者,美国旧金山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入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主要研究领域为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国际劳工标准,2003年起专注劳动法的理论与实践,拥有二十余年的专业经验,先后为多家世界500强和国内头部互联网企业提供劳动法服务,兼任多家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顾问,是国内具有影响力的中青年劳动法专家。
曾任华东政法大学劳动法律服务中心秘书长,目前兼任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教育工会理论研究会特聘专家等职务、上海市第十五届、十六届妇女代表。
李教授曾为各地主审劳动争议的法官、仲裁员以及工会干部、律师、企业法务和HR等开展劳动法讲座百余场,在企业劳动法咨询、培训、争议解决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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