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
今年“宪法宣传周”主题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为巩固新生政权,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中国宪法颁布之后,为适应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全国人大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对这部宪法逐步进行了修改、完善。这五次修订,逐渐完善和丰富了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指导思想,完善了经济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加强人权保障等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2022年12月19日,习近平发表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
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
--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2021年10月13日,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供稿:企业管理部 彭刚 张宗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