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浙江省海宁市的唐先生在家附近的某药房花了3元测了血糖,原本想图个方便,不测不知道,一测吓一跳。他被药房工作人员告知血糖数值偏高,药房工作人员告知唐先生很有可能已患糖尿病,这让他顿时慌了手脚。
为了搞清楚自己血糖状况究竟如何,第二天,唐先生又到附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测了空腹血糖。医生判断血糖处于正常范围,唐先生才松了口气。花了3块钱,不仅白挨了一针,还吓得满头大汗。
当地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接到唐先生举报后,在调查中发现,该药店里收的3块钱是测血糖使用的一次性采血针和血糖试纸费用,测血糖的诊疗费用相当于免费。
但对于药店测血糖的行为定性,执法机构认定为医疗行为,并表示医疗行为必须在医疗机构内实施,普通药店违规操作属于违法行为。
药店能否开展血糖检测项目?官方这样回复
早前,对于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社会药房药师开展药学服务的提案》,国家药监局在答复中提到,下一步,国家药监局将探索制定并适时出台社会药店开展药学服务的实施规范,同主管部门探讨医保支付药店药品调剂费、药学服务费等工作,同时积极推动执业药师回归药学服务本职,为人民提供高质量的药学服务。
另外,关于联合制订药店血糖检测管理办法的建议,国家药监局表示,《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明确指出,便携式血糖检测仪适用于非诊断性血糖监测,操作使用便携式血糖检测仪应是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且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制度,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国家药监局指出,关于药店能否开展血糖检测以及如何加强规范管理,应当在充分调研评估的基础上,明确药店开展检测的目的、原则、应当满足的条件以及监管要求等,避免由于人员操作不规范、质量控制无法保证,甚至存在诱导消费等不良行为。
下一步,国家药监局将积极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对社会药店快速血糖监测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研究,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探索更有利于慢病患者居家药学服务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