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义奇专栏|《易传》对《易经》的阉割

学术   2024-09-29 13:00   广东  


《易传》是最早解《易经》的文本,相传为孔子所作。如果单从《易传》的行文格局、气度上来看,我觉得这个作者离《论语》中展现出来的孔子,距离有点远。

《易传》对《易经》的解释,试图将《易经》整理进一个逻辑的、哲理的体系之中。这一方面发展了《易经》,另一方面也阉割了《易经》。

《易经》对事物的认识主要靠经验直觉。古人采撷到实践中他们关注到的、认为重要的事情,通过简单地类比、联想,以及象征(我们用今天的术语讲远古时期的故事时,可能不太准确,但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等,把具体抽象成形式,将特殊过渡到一般,从而使个别事情的处理原则上升为一般情境下的处事原则,用于为类似的现实生产生活提供指导。

这是人类早期人们的思维方式和对自然社会的认知,尽管它是非常粗糙、非常初级的,但它们应当是正确的,因为通过实践检验不正确的都已经被筛除掉了,留下的都是经过实践检验的。

《易传》解释《易经》,在《易经》的基础之上,带有明显的意识形态偏见,从《易经》观物取象的象中抽象出他们想要讲的道理。一方面《易传》是对《易经》的丰富和发展,另一方面《易传》为了把道理说圆,在《易经》提供的材料不够或不足以支撑《易传》作者的心中之意时,他们会用纯粹的想象来弥补事实的空缺:细读会发现《易传》说了不少空话、套话、大话,今人无法相信的话。

这种做法在《易传》宣讲伦理道德的层面上尤为明显。这样做是非常危险的,关键在于他们在不明白自然之理时,先入为主地用社会伦理来统摄自然之理。如此以来,即使将来人们在实践中可以认识到若干自然之理,由于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没有给这些可以发现的自然之理留出位置,所以这些自然之理也不会被发现,发现了也无法进入主流社会、也是旁门邪道。《易传》在事实上阉割了《易经》。

《易传》中所谓爻位说“当位”、“中”等观念,无异是解《易》者在《易》中植入了封建社会等级观念,使《易》屈就于社会需要,教育大家各安其位、各守其分。“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易传》的作者们就是要统治者尊、老百姓卑,列出贵贱,分出等级。

《易传》对《易经》的解释,实质上是《易传》的作者们将他们的心中之意,植入到《易经》的卦象和卦爻辞中,从而实现对《易经》的改造,并成为后来易学研究的理论基石。他们混同社会和自然,混同自然和人事,强化社会伦理,弱化自然之理,推动了后来的《易经》研究者,走上了以社会伦理统摄自然之理的道路,维护了主流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数千年不变。

《论语》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人类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也类似如此。正常的社会,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和对社会的认识应当是齐头并进的。否则,如果对自然的认识远远超过对社会的认识,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动荡不安,人们会释放他们的自然本性充分张扬;如果对社会的认识远远超过对自然的认识,这个社会在浮华的现象下会是铁板一块、死气沉沉,人的本性会受到社会的压抑、禁锢而扭曲变形。

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远古社会人文思想早熟,并不是一个值得自豪的事情。就拿人们经常说的辩证法来讲,如同《易传》这样,缺乏实践中具体指向的辩证思考,看似辩证法而实际上受制于形而上学,貌似辩证法而实质上是形而上学,最终只能压抑社会思想。或者说,《易传》阉割的不仅是《易经》,还是两三千年以来中国人的思想。

当然,也有人认为,卜筮之《易经》发展到哲理之《易传》,符合那个年代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或许,《易传》的作者们当时面临的主要挑战是社会问题而非自然问题;或许,我们不应该用今人的眼光去审视过去的是非。然而,不管怎样,思想或者传统,都应该服务于当下、服务于未来。如果期望《易经》还能滋养民族文化的当下和未来,我们就应该用今天的标准,抑或是未来的标准,但绝对不是死守过去的标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作者简介

李义奇,河南南阳人,金融学博士,教授,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副总经理。其人涉猎甚广,是经济界的学问家,学问家中的治史者,史学家中的经济学者,企业高管中的高产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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