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策划 | 培养安全“守护者”,看各地如何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政务   2024-12-05 16:52   北京  

策划人语


在安全生产体系中,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最基本的单元,如何激发其做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加快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无疑是最需用力筑牢的“底板”。一些地方和企业单位为此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其中,发动企业层层开展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就是最新的创造性成果,形成了对事故隐患从发现报告到核查消除、奖励推动的良性循环机制。为了更好激发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活力和创造力,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2024年7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要求推动建立完善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自觉主动、动态性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本刊采访了辽宁、江苏扬州、中石化济南分公司等省市和企业,深度报道他们在探索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以期为各地鼓励社会群众尤其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一步营造“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浓厚氛围提供借鉴。




辽宁:

全面推行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有奖报告制度

辽宁省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多、事故总量相对较大、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全方位调动积极因素,辽宁省应急管理厅按照应急管理部的统一部署,结合辽宁省实际情况,于2022年出台了《辽宁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于2023年出台了重点行业领域“吹哨人”制度,就事故隐患有奖举报工作作出安排。“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2024年3月,我们以辽宁省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通知,在全省全面推行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有奖报告制度。”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李勇告诉记者。



勇于探索,推动重点企业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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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企业员工处于生产经营活动的第一线,能在初始苗头期间发现身边的事故隐患,报告的事故隐患具有时效性强、内容详实准确等特点。辽宁省探索实施企业内部有奖报告制度,推动一些重点企业先行先试,取得了显著成效。”李勇介绍说。大连石化公司出台《发现隐患避免事故事件嘉奖管理办法》后,对发现的重大隐患给予重奖。1名员工发现硫化氢极小的泄漏点,及时报告,避免了事故,企业给予报告人3万元的奖励。本钢板材公司开展了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对员工发现的隐患进行评比、分类奖励。2024年上半年,本钢板材公司员工共排查隐患7491项,发放奖励20.95万元。据李勇介绍,先行先试企业的实践证明,实施企业内部有奖报告制度,通过奖励激励,可以充分调动员工参与企业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安全生产浓厚氛围,消除一大批事故隐患,避免一些生产安全事故。



“五个明确”,推动机制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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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李勇介绍,辽宁省的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有奖报告制度具有5个方面特点。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辽宁省范围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内部事故隐患有奖报告制度,明确受理内部举报的机构或人员、明确内部报告工作流程、受理方式以及奖励标准。二是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在2024年10月底前,建立此制度并开始实施。三是明确了资金来源。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立奖励资金,用于保障员工内部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纳入安全生产资金保障范畴。对符合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范围的,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四是明确了运行机制。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运行台账,如实记录员工内部报告事故隐患的时间、具体部位或场所、具体情形、整改措施及奖励情况。要对奖励政策和受奖人员进行公示。同时,将事故隐患内部有奖报告制度纳入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五是明确了内外衔接。企业员工发现并向本单位报告的事故隐患未得到及时整改治理的,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按照《辽宁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核查属实的,奖励金额在社会公众举报奖励的基础上上浮20%。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机制落地见效,辽宁省还开展了3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通过及时举办新闻发布会,在各类媒体平台上发布信息,并印发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品等对此制度进行宣传发动。二是将推动落实此制度纳入省直部门和各市年度考核指标。三是辽宁省各级督导检查组、执法检查组,要在督导检查过程中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内部报告制度。

江苏扬州

“红丝带”牵引,织密安全“防护网”

“近年来,江苏省扬州市应急管理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任务,扬州市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和‘红丝带’活动在推进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扬州市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周长军告诉记者。

扬州市宣传推广“红丝带”经验做法

据了解,“红丝带”活动是江苏瑞祥化工有限公司创建于2015年的一项职工自主排查安全隐患激励措施,具体做法是企业职工在排查发现的隐患处系挂红丝带,起到警示周边人员、提醒属地整改等作用,企业对隐患进行认定后,给予发现人30元以上的物质奖励。这一发动群众力量从源头杜绝事故隐患“漏网之鱼”的职工自主排查激励机制,得到了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的高度认可,随后形成有奖举报机制并在扬州市推行。据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苏晋介绍,自“红丝带”活动开展以来,扬州市有5300余家参与企业,参与人数达30万人次,发现隐患13.8万项,企业奖励职工763 余万元,政府奖励 “红丝带”活动优秀企业和“啄木鸟”先进个人,共发放奖金90万元。以瑞祥化工有限公司为代表的扬州市191家重点化工企业已全部建立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先行先试,政府企业齐头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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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务院督导组对扬州提出“先行先试”的要求,扬州市应急管理系统采取“政府奖励”和“企业奖励”齐头并进的方式,积极探索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

2019年12月10日,扬州市安委会、市应急管理局修订出台《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全面排查整治行动的通告》《关于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的通告》,同年12月,江苏省政府领导高度肯定扬州市“红丝带”经验做法,并在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安全生产《专报信息》签批意见,推广这一经验做法。扬州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安排,两次牵头召开全市推广会,大规模宣传“红丝带”经验做法,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有奖举报活动。“为激励‘红丝带’优秀企业,在推广大会上,市安委会给予瑞祥公司3万元的行政奖励。”扬州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大队长王鑫告诉记者。此外,扬州市还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推广企业自主激励职工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做法的通知》,全力推动企业职工自主排查事故隐患。

2021年8月,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扬州市再次大幅调整提升奖励标准,印发《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将除事故举报外的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行政处罚金额3000元及以上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行政处罚金额不足3000元的,奖励1000元。同时,明确对因举报行为避免了特别重大损失或社会影响的,奖励金额上限可以提高到50万元。为扩大举报奖励的知晓面,扬州市安委会还配套出台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全面排查整治行动的通告》和《关于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的通告》,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

2022年,扬州市印发《关于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十五条硬措施”的实施意见》,要求“重赏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扬州市安委会大力推广应急管理部官网举报系统,开展系统使用培训,通过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官网首页增加安全生产有奖举报二维码扫码入口,有利于市民参与举报,市安委会持续表彰有奖举报优秀单位和最佳“吹哨人”。2022年8月,扬州市牵头承办江苏省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现场推进会,江苏省安委办与 13个地级市安委办齐聚扬州,热烈展开交流讨论,并现场观摩扬州市“红丝带”有奖举报经验做法。2023年,扬州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安委会和相关成员单位要利用检查执法、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等契机,积极宣讲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充分调动全社会,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形成强大声势。积极探索在市级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项资金中支出安全应急网格化建设相关费用。2024年,扬州市将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和“红丝带”活动纳入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明确深化“红丝带”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企业职工、社会大众争当安全“啄木鸟”“吹哨人”。在《扬州市安委会 2024 年度工作要点》中明确“健全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调动“内部吹哨人”积极报告重大风险隐患。2024年7月,扬州市市长潘国强组织安全生产专题宣讲,再次强调要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和“红丝带”企业内部报告奖励工作,并纳入《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并印发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



部门联动,系牢隐患举报“保险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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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涉及到多个领域和行业部门,为加强对扬州市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扬州市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都要制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目前扬州市承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19个牵头部门都出台了相应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形成了全覆盖的举报奖励框架。”扬州市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主任宣荣告诉记者。

为全力保障举报奖励的实施,扬州市政府设立1000万元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专项资金,用于全市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举报奖励支出,覆盖各县(市、区)、功能区。“为用好管好奖励资金,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扬州市市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这一举措为举报奖励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后盾。”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负责人邓磊告诉记者。该专项资金由扬州市安委会按照一定比例发放至各行业部门,由各行业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奖励实施,市安委办和市财政部门负责监督,资金用完后随时补充。

为切实保障举报人的信息安全,扬州市安委办还出台了《关于做好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全过程保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举报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提高广大群众在安全生产举报过程的安全感,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精益求精,办理流程逐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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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办理牵头部门。“2019年1月,扬州市应急管理局组建伊始,我们及时向社会公布了12350举报电话,修订完善值班值守和举报信息报送制度,明确投诉举报工作由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受理,提出拟办意见,经局领导同意后,交有关部门或局相关处室(执法局)或各地应急管理局办理。”宣荣告诉记者。据介绍,扬州市应急管理局还制定了突发事件信息(举报)处理流程,上墙公布,统一了安全生产举报登记表格式,并在电脑桌面上放置报送模板,进行统一编号管理,一站服务。

不断创新处理流程。2020年6月,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平台合作共建通知,扬州市应急管理局与市政务办通力合作,结合扬州市实际,将全市12350热线转移至12345平台,设立12350电话专席,统一接听全市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专席接到举报电话后,在话务平台形成保密工单,预审岗将工单流转至市安委办审核提出交办意见,由督查岗派发保密工单至各单位进行处理。12350热线专席依托12345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接听和派单工作,施行“双号并行”模式,可通过12350和12345两个热线接收和交办工单,12350渠道交办的工单正常办理,权限之外的可以转给12345,通过属地政府来协调解决,交办方式更灵活多样。

适时调度工作进展。为全面掌握各行业条线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工作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工作稳步推进,扬州市安委办建立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情况报告制度,每月汇总各相关部门工作信息,对全市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



提档升级,创新方法拓宽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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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扬州市各部门和企业结合工作实践,不断创新举报奖励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企业内部举报工作提档升级。江苏瑞祥化工有限公司在原有“红丝带”经验做法基础上,不断总结提高,提档升级。“目前,‘红丝带’活动已拓展至承包商,并通过安全生产智能管控平台,实现隐患排查数据模块信息化,企业相关负责人可以通过线上平台直接以3DGS(三维可视化建模)视角,实时查看全厂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江苏瑞祥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申高忠告诉记者。扬州市各企业争相借鉴经验做法,优士化学等公司组织全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大排查、“隐患随手拍”等一系列的隐患排查活动,企业职能部门、基层生产单元相关人员参加,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分级。对确认的事故隐患,按登记标准给予奖励。

各部门协力推动有奖举报活动。扬州市安委办印发《动员各行业安全监管人员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举报活动的一封信》和《号召各企业负责人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举报活动的一封信》,鼓励各行业安全监管人员、各企业负责人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举报活动。专门制作统一样式的宣传海报、安全生产责任牌在企业和部门醒目位置悬挂、张贴。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对各行业领域常见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归纳形成汇编手册,印制近10万册,在城区各居民社区和各行业领域企业广泛发放。在“扬州应急”微信公众号设置“举报有招我来教”专栏,连续四期介绍常见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公布奖励金额较大的举报案例,引导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参与举报。扬州市交通运输局利用出租汽车、公交车等流动载体广泛公布交通运输领域有奖举报电话,提升社会公众对专项行动的熟知度和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扬州市住建局在市管建筑工地设立大型安全警示牌,并在工地门口张贴安全举报电话,大力推进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举报机制。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消防隐患全民排查”征集令,形成“群众举报、媒体暗访调查取证、消防跟进处置”三方集中联动模式。

积极拓宽奖励面。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江苏省有奖举报实施办法对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按照行政处罚金额实施奖励的基础上,扬州市奖励办法规定:对举报人举报事故隐患未予行政处罚的,经查证属实,也给予奖励200元。这样既有效提高了群众参与有奖举报活动的热情,切实消除了一些隐患。




耕耘有获,争当隐患排查“啄木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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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19年以来,广大市民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数量大幅增加,各有关部门均认真安排核查、交转办理每一件举报件,扬州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共接收有效安全生产举报信息32237件,其中,应急管理部门受理并查处的1787件,公安部门28351件(含交警 27687),消防部门1588件,住建部门298件,市场监管部门61 件,其他部门152件,实施奖励27803件,总奖励金额345万余元。2024年以来,共接收办理群众举报697件,查实232件,奖励13.9 万元。应急管理系统办理举报192件,查实28件,奖励10.46万元。

“通过大力鼓励举报,一批严重违法行为得以曝光和查处,特别是严厉打击‘非法’加油行动成果丰硕。”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程立方告诉记者。据介绍,自从2024年5月全市开展联合打击非法加油行动以来,非法加油共立案32起,其中接群众举报16起,共打击非法储存、经营油品约135吨,查封扣押车辆31 辆,拘留19人,罚款48.7万,没收非法油品5.5吨。

此外,在危险化学品经营存储隐患排查方面,群众举报也发挥了积极作用。2024年1 月15日,群众举报扬州市某涂料有限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采石矶”牌工业油漆、“光辉”牌油漆、油漆稀释剂、铁桶装丙酮等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执法人员赴企业进行核查,经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该公司将“采石矶”牌工业油漆14桶(20公斤/桶),“光辉”牌油漆4桶(13公斤/桶),油漆稀释剂124桶(其中绿色包装的为72桶、蓝色包装的为52桶,均为10公斤/桶)存放在公司经营办公场所内,数量约1.57吨,该场所不具备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资质和条件,该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执法人员现场依法下达了现场检查记录、视听资料文书、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清除。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 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举报人发放奖励1.05万元。

企业职工在排查发现的隐患处系挂红丝带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自扬州市推广“红丝带”经验做法以来,为激励企业和职工参与“红丝带”活动,市安委办分四批对“红丝带”先进企业和“最佳吹哨人”实施了90万元奖励。“通过‘红丝带’活动,切切实实地调动全员参与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对推进职工自主管理、持续改善现场环境、消除事故隐患起到了积极作用,营造了‘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管安全’的良好氛围,企业安全水平显著提升,也涌现出一批事故隐患排查的典型案例。”仪征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王巨金告诉记者。“扬州化工园区仪征化纤有限公司发动职工开展安全诊断奖活动,2024年1—7月,公司发现并整改隐患15490项,奖励发现、消除后果严重的隐患10次,共发放奖励22.75万元。”扬州市化工园区副主任刘珠明介绍道。扬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职工周承飞在日常巡检工作中,发现属地责任区域工业用户立邦厂区内中压管道被移动板房占压。根据《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该项隐患被判定为重大隐患。管线被占压,占压物可能对管道施加额外的压力和负荷,导致管道变形、破裂甚至泄漏,该隐患若不及时处理会干扰管道正常运行,一旦管道发生泄漏,可能引发爆炸、火灾等严重事故。周承飞发现隐患第一时间进行报告并协助消除了该项重大隐患,降低了事故发生的风险。该职工因为主动发现隐患并上报,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特别奖励管理办法》获得奖励1000元,企业及时消除隐患,整改闭环,避免了一次事故。

中国石化济南分公司

发现隐患有功 避免事故有奖

为进一步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及时发现、排查、消除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营造安全生产“人人重视、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浓厚氛围,助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济南分公司)自2011年起,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制度”。



完善制度,培养安全隐患“啄木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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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中国石化济南分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工作,持续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通过真金白银奖励、评奖评优激励等方式,不断提高一线员工风险识别和判断能力,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据中国石化济南分公司总经理徐文广介绍,中国石化济南分公司在工资总额中列出预算“发现隐患有功、避免事故有奖”专项奖励基金,激励、奖励员工发现并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奖励对象包括发现、提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管理缺陷等各类隐患的人员。

据了解,中国石化济南分公司在按照“即时、准确、隆重”原则兑现隐患排查奖励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每周调度会、月度HSE例会、季度HSE委员会议等,及时表扬、表彰发现隐患、避免事故的员工。对发现较大事故隐患的员工,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到生产岗位现场,表示感谢、颁发奖状并大力宣传。符合立功条件的,及时给予立功授奖;最高等级获奖人员及所在单位,优先参评“三创三争”(创建文明单位、最负责任团队、文明班组和争当劳动模范、最负责任员工、文明员工6项文明创建先进典型评选),全方位让付出者受尊敬、有荣誉、得实惠,引领发动全体员工继续展现强烈的责任心和执行力,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让隐患无处可藏。

“目前的隐患报告奖励资金主要是使用人工成本中的职工薪酬,随奖金发放,这也体现了绩效向有贡献的员工倾斜的激励导向。近几年,每年的奖励资金大约有10万元,数目不大,但作用不小。”徐文广告诉记者。



分级奖励,激发员工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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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推行事故隐患奖励机制主要分上报程序和奖励程序两个环节。”徐文广介绍说。各单位发现事故隐患后,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件、原因分析、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等内容。经本单位领导、职能部门审核同意,安全管理部门对事故隐患打分评级,提出奖励意见。评分、奖励的标准按照“六个不一样”制定,即:高处与低处不一样、非巡检范围与巡检范围不一样、风险高低不一样、夜间与白天不一样、恶劣天气与正常天气不一样、处置难易不一样。中国石化济南分公司细化量化赋分标准,统筹确定隐患等级,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奖励,分别给予200~5000元奖励。例如,泄漏类隐患,根据泄漏介质、泄漏形式、故障部件、压力、温度、严重程度、周边环境等27种情况设置赋分,各类隐患等级根据分数划分为五档。承包商员工发现问题一视同仁,直接奖励发现人员。非本单位巡检范围的事故隐患,提高1个等级奖励。节假日、休息日、夜间、高处、非巡检范围、恶劣天气、发现困难、处置困难、风险高、后果严重等的事故隐患,提级奖励。为避免隐患问题随意提报、弄虚作假等现象,中国石化济南分公司明确不予奖励情形,包括正常检维修过程中排除的故障和更换损坏零配件等,公司级、部门级专项隐患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按照操作规程处理生产波动,事故隐患属同一部位、同一台设备、同一行为重复发生,同一单位、同一隐患重复填报(相同或不同员工),故意夸大隐患风险程度,隐患整改建议不合理、不正确,本应属于岗位职责范围的本职工作未履职,作业前安全措施未落实导致的事故隐患等。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由于对发现人的不安全行为验证困难,且问题严重程度不易量化,中国石化济南分公司要求各单位选择有代表性、避免较大事故或解决重大问题的事故隐患,填写推荐表,提报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专题讨论后,给予50~1000元奖励;按月统计各单位优秀建议率(获奖条数 / 上报条数),根据排名先后,分别给予100~2000元奖励。



明责在心,争当隐患排查“吹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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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通过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和分析,不断提高对设备设施和生产运行环节薄弱部位的规律性认识,在此基础上开展针对性排查、预防性维修,装置设备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徐文广告诉记者。

员工安全意识显著增强。中国石化济南分公司通过常态化开展“发现隐患有功、避免事故有奖”活动,职工“心中有安全、行动讲安全、时刻想安全”的意识显著增强,主人翁精神充分激发,涌现出多个“火眼金睛”的查隐患能手,并且不断带动其他人员积极参与。现场安全隐患有效消除。职工身边“人、机、环、管”4个方面的隐患不断消除。“2021年至今,各单位共计发现并上报事故隐患642项。其中,避免直接事故 62起。”徐文广告诉记者。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中国石化济南分公司通过对典型、共性和重复发生类事故隐患,开展追根溯源和针对性排查、预防性维修,各单位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明确整改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安排专人跟踪处理,确保所有隐患闭环整改,定期对隐患进行分析,从管理职责、制度规程、人员能力、资源配置、检查考核等方面查找深层次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装置设备运行风险可控在控、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提升。“2023年,我们针对系统瓦斯线泄漏事件,组织开展全厂高风险管线风险排查和定级,最终确定6条管线存在隐患,进行了整体更换。同时,充分利用定点测厚、脉冲涡流扫查、在线测厚以及在线腐蚀探针等技术加强腐蚀检测、落实预防维修。”徐文广告诉记者。安全文化进一步落实落地。“责任炼就事业”“员工与企业是命运共同体”等安全文化理念,成为全员高度认同并筑牢于心的思想根基,成为全员固化于制并自觉践行的根本守则,为全员争当事故隐患排查的“吹哨人”、企业安全生产的“守门人”和守护安全发展的“主人翁”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和文化支撑。

公司领导到生产现场为发现隐患的员工颁发奖状



算“安全账”,让企业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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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此,徐文广表示:“作为企业的负责人,我认为《意见》的出台很及时、很有必要,这也为我们做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

下一步,中国石化济南分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意见》,进一步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机制。简化、优化报告途径,鼓励从业人员在报告事故隐患的同时,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同时,进一步加强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判现场管理、制度规程、责任落实、人员能力、资源配置、检查考核、设备设施、工艺技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利用多年来积累的数据,尤其是对重复发生的事件、部位进行技术分析,全面掌握生产运行和设备的状况,对生产和设备的薄弱环节进行评价,为指导生产运行、装置检维修、设备管道升级改造等工作提供依据。此外,还将通过该机制增强安全第一意识,引导安全文化落实落地,发动全体员工继续展现强烈的责任心和执行力,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落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文、图:本刊记者   潘文峥 张爱玲 程程 刘小晨 李雄飞    通讯员 沈晨 董志龙 王帅




小编的话:

本文节选《中国安全生产》杂志2024年第9期《争当“吹哨人”  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部分内容有删节。更多精彩内容,欢迎订阅《中国安全生产》杂志,或关注中国安全生产微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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