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作品中,当航行在海上的轮船看到有鸟儿在周围飞行,那说明距离陆地不远了,这么判断的依据是因为鸟儿的生存离不开陆地,需要在那里繁衍生息,营养供给。 航空器运行也是一样。无论你飞多么高、多么远,始终都需要回到陆地,装人、卸货、加油、维修样样不能少。 航空器毕竟和鸟儿不同,鸟儿只需要吃饱喝足展翅高飞,而航空器承载人和货物并属于重资产,为了保证人员货物安全和顺利完成既定任务,实施水上飞行需要满足许多要求。 本文着重介绍91部、135部营运人在实施水上飞行需要满足的条件。 注意: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述航空器皆为陆上航空器,而非水上航空器。
对于飞机(固定翼),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飞行距最近水域或者海域岸基线的水平距离不超过93 公里(50 海里);
(2)飞行距最近水域或者海域岸基线的水平距离超过其滑翔距离;
(3)自机场起飞或者着陆时,起飞或者进近航迹处于水面上空,在发生不正常情况时有可能实施水上迫降。对于直升机,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1 级或者 2 级性能直升机在水面上空飞行时离水域或者海域岸基线的距离不超过正常巡航速度 10 分钟;
(2)3 级性能直升机在非恶劣环境条件下,水面上空飞行时超过自转或者安全迫降着陆距离。
对于飞机,飞行距最近水域或者海域岸基线的水平距离超过 93 公里(50 海里)时的跨水运行。 对于直升机,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1 级或者 2 级性能直升机在水面上空飞行时离水域或者海域岸基线的距离超过正常巡航速度 10 分钟;
(2)3 级性能直升机在恶劣环境条件下,水面上空飞行时超过自转或者安全迫降着陆距离。
是指与水面相连并高出水面的陆地部分,不包括间歇性处于水面以下的陆地部分。
1 级性能运行:是指具有以下性能的运行,即在临界发动机失效的情况下,具有使直升机继续安全飞行到合适着陆区的性能,除非上述发动机失效情况发生在达到起飞决断点( TDP)之前或者通过着陆决断点( LDP)之后,在这两种情况下,直升机必须能够在中断起飞或者着陆区内着陆。 2 级性能运行:是指具有以下性能的运行,即在临界发动机失效的情况下,具有使直升机继续安全飞行到合适着陆区的性能,除非上述发动机失效情况早在起飞阶段或者迟至着陆阶段发生,在这两种情况下,可能有必要实施迫降。 3 级性能运行:是指具有以下性能的运行,即在飞行中任何时候发生发动机失效的情况下,都有必要实施迫降。
性能要求: 如使用陆上航空器实施跨水运行,包括在起飞或者着陆过程中不可避免飞越水面,应当符合如下性能要求:
(1)当发动机失效时,航空器能从运行的高度到达陆上;
(2)对于多发航空器,其运行重量允许该航空器在临界发动机不工作的情况下,能在离地(水面)高度 300 米( 1000 英尺)上以至少 0.25 米/秒( 50 英尺/分钟)的速率爬升;适航审定要求:
水上迫降的符合性:如使用陆上航空器实施延伸跨水运行,应当通过适航审定表明水上迫降的符合性,或者该水上迫降能够达到等效安全。
“跨水飞行”时机上配备: 任何航空器实施跨水运行时都应当至少按照如下要求配备救生衣或者等效漂浮装置: (1)对于陆上飞机,应当为每个乘员配备一件带有救生定位灯的救生衣或者等效漂浮装置,并存放在使用该装置者的座椅或者卧铺处等易于取用的位置; (2)对于水上飞机,应当为每个乘员配备一件带有救生定位灯的救生衣或者等效漂浮装置,并存放在使用该装置者的座椅或者卧铺处等易于取用的位置; (3)对于直升机,应当为每个乘员配备一件救生衣或者等效漂浮装置,并存放在使用该装置者的座椅或者卧铺处等易于取用的位置。 “延伸跨水飞行”时机上还需要配备: 除按 CCAR-121 部规章实施运行的运营人外,任何陆上飞机实施延伸跨水运行时,还应当配备下列应急救生设备: (1)可供机上人员乘坐的足够数量的符合规定要求的救生筏,存放在紧急时便于取用的地方; (2)配备有与实施的飞行相适合的救生设备(包括根据机上乘员数量所配备的维持生命的设备); (3)至少装有一个烟火信号装置。 应急定位发射机的要求: 除特殊情况【本条(m)款和(n)款】规定的情况外,任何航空器应当按照下列要求配备应急定位发射机,并且其工作频率应当能同时工作在121.5 兆赫和 406 兆赫: (1)任何航空器应当至少装备一台自动应急定位发射机; (2)最大审定旅客座位数 19 座以上的航空器至少装备两台,其中一台须为自动的; (3)对于实施延伸跨水运行的飞机,至少装备两台,其中一台为救生型应急定位发射机(可放置在救生筏内); (4)对于无人烟地区上空的飞行或者运行的航空器,至少装备两台,其中一台为救生型应急定位发射机。
性能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陆上航空器可以实施跨水载客运行: (a)当发动机失效时,航空器能从运行的高度到达陆上。
(b)在起飞或者着陆过程中不可避免飞越水面。
(c)对于多发航空器,其运行重量允许该航空器在临界发动机不工作的情况下,能在离地(水面)高度 300 米( 1000 英尺)上以至少 0.25 米/秒( 50 英尺/分钟)的速率爬升。
(d)对于直升机,装有浮筒装置。航空器适航审定要求:
如使用陆上航空器实施延伸跨水运行,应当通过适航审定表明水上迫降的符合性或者达到等效安全水平。 实施“跨水运行”时,合格证持有人要求: (1)对于飞机,应当为每个乘员配备一件带有救生定位灯的救生衣或者等效漂浮装置,并存放在使用该装置者的座椅或者卧铺处等易于取用的位置。 (2)对于直升机,应当为每个乘员配备一件救生衣或者等效漂浮装置,并存放在使用该装置者的座位或者铺位处等易于取用的位置。
实施“延伸跨水运行”时,还应当配备下列应急救生设备: (1)可供机上人员乘坐的足够数量的符合局方要求的救生筏,并存放在紧急时便于取用的地方。
(2)配备适合的救生设备(包括根据机上乘员数量所配备的维持生命的设备)。
(3)至少装有一个烟火信号装置。应急定位发射机的要求:
按照合格证持有人要求配备应急定位发射机,并且其工作频率应当能同时工作在121.5MHz和406MHz:
(1)至少装备一台自动应急定位发射机。
(2)对于实施无人烟地区上空飞行或者延伸跨水运行时,至少装备两台,其中一台为救生型应急定位发射机(可放置在救生筏内)。其他要求:
当设置单独的舱室或者容器安放应急、救生设备时,在该舱室或者容器上易于观察的地方至少用中文标明其所安放物品及上次检验的日期(如适用)。
如果有适于救援人员在紧急情况时要破开的机身部位,这些部位应当予以标出。标志的颜色应当为红色或者黄色,必要时用白色勾画出轮廓,以便与底色形成反差。如果角的标志相距超过2米,则其间应当另加一条9×3厘米的线,使任何两个相邻标志的距离不超过2米。
结语
关于跨水飞行,每个人的关注点不同,所以笔者总结了几个关键性问题,这些在文中都可以找到答案。
A. 跨水飞行和延伸跨水飞行的概念有什么不同?
B. 跨水飞行必须要带浮筒吗?
C. 跨水飞行中,对飞机(固定翼)的直升机性能要求有什么不同?
D. 什么情况下必须装救生筏?
本文只是从航空器运行的角度进行阐述,实施跨水飞行还需要注意航空器驾驶员的资质。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需要执行水上飞行任务,如巡逻、搜救、拍摄等任务,航空器驾驶员及任务人员需要接收相应的培训并考试合格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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