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截止!部分地区已经结束!这件事情没做,CPA证书=白考

财富   2024-12-31 14:08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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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通知,开展会计法律法规答题活动!通过“中国会计报”微信公众号等答题。设置继续教育学分学时奖励(附答题资料)......

点击“阅读原文”,即可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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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非执业会员年检通知

图片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点内容:

非执业会员年检范围为2023年12月31日前登记入会的非执业会员(含境外非执业会员)。

2024年批准入会的非执业会员无需参加年检,但应参加继续教育。


(一)年检时间。2024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年检方式。网上年检。非执业会员可搜索微信小程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微信小程序),或登录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s://cmis.cicpa.org.cn,以下简称行业系统)进行年检。


(三)年检内容。非执业会员参加继续教育和交纳会费情况,以及是否具有《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相关年检数据取自行业系统2023年12月31日24时时点数据。


(四)操作流程。首先,非执业会员登录微信小程序或行业系统“继续教育在线”,完成网络继续教育,并获得线上自动确认的继续教育学时;其次,使用“非执业会员年检提请”功能,扫描微信支付收款码交纳会费或依据省级注协年检工作通知的付款方式交纳会费。相关操作说明和工作信息参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非执业会员年检操作说明》(附件1)、《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表》(附件2)。

非执业会员应及时核对个人基本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境外非执业会员无法使用微信支付收款码的,可使用银行转账方式将会费交至中注协(开户单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四道口支行,账号:0200049309024905616)。


(五)年检结果和查询。

1.年检合格。

符合以下所规定情形即为年检合格: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按每人每年 100 元标准交纳会费(省级注协有减免政策的从其规定,女性个人会员生育当年免交个人会员会费);不具有《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2.暂缓年检。

非执业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无法办理年检的,可申请暂缓年检审核:

(1)在境外停留的;

(2)生育休产假的;

(3)因疾病不能参加年检;

(4)省级注协认可的其他情形。

暂缓年检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3.年检不予通过。

非执业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不予通过:

(1)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2)未按时交纳会费;

(3)《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非执业会员可登录行业系统(手机端或电脑端)或通过扫描电子非执业会员证二维码,查看个人年检结果。


(六)各地年检工作安排表


目前,部分地区的年检已经结束。好不容易考的证书,千万别因为年检不过而被取消!


不参加年检证书会被取消吗?

一般来说,各地注协确实会根据年检情况做出年检通过、暂缓检查或年检不通过的决定,江苏注协曾发布关于取消135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资格的通知。

官方给出的原因是“未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年检合格的条件”,简而言之,就是年检没过。


图片来源: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且官方文件明确指出,无故不参加年检视为退会,注协取消非执业会员资格!

图片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财政部会计司联合中国会计报等有关单位开展的会计法律法规答题活动设置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和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奖励,一起来看看吧!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会计法律法规答题活动的通知 


财办会〔2024〕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直管理局财务管理办公室,国管局财务管理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新会计法宣传学习与贯彻实施,促进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人员了解掌握会计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文件,推动有关各方知法于心、守法于行,财政部会计司联合中国会计学会,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中国会计报开展会计法律法规答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财政部会计司主办,中国会计学会,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中国会计报协办。 

二、答题规则 

(一)答题时间。 

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5年1月18日止。 

(二)答题途径。 

活动采用网络答题方式进行,参与途径如下:

一是访问财政部门户网站、财政部会计司子站,进入“会计法律法规答题活动”栏目注册答题。二是访问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网站或关注“i上国会”微信公众号,根据相关提示注册答题。三是访问中国会计学会网站或关注其微信公众号,根据相关提示注册答题。四是关注中国会计报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会计答题”注册答题。

参与者注册答题时,须按界面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 

(三)出题范围。

试题的出题范围主要包括: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

2.行政法规:《总会计师条例》(国务院令第72号)、《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

3.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通过财会字〔1996〕19号文件发布、财政部令第98号文件修改)、《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及配套指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管理会计基本指引》(财会〔2016〕10号)及应用指引,《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24〕11号)、《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财会〔2024〕12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财会〔2023〕1号)。 

(四)试题类型。 

试题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每份试题共100道题目,满分为100分,其中:单选题60道(每题1分)、多选题20道(每题1分)、判断题20道(每题1分)。题目由答题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生成。

(五)成绩评定。 

答题不受时间限制,答题完毕后,系统自动评定并即时显示答题成绩。参与者在选择生成成绩单前可多次答题;生成成绩单后将不能再答题,成绩单将以历史最高答题分数作为最终成绩。 

(六)答题奖励。

答题活动设置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和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奖励。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奖励:答题成绩在90—100分的,视同完成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40学分;答题成绩在80—89分的,视同完成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30学分。需要记录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须确保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上已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活动结束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将根据会计人员答题成绩,自动记录继续教育学分。

2.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奖励:答题成绩在90—100分的,视同完成2025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面授培训15个学时;答题成绩在80—89分的,视同完成2025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面授培训10个学时。需要记录继续教育学时的注册会计师,须在注册答题界面填写注册会计师编号。活动结束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根据答题成绩对应个人编号,统一记录继续教育学时。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题活动,动员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人员积极参与,通过相关媒体和平台加强对网络答题的宣传,切实达到普法效果。

(二)对活动过程中出现的政策性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会计司(邮箱:kjszhc@mof.gov.cn)反映;技术性问题请及时向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电话:021-69760099)咨询反馈,咨询时间为08:00—18:00。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财政部会计司。 

四、活动链接 

(一)网站。

财政部:www.mof.gov.cn

财政部会计司:kjs.mof.gov.cn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www.nai.edu.cn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www.snai.edu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www.xnai.edu.cn

中国会计学会:www.asc.net.cn

(二)微信公众号。



     财政部办公厅

  2024年11月4日


答题资料请点击:会计法律法规答题资料合集


来源:财政部会计司、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报、东奥会计在线等

编辑:陈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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