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调解结案,按照仲裁委员会案件收费退费办法,此次仲裁费减半收取,已将退费原路返回。”
不久前,对方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后,作为仲裁申请人的上海某公司负责人接到了湖北省黄石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电话,并收到了该仲裁委员会退回的1096.51元仲裁费用。
因与黄石一家工程公司产生买卖合同纠纷,上海这家公司按照双方关于仲裁条款的约定,向黄石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请求对方支付1.1万元本金及相关费用。
受理申请后,黄石仲裁委组织双方进行了仲裁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之后,黄石的这家工程公司按照约定履行了给付义务。
上海这家公司是享受黄石仲裁委员会对调解或和解案件减免费用惠企政策的市场主体之一。
黄石仲裁委始终聚焦市场商事主体的难点、痛点问题,不断探索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努力推动仲裁工作提质增效,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根据《黄石仲裁委员会案件收费退费办法》,对调解或和解案件实行退费。仲裁费用可根据案件仲裁程序的具体情况,对应调解、和解发生的不同阶段分别按照50%、70%、90%相应比例予以收取,余下预收仲裁费用及时予以退回,切实减轻当事人的仲裁成本,切实优化群众的仲裁体验。
黄石仲裁委大力推动非诉多元解纷工作。2023年以来,黄石仲裁委走访黄石市直机关单位、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协会,上门送法普法,主动宣传推介仲裁的独特优势和非诉多元解纷的创新模式,积极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直单位建立联动合作机制、签订备忘录,引导行业主管部门在示范合同文本中增加仲裁条款。
黄石仲裁委不断加强与市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协作,深入了解金融行业仲裁法律服务需求,大力推广“调解+仲裁”新模式。
今年8月,黄石仲裁委受理国有平台公司不良资产追偿纠纷8件,并已于10月全部审结,予以减免仲裁费用42万余元。
黄石仲裁委积极建立仲裁调解机构,坚持联动调解,积极与法院、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协作互助,共同构建“仲裁+调解”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黄石仲裁委与法院系统建立“诉讼+调解+仲裁”机制,成立驻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工作站,先后在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黄石港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设立商事仲裁业务窗口,积极参与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为市场主体提供多层次、多途径、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方式。
统计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黄石仲裁委承办案件145件,案件标的额4.4亿元,办结案件97件,其中裁决结案64件,调解、和解结案22件,仲裁确认11件,涉及退还仲裁费用39.42万元。案件受理数量同比增长了27.27%,调解结案数量同比上升26.19%。
来源 | 法治网
监制 | 王 雷
编辑 | 彭德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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