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手记】执行期间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却不履行,我该如何处理?

民生   2024-11-15 18:53   湖北  



问:我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胜诉了,在强制执行阶段债务人与我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但是现在他仍然不履行这个协议。我现在应该如何处理?


刘陈律师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协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到底是申请选择恢复执行,还是选择重新起诉,这两种方案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刘陈律师醒:申请执行人在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的过程中,可以要求被执行人提供保证人,并约定在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时,申请人恢复执行后可以直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而无需再通过追加程序进行追加;另外在和解协议中可明确约定违约金条款,在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时,申请人选择通过另行起诉的方式进行维权,可以争取更多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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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仅为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监制 | 王   雷
编辑 | 彭德培
      供稿 | 局公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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