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院长
余文玲
近年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聚焦执行“一件事”改革,以府院联动聚合力,以数智赋能挖潜力,围绕“执破协同”“以破促执”“以执助破”持续深化执破融合,加快涉企案件“出清”和市场主体“挽救”。2024年1月至9月,富阳法院受理执行案件5615件,执结4652件,审限内执结率99.66%,首执案件到位标的4.4亿元,同比上升41.9%,出清终本案件1367件合计6.07亿元。富阳法院2023年度执行工作综合考评居杭州法院系统第一,营商环境牵头指标综合测评实现杭州法院系统“四连冠”。
夯实“团队+能力”,强化理念融合。为确保“执破融合”理念和尺度高度统一,富阳法院常务副院长同时分管执行和破产,抽调执行和破产领域骨干组成专业团队,组建跨部门合议庭。组织执行、破产人员轮岗交流7人次,依托“执行讲坛”定期开展同堂培训,培养“既善执行又懂破产”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界定“标准+流程”,强化制度融合。富阳法院出台《深化“执破融合”改革工作方案》《“执破融合”案件办理工作指引(试行)》,明确“执破融合”机制的适用范围、业务流程和办案规则,有效规范调查甄别、破产审查、财产处置、打击逃废债、案件办理等工作流程。构建“三三〇一”执行分段机制(“三”指执行案件分道、分类、分段的三分机制;“三”指内部监督、检察监督、纪律监督三位一体的全流程监督模式;“〇”指以数字赋能推动当事人执行零次跑;“一”指打造透明、规范、高效的执行模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个目标),建立审执“双向列席”制度,常态化会商被执行企业财产状况、重整价值等事项,就审理中的判项执行等问题提出内部“执行建议”。
深化“交叉+协作”,强化程序融合。富阳法院将破产审查流程前移,运用执行查控、评估、鉴定和审计等方式对“执转破”企业全面“体检”;参与破产案件项目化管理,执行法官与破产法官、管理人同步驻点办公,牵头资产搜查、处置等资产管理项目;沿用执行成果至破产审理阶段,避免程序空转和资源重复消耗。2016年以来,富阳法院妥善处理破产案件457件,化解10379家债权人总计347亿余元的债务,盘活资产104亿余元,释放土地4636余亩,有序安置8119余名职工。
“预”字为先,强化风险筛查前端服务。富阳法院立足府院紧密联动,首创“拆执破”衔接机制,即通过“先拆后破”或“先破后拆”的运行模式,将拆迁(搬迁)、执行、破产三大环节有效衔接,在破产程序中快速厘清资不抵债且涉搬迁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加快搬迁进度及“僵尸企业”的市场退出,推动执行不能案件快速出清,为区域产业转型升级保驾护航。以此为模型,富阳法院开发建设“破产智审”融破智联数字化应用,打造多跨协查、风险预警、权益保障等六大场景,实现风险有效甄别、提前预防和及早处置,强化系统施治。
“效”字为本,推动终本出清一体化解。富阳法院充分发挥破产的概括性执行功能,全面梳理“执转破”案件清单,强化执破衔接力度,以破产程序“一揽子”化解相关企业尚未进入诉讼、执行程序的债务纠纷,加大案件出清力度。2024年1月至9月,富阳法院通过移送“执转破”案件80件、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5件,化解债务12.3亿余元,助力“轻装上阵”。
“联”字为要,打造府院协同立体格局。富阳法院整合执行和破产府院联动资源,织密联动网络,针对性解决制约执行质效提升的瓶颈问题。聚焦被执行人基本生活保障,联动农商银行构建“保障金智取”功能,被执行人在冻结的工资、养老金中可每月定额支取。目前,已有46名被执行人通过这一方式获取生活保障。靶向治理特定主体执行,与组织部门加强对接,以会议纪要固定“执行+组织+用人单位”协作机制,创新“特定主体执行一件事”数字化应用,以数据碰撞实现对特殊主体的身份识别、联合惩戒、督促履行。
用好强制措施,提升破产处置效率。富阳法院前置“查控+处置”程序,充分利用执行程序财产查控全面、处置便利等优势,把执行“总对总”“司法网拍”与破产办理无缝衔接,实现“执转破”之前“应查尽查”,进入破产程序后“快执快处”,简易审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从100天以上降至60天以内。依托执行刚性和强制力,提升破产审判成效,实现快速“控人、控物、控印章、控账册”,切实提升债权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统筹个债清理,推动失能主体释能。对于被执行人为企业的案件,富阳法院统筹核查企业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务情况,推进企业“执转破”的同时,同步开展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最大限度为“诚实而不幸”的经营者松绑。截至目前,已办结11件个债清理案件,为经营者定期或一次性解除失信措施20余次。在富阳某食品公司“执转破”案件中,富阳法院同步处理公司及个人所涉执行案件14件共170万元,最终实现企业有序退出、个人解除“枷锁”。
强化打击震慑,保障债权人权益兑现。富阳法院强化拒执打击,联动公安、检察机关出台打击拒执会议纪要。2024年1月至9月,该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案件13件,公安立案率为92.3%。运用训诫、罚款、拘传、拘留、强制交付等措施,督促债务人主动配合破产程序的法定义务。
下一步,富阳法院将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执行工作的各项部署,坚持“内抓落实、外抓协同”,纵深推进执行“一件事”改革,坚决以“头拱地”的决心和钉钉子精神持续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切实解决执行难”贡献富阳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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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4年第20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5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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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