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本刊记者 胡启航
“艰苦奋斗干惊天动地事,无私奉献做隐姓埋名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的马兰军博园风景优美,是我国“两弹”研发之地。如今,这里已成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军事文化旅游基地。和硕县人民法院塔哈其人民法庭伫立于此,因庭外开满马兰花,也被当地老百姓亲切地称为“马兰花”法庭。
近年来,塔哈其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扬“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大力协同、无私奉献”的“马兰精神”,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探索矛盾纠纷多点联动化解模式,形成“多点扎根、多点开花”多元解纷机制。截至今年8月底,塔哈其法庭结案率达98.04%,案件调解成功率达96%。
多元解纷暖民心
“感谢法官!你们为了我们的案子费了很多心思,真正做到了把百姓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办……”近日,塔哈其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长达5年、涉及13人的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赢得当事人连连称赞。
2019年,王某等人将西红柿出售给和硕县某食品厂。后该食品厂受市场行情等影响,经营不善,拖欠大量农民西红柿原料款,其中包括王某等13人的款项。该13人多次催要原料款未果,曾一度认为法院诉讼过于麻烦,故拖延5年未能解决。
随着和硕法院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大力宣传,王某等人了解后,便来到塔哈其法庭,询问能否帮助他们要回被拖欠多年的西红柿款。塔哈其法庭干警了解情况后,立即与某食品厂进行沟通联系,经多次核对相关票据,终于核实了王某等13人西红柿原料款的金额。最终,在法庭干警和人民调解员的联合调解下,某食品厂与王某等13人达成还款协议,同时向塔哈其法庭申请司法确认。至此,塔哈其法庭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成功化解了该系列案件。
据了解,塔哈其法庭与塔哈其镇司法所联合选任热爱法律、有一定法律知识、群众工作能力强的退休政法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建了“马兰花调解联盟”,促进多元解纷与“接诉即办”深度融合,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将矛盾纠纷尽量化解在诉前,加强诉讼、调解、司法确认对接。与此同时,塔哈其法庭结合各人民调解员的专业优势,设立了农产品买卖、婚姻家事等7个“金牌调解室”。调解室与法官联动,靠前提供法律服务、纠纷调解、司法确认等服务。
今年以来,塔哈其法庭高度重视诉前调解等机制的落实,坚持“一乡(镇)一报”制度,每月定期向乡镇通报诉讼案件和诉前调解案件情况,搭建“两所一庭”联动平台,强化“三级联动”架构,主动融入“乡镇主抓、村(社区)主战、网格响应”的三级联动架构,构建了大调解工作格局。
送法入企出硬招
“石材销售出去,但很多货款要不回来怎么办?如何规避风险?”
“石材买卖过程中,可以通过法院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或企业征信系统查看买方征信情况,也可以让对方提供担保,尽量不要赊账交易。发现合法权益被侵害后,可依法提起诉讼……”
9月3日,塔哈其法庭法官走访了和硕县某石材公司。走访过程中,法官围绕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对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提出相应的防范策略、解决方案和法律建议,助力企业及时堵塞漏洞,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
今年以来,塔哈其法庭共走访32家企业,开展法律体检30余次,发放法律宣传册200余份,召开企业座谈会两次,为促进和硕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好的司法服务。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据了解,为精准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塔哈其法庭干警坚持“送法入企”,在本地具有行业代表性的辣椒、石材、红酒特色产业企业中设立联络站。按照“服务不添乱、只为作奉献”的服务宗旨,法官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常态化举办法律讲座、开展巡回办案、公布典型案例、提供法律咨询等,引导特色产业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司法服务送上门
塔哈其法庭不断优化“家门口”的司法服务,将法庭搬到田间、牧场,搬到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充分发挥了人民法庭贴近群众、扎根基层、方便诉讼的“桥头堡”作用。
今年4月,塔哈其法庭干警深入牧区,为牧民群众提供司法上门服务,成功调解了一起牧业承包合同纠纷。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塔哈其人民法庭干警为牧民群众提供司法上门服务 供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某村民委员会作为甲方,与布某(乙方)签订了一份《牲畜养殖项目(骆驼)托管养殖合同》。到期后,布某迟迟不支付承包费,为了村集体财产不受损害,某村民委员会将布某起诉至塔哈其法庭。
由于布某家在牧区,家里200多只羊正处于春季羊羔接产期,布某无法脱身前来法庭。于是,塔哈其法庭干警将双方约到布某家,决定深入牧区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庭干警从法理、情理角度对布某耐心疏导,向其讲解这起案件的利弊、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及给家庭带来的影响,并向该村委会主任讲解牧民群众的生活困难。最后,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该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据了解,除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外,塔哈其法庭还注重“抓末端、防再病”,将调解、审判后督促主动履行工作融入办案全过程,在民事判决书后附带“督促自动履行提示”。承办法官调判后,敦促当事人积极履行义务,引导双方当事人执前和解,自动履行率达5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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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4年第20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5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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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