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申报、特许经营实务、新型城镇化项目投融资落地实操、园区投融资与合规招商运营、EOD 项目谋划、三大工程运作、存量资产盘活、政府债务化解、“股权财政”及150号文背景下投融资平台转型研修班等/数据资产安全评估师、首席数据官证书等 11月21日成都、11月22日海口、12月18日深圳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控与结算审计实务操作、EPC项目管理实务与降本增效、国企招投标、政府采购、国企改革等内容 11月22日海口、12月13日 武汉市、12月20日 成都市 详情可联系赵老师:17319222683 来源:第一财经 市场期待的一揽子财政增量政策开始兑现,第一项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下称化债)力度超出市场预期。 近日,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会上,公开了12万亿元的化债组合拳,此举直接让地方在2028年底之前偿还隐性债务规模减少12万亿元,缓释地方当期化债压力,5年节约利息约6000亿元,让地方腾出巨额资金、精力去支持投资和消费,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 而这只是财政发力的开始。 财政部通过安排有关中央单位上缴一部分专项收益补充中央收入,增发4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补充地方财力等举措,来支撑有力度的财政支出。且财政增量政策中的支持房地产税费新政即将推出,专项债支持收购土地、存量商品房新政正加快落地,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新政加快推进。 更关键的是,蓝佛安再次强调中国政府还有较大举债空间后,表示2025年将实施更加给力的财政政策,这包括积极利用可提升的赤字空间,扩大专项债券发行规模等,这为明年财政发力打开了想象空间。 多位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12万亿元化债新政力度超预期,意义重大,不仅大幅减轻当前地方化债压力,更激发地方发展经济活力和改善民生能力,叠加即将出台的支持房地产财政增量等举措,将更大地发挥财政政策稳经济效应,助推今年经济增长实现5%左右的预期目标。更关键的是,明年财政政策力度大概率强于今年,赤字率(财政赤字占GDP比重)有望突破3%,财政支出规模更大。 12万亿化债效果不应低估 为了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早在2018年,中央要求各地在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的基础上,用十年时间即在2028年底前将存量隐性债务全部化解完毕。 按照这一要求,2018年开始各地积极化债。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隐性债务余额降至14.3万亿元,比2018年摸底数减少50%,隐性债务风险整体缓解。 不过,要完成上述2028年底前隐性债务“清零”目标,意味着地方政府需要在2024年至2028年五年内拿出资金、资源,偿还14.3万亿元隐性债务,这对部分地方政府来说压力很大。 今年以来,受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需不足等因素影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税收增长不及预期,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降,与各地此前对化债资源的预期有一定差距,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难度增大。一些地方隐性债务规模大、利息负担重,不仅存在“爆雷”风险,也消耗了地方可用财力。 在这一背景下,财政部拿出一套化债组合拳,即2024年至2028年五年内允许发行总计10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来置换10万亿元隐性债务;与此同时,对于2万亿元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不再要求在2028年底前全部偿还,而是按照原先合同在2029年及之后偿还。 如此,地方原本要在2028年之前偿还14.3万亿元隐性债务,在上述12万亿元化债政策支持下,变为只需偿还2.3万亿元,2028年之前的化债压力大幅减轻。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杨志勇告诉第一财经,此前地方忙于偿还隐性债务本金利息,资金压力大。这次12万亿元化债政策直接解决地方燃眉之急,将地方从化债压力中解救出来,从而规范地方政府行为,腾出更多的资金和精力,聚焦发展经济、保障民生。 “用10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置换隐性债务,使得期限结构更长更合理,地方政府债券利率也明显低于此前隐性债务贷款利率,按财政部测算5年节约6000亿元。”杨志勇说。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长期关注地方债,当他看到此次12万亿元化债新政,感觉超出自己预期,也超出很多市场机构预测。此前专家和机构预计化债规模基本在2万亿元至10万亿元之间。 罗志恒告诉第一财经,这次隐性债务置换,基本上实现了隐性债务显性化,债务更加公开透明规范,地方债务的存在形态从显性和隐性并存的“双轨”管理全部转向以显性债务为主,这本身就是一个降低风险的过程,便于监管。 他表示,这次近年力度最大的化债政策,抓住了当前主要矛盾,即极大地激发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能力和积极性,这是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秘诀。化债举措快速落地,配合其他财政增量举措,积极财政政策效应更大,将有着事半功倍的效果,推动经济回升向好。 上图来自华创证券研报(下同) 支持楼市、增加收入举措加快落地 财政四大增量政策中,12万亿元化债政策已经明晰,对市场来说至少是符合预期甚至超出预期。尽管其他三项财政增量政策未出,但已经“箭在弦上”,值得期待,其中首要备受期待的是支持房地产稳定的财政增量政策。 在推动房地产止跌回升的一揽子政策中,财政政策不可或缺。10月中旬,财政部表态正抓紧研究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并将进一步研究加大支持力度,调整优化相关税收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蓝佛安在上述发布会上表示,目前,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已按程序报批,近期即将推出。 此外,财政部此前表态考虑到当前已建待售的住房相对较多,支持地方用好专项债券来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各地的保障性住房。考虑到当前各地闲置未开发的土地相对较多,支持地方政府使用专项债券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确有需要的地区也可以用于新增的土地储备项目。这是财政稳定楼市的关键举措。 蓝佛安表示,专项债券支持回收闲置存量土地、新增土地储备,以及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方面,财政部正在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政策细则,推动加快落地。 “支持房地产市场稳定需要各项政策统筹发力,从财政政策来看,我理解的是能出尽出,而且强调加快出台,目的是跟其他稳楼市政策一起尽早发挥合力效应。”杨志勇说。 除此之外,蓝佛安表示,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等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中。 罗志恒表示,结合上述表态,不难发现财政增量政策正在密集出台,加快实施,因此财政政策力度并没有低于市场预期。 此前有人期待年度增发国债或特别国债等,以补充财政收入,支撑财政支出。这一期待在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中落空。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补充财政收入的增量举措。 针对今年以来财政收入增长不及预期,蓝佛安介绍了增量举措,包括安排有关中央单位上缴一部分专项收益补充中央财政收入;动用4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用于补充地方政府综合财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盘活政府存量资源资产,必要时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 罗志恒表示,补充财力除了上述增发4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之外,还包括上述盘活资产、增加相关单位上缴收益等非举债举措,这跟增发国债、地方债效果一样,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从而保证重点支出。 蓝佛安表示,我们有充足的政策工具和资源,能够保障今年全国财政收支实现平衡,重点支出力度不减。 明年财政政策力度大,赤字率破3% 由于今年仅剩不到两个月,市场对财政政策力度不应只着眼于当前,更要放眼明年,甚至未来更长时间。而明年财政政策力度将强于今年,更有力度,以推动经济稳定增长。 蓝佛安在上述会上表示,结合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施更加给力的财政政策。一是积极利用可提升的赤字空间。二是扩大专项债券发行规模,拓宽投向领域,提高用作资本金的比例。三是继续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四是加大力度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品种和规模。五是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加强对科技创新、民生等重点领域投入保障力度。 罗志恒表示,这一表态体现了积极财政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而且体现明年财政政策力度大概率比较大,财政赤字率突破3%非常有必要,而且也有较大可能性,财政支出强度比今年更大。 他进一步解释,之所以明年财政支出强度更大,一方面是因为化债新政,可以让地方政府腾出更多财政资金用于促进经济发展。而稳定资本市场、稳定楼市一系列政策落地,推动房地产市场等止跌回稳,也有助于带来房地产税收、土地出让收入止跌回稳。另一方面,财政赤字规模可能进一步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扩大,也将增加财政收入,以保障更有力度的支出。 杨志勇表示,财政政策的力度应因时因势而变,如果社会有需要,就相应加大力度。一方面,从我国赤字率来看,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另一方面,从政府的债务水平来看,我国与全球横向对比,水平仍然偏低。这意味着未来财政政策有较大加力空间,只要有需要,财政政策力度就可以进一步加大。 蓝佛安表示,我国政府负债率(67.5%)显著低于主要经济体和新兴市场国家(G20平均负债率约118.2%),且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形成了大量有效资产,很多资产正在产生持续性收益,既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也是偿债资金的重要来源。总的看,我国政府还有较大举债空间。 (本文来自第一财经) 如何理解“力度最大”的化债行动? 文章来源:粤开志恒 作者:罗志恒 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万亿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为地方政府腾出空间更好发展经济、保障民生。
根据财政部部长蓝佛安介绍,从2024年开始,我国将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再加上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同时明确,2029年及以后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地方需要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大幅下降至2.3万亿元,化债压力大大减轻。
一言以蔽之,10万亿的直接资金加上2万亿债务自然到期,五年内将化解12万亿隐性债务。债务置换的意义既要看到近年来“力度最大”的规模效应,更要看到财政化债思路的重大优化以及对地方政府行为的激励效应。其一,直接资金规模高达10万亿,化解债务12万亿,为历次最大,体现出中央推动防范化解风险、规范债务管理、推动经济增长的决心,有利于提振信心与预期;其二,这反映了化债思路的重大优化调整,从防风险为主转向更好统筹稳增长与防风险,从“化债中发展”转向“发展中化债”;其三,既降低了当期地方政府化债和利息支出的财政压力,地方政府能腾出更多的财政资金和精力发展经济、提供公共服务,更好落实减税降费,改善营商环境,对地方政府行为的激励效应也要引起重视。
有理由相信在一揽子举措下,中国地方政府主体从应急状态回归常态谋发展,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能力和积极性得到恢复,而这恰是改革开放四十六年来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秘诀。当然,化债化险不能寄希望于毕其功于一役,久久为功建立制度更为重要。下阶段要加强监测地方化债资金规范使用,还要从稳定宏观税负、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进而确定政府规模、上收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资本与债务预算、推动城投平台转型等方面从根本上防范债务风险问题。
风险提示:美国大选结果及对华政策变化超预期;国内经济复苏进程受阻;地方财政紧平衡形势加剧。
正文
一、总体评价:10万亿资金投入与2万亿债务自然到期,化解12万亿隐性债务
通过新一轮大规模债务置换,拉长地方债务周期、降低债务付息压力,推动地方政府从化债化险转移到发展经济和提供公共服务上来,从应急状态回归常态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债务置换的意义既要看到近年来“力度最大”的规模效应,更要看到财政化债思路的重大优化以及对地方政府行为的激励效应。
第一,总体上看,化债力度超预期,是近年来“力度最大”的化债行动,以10万亿的直接资金加上2万亿债务自然到期,五年内将化解12万亿隐性债务,体现出中央推动防范化解风险、规范债务管理、推动经济增长的决心,有利于提振信心与预期。财长蓝部长披露2023年末我国隐性债务规模为14.3万亿元,经过一次性增加债务限额6万亿、未来五年每年安排新增专项债8000亿元合计10万亿,叠加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自然到期,不再在2028年前清零偿还。由此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大幅降至2.3万亿元,平均每年消化额从2.86万亿元减为4600亿元,不到原来的六分之一,化债压力大大减轻。
之所以为近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主要是远高于前几轮化债规模。2015年以来,中央持续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债务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开前门、堵后门。但是随着内外部宏观形势的变化以及大规模推进减税降费,宏观税负持续下行的同时支出责任不减;当地方政府一般债与专项债仍难以满足地方政府支出时,部分地方政府往往通过融资平台举债等方式解决收支矛盾,这就产生了部分隐性债务。一方面为落实《预算法》“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另一方面进一步化解新的隐性债务,2015年以来我国推进了四轮债务置换。第一轮为2015-2018年,主要是落实《预算法》的要求,通过发行12.2万亿元债券置换非债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债务。此轮置换的债务之前已纳入政府债务管理,不属于隐性债务,仅是将非债券形式的地方债务转化为债券形式。第二轮为2019年-2021年9月,主要是通过发行置换债券和特殊再融资债券开展建制县化债试点工作,合计置换债务规模达到8185.9亿元。第三轮为2021年10月-2022年6月,主要是推进北上广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北京、广东和上海分别发行3252.3、1134.8和654.8亿元特殊再融资债券,合计发行规模达到5041.8亿元,推进隐性债务清零。第四轮债务置换为2023年10月以来,落实中央“一揽子化债”,截至10月底各地合计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超1.7万亿元。除特殊再融资债券外,自2023年4季度以来,特殊新增专项债券开始发行,其实际用途或为置换地方隐性债务和清欠企业账款。
第二,这反映了化债思路的重大优化调整,从防风险为主转向更好统筹稳增长与防风险,从“化债中发展”转向“发展中化债”。重大思路的调整意味着下阶段将稳增长和发展置于更高的地位,财政政策支持高质量发展的力度以及逆周期调节的能力将进一步增强。目前各方已达成较大共识,就是经济下行期财政政策可以发挥更大作用,货币政策主要起配合的作用。当然,具体力度需要考虑到未来不确定性、外部冲击(特朗普加征关税、科技打压及减税政策对中国的影响)和财政可持续性等。
第三,既降低了当期地方政府化债和利息支出的财政压力,地方政府能腾出更多的财政资金和精力发展经济、提供公共服务,更好落实减税降费,改善营商环境,对地方政府行为的激励效应也要引起重视。其一,债务置换实现了大部分隐性债务显性化,地方债务的存在形态从显性和隐性并存的“双轨”管理全部转向以显性债务为主,地方债务管理更加规范化、透明化。其二,以利率更低、周期更长的政府债券置换举债成本高、周期短的隐性债务,以时间换空间,因此债务置换的过程也是降低风险的过程,体现了化债的本质是化解风险。其三,债务置换减轻了地方政府化债的压力,地方政府能腾出更多的财力和精力用于发展经济和提供公共服务,加大教育、医疗、环保等投入,从而增强地方经济的内生动力和社会福祉。据估算,五年累计可节约6000亿元左右。其四,债务置换有利于地方政府更好落实减税降费,部分地区“乱罚款乱收费”等现象将明显缓解乃至杜绝,有利于改善营商环境。
第四,对于城投公司而言,债务置换有助于城投公司剥离历史债务包袱,轻装上阵,为城投公司的转型发展提供坚实基础。通过债务置换,城投公司能够有序剥离隐性债务,实现债务责任在政府与平台之间的明确划分,即“政府的归政府、平台的归平台”,从而降低债务负担、提升财务稳健性。通过这一举措城投公司能够将更多精力和资源投入到经营性业务的发展中,聚焦于提升自身的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进而为城投公司的成功转型奠定基础。
二、为何要提高地方债务限额?为何不是通过国债来化债?
在当前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面临着诸多难题。房地产处于调整转型期,房地产相关税收、土地出让收入等收入来源受到较大影响,地方财政收支缺口扩大,地方债务还本付息难度加大。2024年1-9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同比增速分别仅为0.6%和-22.5%,均低于年初的预算目标的3.7%和0.1%;地方两本预算支出之和的同比增速仅为-1.9%,影响了积极财政作用的发挥。同时在化债政策要求下,地方政府主要精力在于压降债务规模,发展经济的能力和积极性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影响。
债务置换是当前地方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重要手段,但受限于地方债务限额。根据《预算法》,地方债务余额不能超过限额,因此限额与余额的空间决定了还能够增加地方债务的空间。地方政府债券大规模置换银行贷款等隐性债务,其发行规模受限于地方债务限额,因此要上调限额,让地方政府有空间发行置换债券。根据Wind数据库,2024年1-10月,地方累计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和特殊新增专项债券3402.7亿元和8429.7亿元,合计进行债务置换的规模达到11832.4亿元。
无论特殊再融资债券,还是特殊新增专项债券,其本质均是以标准的地方政府债券置换银行贷款等隐性债务,其发行规模受限于地方债务限额,有必要通过提升债务限额打开地方债务置换的空间。截至2024年10月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45.1万亿元,限额为46.8万亿元,意味着当前债务置换的最大空间仅剩16815亿元。考虑到当年还有686亿元的新增地方债券(其中,一般债651亿元、专项债35亿元)尚未发行,实际结存限额仅为16129亿元,因此有必要通过提高债务限额打开债务置换的空间。
至于是特别国债还是地方债务各有优劣:特别国债化债,意味着中央兜底,好处是一次性解决,但这可能不利于强化纪律约束,对部分规范举债的地方不公平,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同时需要识别哪些债务是由于地方承担中央事权导致的,短期内识别成本高。从目前来看,增加地方债务限额既实现了拉长周期,隐性债务显性化,实际上也是近年来一直推进的做法,债务仍在地方,相对中央兜底而言更有利于强化纪律约束。
三、理性看待债务和债务风险的八个认知
第一,债务是中性的,既不是魔鬼,也不是灵丹妙药,取决于投向结构和效率,要大力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才是关键。
第二,化债的目标不是压降债务规模,而是化解风险。通过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延长债务期限等方式能够降低风险。地方政府在维持必要融资规模的同时,必须加强对债务流动性风险的管理,避免债务危机的发生。
第三,坚持在发展中化债,而非化债中发展,避免刚性化债引发的可能收缩效应,以时间换空间。简单看债务到期时间集中,债务风险大,但延长债务到期时间,聚精会神谋发展,债务风险将逐步下降。
第四,不必过于恐惧地方债务规模,从地方政府视角看债务规模很大、风险很大,但从全国视角看,债务风险是可控的,主要是基于:其一,中央政府杠杆率偏低、中央举债空间大,中央和地方加总后的中国政府负债率低于国际主要经济体水平;其二,我国债务主要是内债,受外部市场的冲击较小;其三,我国是公有制国家,拥有的国有资产资源较西方经济体更多,相对而言能够支持更大规模的债务;其四,我国过去债务和投资的效率虽然在下降,但还是形成了大量资产,需要加强管理并盘活这部分资产。
第五,隐性债务显性化后更加公开透明,本身就是降低风险,同时有利于监管部门更准确地评估风险并采取精准举措;发行新的政府债券置换原有高成本的隐性债务,降低了付息压力。
第六,更多发挥中央政府的顶层设计与政策支持作用。通过制定明确的政策导向并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中央政府能够引导地方政府有序开展债务置换工作,降低债务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第七,债务置换需根据地区债务风险进行差异化管理,因地制宜。在债务置换过程中,应充分考量不同地区的经济财政实力以及债务风险状况,施行差异化的置换策略。对于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应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倾斜,以确保债务置换工作顺利进行;对于债务风险较低的地区,可给予更多的新增债务限额,投入到项目建设中去,支持地区经济发展。
第八,拉长债务到期时间、降低债务成本只是治标之策,目的只是在于缓解流动性风险,腾出发展时间和空间;但关键还是要提高债务使用效率,同步建立起债务管理和问责制度的必要保障,否则债务置换腾出的时空再度被浪费,以及财经纪律难以建立。从债务管理上,明确举债权限与程序、强化债务限额和投向的监管、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等,以保证债务管理的规范性与有效性。从问责制度上,政绩观扭曲以及决策失误引发的无效投资和债务风险扩大,要坚决问责,如果是宏观环境、财政体制和偶然因素导致的,要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和尽职免责制度,进一步细化尽职免责范围。
四、下阶段如何进一步巩固化债成果?
长期来看,要从根本上解决地方债务问题,要从财政体制、债务预算管理和城投转型三个维度出发抑制地方隐性债务的产生。
其一,财政体制方面,要稳定宏观税负、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上收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对人口流出的区县进行机构合并等。
其二,债务预算制度方面,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债务与资本预算。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严格控制新增债务规模,确保债务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时,要加强财政纪律和监管力度,防止地方政府违规举债、变相举债等行为的发生。当前我国债务管理主要是余额和限额管理,尚未编制涵盖规模、结构、还本付息计划、投向等更详细的债务预算,债务约束力不足,有必要建立起债务预算和资本预算。资本预算即针对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等能够形成公共固定资产的财政支出活动编制的预算;债务预算是对政府债务规模、结构、还本付息计划等进行详细规划的预算,是现行债务限额管理的升级版。
其三,加快城投转型。未来,应加快城投公司市场化转型步伐,推动其向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通过引入社会资本、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运营效率等方式,增强城投公司的自我造血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从而降低对地方政府的依赖。
文章推荐
课程推荐
一、培训内容
(一)最新国家财政、金融和投融资政策的解读
1.二十届三中全会投融资体制改革要点及财政体制改革对项目融资的影响;
2.我国当前经济形势、中央最新会议精神和财政金融政策对政府投融资的影响分析;
3.从基础设施相关领域政策(如PPP新机制、基础设施REITs、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看未来政府投融资的重点方向和区域;
4.重点政府投融资政策的详解,如《政府投资条例》,财预50号文,国办发19号文,国办发35号文、47号文和134号文,国办函115号文,财资108号文及四部委150号文等政策;
5.审计署最新工作报告、财政部最新债务报告等对地方政府投融资的影响和审计案例分析;
6.财政部最新通报八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解析。
(二)35号文背景下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化债的实务和案例
1.怎样理解地方国企的分类管理,针对名单内的融资平台融资“限制”、“福利”,以及存量债务借新还旧的要求及案例;
2.名单外参考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融资导向及实务,以及新增融资条件及案例;
3.融资平台公司产业转型标准(335指标)解析及主体选择,以及如何建立防范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长效机制;
4.处于高风险地区或财务指标不达标时如何开展融资,非高风险地区且达到相关财务指标的情况下如何开展融资。
(三)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储备谋划与申报
1.超长期特别国债概念、申报范围;
2.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的范围和领域;
3.超长期特别国债投资五大领域的对标储备谋划;
4.本次超长期特别国债与前几次国债有何不同;
5.超长期特别国债与中央预算内投资申请区别;
6.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储备谋划要求与实务;
7.超长期特别国债申报及审批流程;
8.超长期特别国债审核要点解析。
(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实务及案例
1.2024年政府专项债券投资领域的变化;
2.政府专项债券细分领域谋划包装注意问题及案例;
3.城投公司项目参与专项债的主要路径及案例;
4.专项债项目收入优化方法及案例;
5.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方式(直投、用作资本金、债务性资金);
6.银行贷款与政府专项债券投资项目实务及案例;
7.国企项目取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方式及资金会计处理方式;
8.政府专项债券前期材料准备及申报流程。
(五)片区综合开发投融资模式及案例
1.政府授权国企与投资者合作模式;
2.ABO模式自身存在的短板及缓释措施与案例;
3.地方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政策及资源支持的途径及案例;
4.投资人+EPC模式的合规性与违规性分析及片区包装设计;
5.投资人+EPC模式所涉及资产归属及回报机制设计;
6.如何识别市场中违规的“投资人+EPC”模式;
7.避免“投资人+EPC”模式违规的操作要点;
8.“F+EPC”模式与“投资人+EPC”模式的区别与联系;
9.如何促进“F+EPC”模式的合规性;
10.封闭运作、滚动开发、自求平衡模式解析及架构图分析。
(六)城市更新项目投融资模式及案例
1.城市更新的拆迁类、改建类、整治类内容解析;
2.城市更新实施主体的确定方式及案例;
3.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方式及案例;
4.城市更新项目融资方式及案例;
5.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模式及案例;
6.城市更新基金当前应用情况;
7.如何发挥地方国有企业在城市更新项目中的作用;
8.施工类央企参与城市更新项目的关注领域;
9.如何提高施工类央企在城市更新项目中的市场竞争力;
10.城市更新中的财政支持政策;
11.有关城市更新项目的金融政策。
(七)重大产业投资项目的投融资谋划和决策分析
1.地方政府和国企产业投资的经典案例分析;
2.政府和地方国企股权类产业投资的可行性研究、决策分析报告和投资合规流程解析;
3.政府产业投资的全流程解决方案:“产业规划+招商服务+产业金融+资源导入”一体化产业服务体系。
二、培训对象
各级政府发展改革、财政、环保、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林草、文旅等部门工作人员;以城投公司为代表的各类融资平台公司相关人员;污水垃圾处理、城乡供水供气供热、仓储物流、新能源、环保及建筑施工等企业有关人员;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专业人员。
三、拟邀师资
培训时间与地点
11月21日—11月24日 成都市
11月22日—11月25日 海口市
12月13日—12月16日 武汉市
12月18日—12月21日 深圳市
12月20日—12月23日 成都市
01月10日—01月13日 厦门市
01月16日—01月19日 北京市
收费标准
A.3880元/人(含培训、资料、电子课件、场地及培训期间午餐、结业证书),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添加微信请备注“单位名称+投融课程报名”
详情联系赵老师17319222683(同微信)
更多课程
150号文背景下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及2025年投融资项目储备谋划、地方债务风险防范背景下的基础设施投融资合规包装,城市更新、片区综合开发高级研修班
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创新、分类考核评价、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薪酬改革及全员绩效考核实务研修班
11月22-25日海口、12月13-15日武汉、12月20-23日成都
首席数据官-工信部人才交流中心:数据新基建投融、国企数据资产入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法律合规确权、资产评估、数据治理 及 入表融资等
11月20-23日成都市、12月18日深圳市
点击最下方"阅读原文"可查看更多课程,在线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