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肥西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我县全域范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岁末年初,请同学和家长们自觉遵守我县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提醒广大同学和家长,当前社会面零星销售冷烟花、擦炮、掼炮、呲花等小、微型烟花爆竹均属违法违规行为,政府部门正在依法治理。
希望各位同学和家长主动抵制燃放烟花爆竹,争做文明守法的肥西居民。家长和监护人要对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主动劝阻,依法尽到监护责任。
祝学习进步,阖家幸福!
肥西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
初审:江 春
复审:偶 霞
终审:车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