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强基生校内遴选工作的通知

文摘   2024-09-30 15:24   黑龙江  




2022级、2023级本科生:

为进一步做好强基计划学生(以下简称强基生)培养工作,落实强基生动态进出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强基计划学生管理和研究生衔接培养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4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面向2022级、2023本科生开展强基生校内遴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PART1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自愿申请、择优遴选原则。

(二)每个强基计划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制定遴选实施细则并组织考核遴选。



PART2
二、遴选名额



PART3
三、遴选对象


校本部2022级、2023级具有转专业资格的,高考科类为理工类(或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为物理)的学生均有资格参与遴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不得申请,详细情况可向教务处学籍与交流中心咨询。

PART4
四、申请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坚定的理想信念,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积极向上。

(二)基础扎实、思维活跃,具备好奇心、探究欲、问题意识和质疑精神。

(三)学习成绩优秀,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的才能和表现。

(四)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中各学院强基生遴选实施细则。



PART5
五、后续管理

01
学籍管理

遴选成为强基生后,学生学籍转入强基计划专业所在学院。


成绩管理
02

遴选成为强基生后,入选前的学分绩以原专业(集群/类)为准。

03
课程补修

强基计划专业所在学院对遴选成为强基生的学生已修课程进行认定,确定自修或补修课程,补修课程须在毕业前完成。



转段管理
04

遴选成为强基生后,满足所在强基计划专业转段要求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程序转入我校研究生阶段培养。


05
其他

遴选成为强基生后,自愿放弃强基计划和未达到转段要求的强基生,须按强基计划专业培养方案跟班就读,不再享受强基生的相关待遇,不再具有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PART6
六、遴选流程



01

2024年10月9日10:00—10月10日15:00,学生提交报名申请。每位学生仅可填报一个志愿,提交后不可更改。报名二维码(使用哈工大app扫一扫功能识别):

02



2024年10月11日—13日,强基计划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并公示参加考核学生名单及考核安排。

03



2024年10月14日上午组织考核,强基计划专业所在学院公示录取名单。

04



本科生院教务处将最终录取学生名单复核后,在本科生院网站公示3日。

05



入选学生联系学籍转入学院教学秘书老师,进行2024年秋季学期课程的退选、补选。







各学院遴选实施细则可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如有其他问题

可咨询本科生院教务处学籍与交流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吴婉琼、王倩,0451-86415676








撰稿 | 吴婉琼

排版 | 吴婉琼

初审 | 王   倩

复审 | 徐   平

终审 | 赵雅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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