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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债务管理工作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是全国第一个出台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文件的省级单位,也是最早在全省实施专项债券专户管理的省份,在专项债债务管理中探索出以专户管理为核心的资金动态监管体系,以审计监管为核心的项目全周期监管体系,从资金监管和项目监管两个角度统领债务管理,积极主动作为在债务管理中进行了多处制度创新,财政管理工作连续多年获国务院督查激励通报表彰。
2022年云南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投入146个审计组、660名审计人员,首次对全省2018年至2022年10月发行的全省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全覆盖式专项审计调查,分别对全省近5年来发行的2017个专项债券项目及涉及的601个主管部门、635个相关企业(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在传统的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基础上,打通项目监督的“最后一公里”,聚焦项目形成资产及运营效益情况,实现对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建设、运营、资金管理使用、资产登记管理等内容的全链条穿透式审计覆盖,确保监督不留空白、无一例外,着力推动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升专项债券资金和资产使用绩效。北京泓创智胜咨询有限公司根据2022-2023年云南省各地市审计整改报告,选择了以下22个具有代表性的审计问题以供各地财政、审计、项目单位等部门进行参考学习。
(一)会计处理不规范
(二)项目发行未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招投标程序不合规
(四)项目应筹措资金未到位
(五)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不及时
(六)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不合规
(七)项目专项债券专户管理不规范
(八)政府性基金收入未缴入国库
(九)挪用专项债券资金
(十)违规出借项目债券资金
(十一)擅自改变专债资金用途
(十二)财政代为支付利息情况
(十三)专债资金偿还其他债务
(十四)项目可研方案编制不科学,少测成本
(十五)项目未开工
(十六)项目工程进展缓慢
(十七)项目难以推进
(十八)已完工项目无法正常投入运营
(十九)已完工项目未产生运营效益或产出效益低下
(二十)专项债券资金被冻结
(二十一)未有效履行资金绩效管理职责
(二十二)专项债券项目形成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处理不规范
1、普洱市
会计处理不规范,涉及金额32210.21万元。
2021年11月,在未落实项目占补平衡指标的情况下,沧孟公司和思江公司将预付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土地开垦费直接作“在建工程”支出。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已立即整改,同时已调整相应账务。
(二)项目发行未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1、禄丰市
17个项目发行费220.60万元未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整改情况:已整改。由于2020年和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申报计划与实际到位资金存在差异,具有不确定性,故专项债券资金发行费未列入年度预算,只能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予以支付。根据专项债券资金管理规定,市财政局已将2022年度专项债券资金发行费纳入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并根据需要适时支付到位。在以后年度中预算中严格按《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将发行费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并予支付。
(三)招投标程序不合规
1、禄丰市
7个项目部分事项未进入中介超市选取服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工程项目费用未超过100万元的招标限额要求,采用竞争性合同谈判方式选择中介服务。在以后工作中,将严格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将遵循招标的法规制度,认真落实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的规定,确保中介服务选取合规。
(四)项目应筹措资金未到位
1、曲靖市宣威市
审计指出:宣威特色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到位资金170575600元。宣威特色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明确,项目资金来源为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资本金到位10000000元,项目单位自筹资本金2020年及之前投入160575600元,专项债券540000000元(2021年390000000元、2022年150000000元)。截至2022年5月12日,项目2021年实际到位资金420000000元,与实施方案相比,2021年宣威市财政预算安排资本金未到位10000000元,项目单位自筹资本金未到位160575600元。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根据《宣威特色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实施方案》,该项目原计划投资108000万元,但由于宣威财政比较困难,市财政和经开区自筹资金无法到位,在项目具体实施中,按总投资45000万元规划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专项债券资金42000万元,规划标准厂房建设面积20万平方米。项目于2021年8月完成项目规划,2021年11月开工建设,12月底完成桩基、地梁、承台等基础部分,2022年4月10日完成主体工程,2022年8月底建成投用。专项债券资金42000万元已于2022年7月15日前全部支付。
2、曲靖市麒麟区
(1)麒麟区煤建西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未到位资金159684200元。
麒麟区煤建西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明确,项目资金来源麒麟区财政统筹安排资金159684200元,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6160009元、省级补助资金4370000元,计划2019年发行专项债券180000000元。截至2022年5月10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06055200元,其中:专债资金180000000元,中央补助资金21685200元,省级补助资金4370000元。与实施方案相比,麒麟区财政未到位资金159684200元。
整改结果:未完成整改
未完成整改原因:受专项债券政策变更影响,未能取得专项债券资金支持,且二期工程推进缓慢,暂无实际工程量需支付。
整改措施:成立工作专班对项目整体及二期工程进行重新论证,结合实际,按规定进行调查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区财政将按照项目实际工程量逐步进行资金统筹安排
整改情况:麒麟区煤建西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专项债券实施方案,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棚户区占地129.2亩,总改造户数874户,总改造面积69795.46平方米;需安置总户数874户,其中:货币安置874户;需安置总面积69795.4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4022.32万元。资金构成为财政补助18022.32万元,拟申请专项债券资金46000万元(2019年申请发行18000万元,2020年申请发行28000万元)。截至目前,该项目已投入资金22604.5158万元,其中专项债券资金18000万元,上级补助资金2168.52万元,城乡投自有资金2435.9958万元,项目按照规划已完成一期工程,实施改造252户,一期已完成签订征收补偿协议248份,完成进度98.41%,拆除房屋约1.2万平方米,针对剩余4户,已于2022年7月22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下达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到期后依法进行拆除。并因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开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0〕485号)文件规定“...(八)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符合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内的建筑和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以及在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不支持未开工项目及货币化安置项目)...”项目补偿类别不符合文件规定的重点领域方向,未能进行二次专项债券申报,未取得28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支持。
整改时限:待上级相关政策明晰后及时进行整改。
(2)麒麟区龙潭河水库工程未到位资金49506100元。
麒麟区龙潭河水库工程专项债券实施方案明确,项目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安排418362700元,其中:省级资金277512900元、市级资金9000000元、区级资金131849800元,申请债券资金160000000元。截至2022年3月,项目实际到位专债资金160000000元,财政预算资金368856600元,其中:省级财政250690000元、市级财政9000000、区级财政109166600元。与实施方案相比,省级财政未到位 26822900元,麒麟区财政未到位22683200元。
整改结果:未完成整改
未完成整改原因:未到位配套资金为省级配套资金9172万元,市区级配套资金共到位资金27816.66万元,超配资金1182.66万元。
整改措施: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
整改情况:麒麟区龙潭河水库工程项目,按照专项债券实施方案显示,项目总投资为57555.87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安排及专项债券资金,其中,分级次财政预算资金安排情况为:中央资金55万元、省级资金27696.29万元、市级资金6541.37万元,区级资金15263.21万元,专项债券资金8000万元。因麒麟区龙潭河水库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投资资金配套到位情况与专项债实施方案资金配套到位情况的口径不一致,审计的资金配套到位情况与实际情况有差异。按照项目初步设计显示项目总投资60875万元,省级配套资金34241万元,市、区配套26634万元。截至目前,该项目实际累计到位工程建设资金52885.66万元(省级财政到位资金25069万元,市级到位资金900万元,区级财政到位资金10916.66万元,地方专项债券资金16000万元,市区级共到位资金27816.66万元,超配资金1182.66万元),工程建设资金未配套(按项目初步设计口径统计)共计9172万元(省级资金未到位9172万元;市、区级已超额配套),实际完成投资4.88亿元。
(五)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不及时
1、普洱市
2020年1月16日,景谷县财政局收到县民乐河水库工程、县高级职业中学建设项目专债资金9510万元,景谷县财政局未及时拨付至项目业主单位。2020年3月9日县民乐河水库管理局才收到拨入资金6000万元;2020年2月27日和6月30日县高级职业中学分别收到2510万元、1000万元。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按照审计要求,督促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严格执行专项债券资金拨付管理有关规定,确保上级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至项目业主单位。
2、禄丰市
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不及时64,400万元,造成闲置沉淀。
整改情况:截至2022年8月31日,闲置主管部门专项债券资金已拨付37,295.75万元,闲置于用款单位专项债券资金支出10万元,完成部分整改。
未完成整改原因:项目由于前期手续繁杂、要素保障项目众多且要求较高,导致项目建设周期长、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等原因,形成专项债券资金闲置在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
后续整改措施:市政府及财政局将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在依法依规、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强项目监管,加快项目推进力度,提高专项债券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涉及乡镇的项目,责成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快征地和项目推进,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