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地方债问题 适当增加专项债用于清欠

文摘   2024-12-24 07:01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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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 



2024年12月22日,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侯凯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地方债务管理不够严格问题,财政部将加快推进地方政府法定债务和隐性债务合并监管,开展覆盖法定债务、隐性债务、拖欠账款、需地方政府偿还的其他债务、地方国企债务等全口径债务监测;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改变一些地方和部门有法不依、惩戒措施宽松软状况;发挥增量政策效应,督促各地用好 6 万亿元置换政策在内的一系列化债支持政策,确保实现 2028 年底前隐性债务 “清零” 目标。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新一轮摸清拖欠账款底数工作,配合财政部等部门统筹推进化债与清欠工作,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适当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清欠,为清欠引入 “源头活水”。
国务院关于 2023 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 年 12 月 22  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审计署审计长 侯凯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审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高度重视审计揭示的问题,严肃处理、彻底整改,决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要加强贯通协同,纪检、组织、政法、国资、金融监管等部门协同发力,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李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不折不扣整改到位,真刀真枪解决问题,及时完善制度规则、堵塞漏洞、加强监管,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再次发生。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审计署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将《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所有问题及建议全部纳入整改范围,向122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印发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由其全面落实审计整改责任;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认真落实专项整改任务;审计署将重大问题移送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重点查办或督办,开展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合力推动审计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一、2023年度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相关审议意见,抓紧抓实国务院各项工作部署,审计整改成效更加彰显。

(一)坚决扛起审计整改重大政治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和部署审计整改,与党纪学习教育、中央巡视紧密结合,一体对照检查、抓好落实。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通过纳入业绩和干部考核、列入巡视巡察重点等硬招,逐项限时推进整改。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针对反复出现、经常发生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从全局研究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的特点和规律,做到举一反三。

(二)审计整改总体格局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全面整改中,形成分送转办、跟踪督促、汇总报告的工作闭环,及时将重大问题查办情况通报有关方面。专项整改,进一步拓展责任部门覆盖面,与有关部门研究建立贯通协作机制,各司其职、协同发力,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重点督办中,根据督办查办权限等,进一步细化精准审计移送重大问题的牵头承办部门,查办力度和反馈时效明显提升。
(三)审计整改成效更加彰显权威高效要求。截至2024年9月底,《审计工作报告》中要求立行立改1786个、阶段整改817个问题中,分别有1691个、513个(占94%62%)已完成整改;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了具体责任单位和年度措施。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共整改问题金额5380多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300多项,追责问责2800多人。重大问题整改总体进展顺利,解决了一些不利于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稳定的体制机制问题。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审计整改: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和有关地方通过调整决算草案、补征税款、化解政府债务等整改中央财政管理问题涉及资金2851.48亿元,中央部门及所属单位通过清理节庆展会论坛、取消违规培训和示范评比等整改问题涉及资金74.3亿元,各地通过追回或归还资金、落实重大政策等整改问题涉及资金178.64亿元,中央企业通过调整账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等整改问题涉及资金1466.9亿元,金融机构通过清理违规业务、优化信贷投向等整改问题涉及资金755.56亿元。
(一)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下统称2部委)、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和有关地方已整改问题涉及资金2851.48亿元,完善制度134项,处理处分241人。
1.关于税务和海关部门组织财政收入不到位问题。
一是对征管不够严格和制度漏洞造成税款流失问题36省市税务部门通过追缴税费入库、将暂时难以征收的纳入欠税管理台账等整改问题涉及资金296.02亿元;21个海关单位已补征关税等1.2亿元。是对未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问题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科技部等部门研究完善留抵退税、支持科技创新等税费政策,36省市已通过为1.69万户企业办理退抵税费、补充享受支持科技创新税费政策等整改问题涉及资金818.71亿元;34省市已从2561户企业追回违规享受的税费优惠或补征税款等22.85亿元;23个海关单位已退还1078户企业保证金等64.95亿元。三是对人为调节征收进度问题36省市税务部门已将多征收或提前征收的税费542.9亿元办理退税或抵减税款等;33省市税务部门将延压的税费947.9亿元办理入库等。
2.关于转移支付体系仍不够健全完备的问题。

(1)对“体制结算补助”转移支付执行偏离设立初衷问题。财政部将结合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研究优“体制结算补助”转移支付项目设置,在以后年度预算编制中严格控制此项转移支付规模。
(2)对部分转移支付分配下达管理薄弱问题。一是对分配不协同不合理问题2部委研究修订资金分配机制或管理办法,要求地方不得多头超额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其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对以前年度分配不合理的通过核减预算、收回资金等进行调整。如对“造林补助”等2项转移支付与“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投资专项任务量审核不协同问题,2部委和国家林草局协同审查项目任务、投资标准等关键事项,推动资金分配与规划任务相衔接。二是对下达不及时不科学问题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下达流程,加强央地间、年度间工作衔接,如在下达“重大品种推广补助”等2项转移支付时,同步组织政策培训,推动地方抓紧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并会同农业农村部督促加快上年结转资金拨付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周期提前,2024年预算下达进度较上年明显加快,对建设周期长、所需资金量大的项目分年度下达投资计划。
(3)对绩效管理存在短板弱项问题。一是对目标设置不完整不合理问题财政部在2024年预算中已补充设置1项转移支付的绩效指标;7项转移支付设置不合理的15个绩效指标中,已有12个按规定调整量化或提高指标值,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转移支付的绩效目标已由各省PM2.5浓度年度目标的90%,调整为100%二是对自评结果审核不严格问题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修改“水污染防治资金”2023年绩效自评相关指标取值规则,提升地方自评精准度,并完善了2024年绩效目标设置。
3.关于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中出现偏差的问题。

(1)对促进稳外贸政策落实不够精准和严格问题。财政部督促商务部正在修订《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针对资金分配小而散问题,涉及的14个地区中,有8个明确要求“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得少于5万元”,有6个整合或取消受惠企业少、单个金额小等支出方向。
(2)对扩投资相关举措未有效落实问题。针对中央财政投资项目推进不力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现场督导项目建设情况、约谈有关单位,暂缓下达进展过慢项目的后续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合计支持金额超出项目总投资18个项目,正在收回超出总投资额的财政资金并调整至其他项目,通报批评有关地区。针对专项债项目安排不科学问题2委从2024年第二批专项债项目开始,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避免将不合规项目纳入准备项目清单;财政部开展专项债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核查,推动按规定用途使用或盘活闲置资金。针对部分专项债项目未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问题2部委正在研究扩大专项债支持范围的改革举措,资金分配更多向项目准备充分、使用效益好的地区倾斜,增强对民营资本吸引力。
4.关于中央决算草案编制个别事项不准确不细化的问题。
是对基本建设支出决算列报不完整不细化问题财政部已调整2023年中央基本建设支出决算表》,细化列示了中央本级1亿元以上的非涉密投资项目。二是对错列支出11.84亿元问题政部已将错列入“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注资11.84亿元,调整列入“资本性支出”,已同步调整2023年中央决算草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5.关于地方债务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对违规举借债务尚未全面停止问题24个地区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偿还、地方政府债券置换等整改问题涉及资金89.41亿元,对其他债务正在筹措偿还资金或录入隐性债务统计监测系统等。二是对拖欠企业账款有所新增问题10省市56个地区通过盘活政府资产、加大土地出让力度等已偿还新增拖欠账款本息37.96亿元;730个地区通过直接偿还或以资产抵偿等整改虚假清偿问题涉及资金17.74亿元。
(二)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有关部门和地方已整改问题涉及资金34.5亿元,完善制度130项,处理处分12人。
1.关于节庆展会论坛(本段统称活动)加重基层负担的问题。有关部门公开通报相关典型问题,要求聚焦“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加强上下联动、同题共答、源头治理。21个部门和17省市已整改问题涉及资金22.7亿元:针对审批程序问题,已停止或取缔相关活动,规范活动审批办法;针对活动安排问题,加强对承办方监督,从严控制活动规模和财政资金支出口子;针对经费来源问题,已停止违规收费摊派,退回赞助费或归还国企垫资等2579.19万元;针对实际成效问题,做好与投资意向单位的回访对接,推动达成投资额的框架协议正式签约。
2.关于违规培训和评比表彰等活动屡禁不绝的问题。12家所属单位终止与社会机构合作开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外的培训,“山寨证书”中极易与目录内职业资格证书相混淆的样式、字体等元素剔除。10家所属单位和社会团体已停止举办借助部门行政影响力违规开展的评比表彰等活动。
3.关于利用政务数据牟利成为新苗头的问题。3个部门已停止利用5个系统数据违规对外收费行为,涉及金8101.29万元;2个部门修订3项数据管理制度,完善数据业务审批流程。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的问题。一是对超需求申领预算长期闲置问题4个部门已将8个项目超实际需求申领的预算5665.29万元退回财政或调减2024年预算,修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二是对一些单位三公经费胡支乱花等问题1个部门和9家所属单位已通过停止违规发放补助、收回资金等整改问题涉及资金9172.65万元。有的修订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严禁夹带建设豪华酒店等违规内容;有的规范公务接待,已将转嫁关联企业的接待费用202.37万元全部退回企业,并处理处分7名责任人。
5.关于一些部属企业存在经营乱象的问题。针对违规开展高风险业务问题9户企业修订投资管理制度,明确禁止开展融资性贸易等高风险业务,已追回全部出借资金6889.43万元,调减虚增收入6507.31万元。针对盲目投资民企挂靠为假国企等问1户企业正按程序退出下属企业股权,降低连带偿还债务风险;1户企业已清理挂靠的假国企。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有关部门和地方已整改问题涉及资金178.64亿元,完善制度820多项,处理处分2230多人。
1.关于重大引调水工程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整改问题涉及资1.52亿元,完善制度5项,处理处分50人。一是对部分工程立项脱离实际规模偏大问题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8对新立项的工程科学论证建设方案,优化工程规模、布局和分期实施安排;对在建工程规模重新评估并提出调整建议,审慎复核提出工程规模处理意见,着力解决工程规模越大地方需配套资金越多的问题,有效推进连通水网“断点”。如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配套输水线路11个标段已开工、2个分水口已通水。二是对节水与运营维护管理不到位影响工程良性运行问题水利部组织建立违规用水整改台账,8省受水区245家违规用水单位已被给予罚款、吊销取水许可等处理处罚或重新申办取水许可;4省强化节水考核,引导相关受水区加快供水管网改造,力争把漏损率降10%的国家标准。对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运维经费缺口等问题,湖北通过完善水价政策、加强水费收缴等落实经费保障,编制应急供水调度预案,提高调蓄水库联调联供水平。
2.关于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

(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方面。已整改问题涉及资金40.39亿元,完善制度248项,处理处分1200人。6部委印发指导意见,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一是对部分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较为混乱问题针对直接挪用问题66县已原渠道归还、支付拖欠补助等19.51亿元。针对变相挤占问题41县和1533所学校已通过原渠道归还或上缴财政后重新安排等整改问题涉及资金2.7亿元。针对串通套取问题4县终止与原供应商的供货协议或重新招标;1县补拨资金72.96万元提高供餐标准,弥补学生受损利益。二是对部分供餐单位违规经营问题121县已处理处罚相关学校负责人237名,解除与147家违规食材供应商的合同等,追回资金或罚款等4.2亿元,并完善供应商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食材出入库检查。三是对餐食采购招标和供餐监管等不够规范严格问题25县终止通过直接指定等方式违规确定的供应商合同并重新招标,追回涉事企业不当获利等8.96亿元。35县取消串标供餐企业投标资格、招标代理公司代理资质等,已追回资金等4.53亿元。针对监管权力寻租问题8省已追责问责徇私枉法的供餐监管部门和学校工作人员等384人。
(2)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方面。已整改问题涉及资金3.58亿元,完善制度80余项,处理处分170多人。一是对补贴资金发放不精准问题9省已补发社会保险补贴等1.9亿元,24省已追回被套取骗取的各类补贴1.3亿元。二是对部分劳务派遣企业侵害劳动者权益问题2省严肃查处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已督促劳务派遣企业补发截留克扣的劳动者报酬、补缴社保费等3201万元。对贵州1家人力资源公司从劳动者报酬中高额抽成问题,20243月起该公司已暂停劳务派遣业务,清偿派遣员工工资、补缴税款滞纳金等298.66万元。针对一些劳务派遣企业串通用工单位非法经营问题,有的用工单位已将劳务派遣企业返还、设立“小金库”的资金收回并上缴财政;有关地方加大涉税违法打击力度,严格代开发票监管,如黑龙江已注销虚开发票的4劳务派遣企业人力资源等业务资质。
(3)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审计方面。已整改问题涉及资金59.92亿元,完善制度175项,处理处分370人。一是对防止返贫监测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未兜实兜牢问题16县逐一排2.36万名群众返贫致贫风险,已将存在风险的5806人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52县将因病因学、产业失败形成负债等因素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指标,把应帮扶未帮扶的1.83万人纳入帮扶范围,并补发补助资金2093.5万元;50县对1137名脱贫户根据返贫致贫风险重新调整帮扶措施,对被虚报为完成帮扶的649人落实帮扶措施。二是对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相关举措未落实或效果不佳问题25县已将1467名不符合条件人员从公益性岗位清退,追回补贴62.76万元;18县建立以工代赈工作协调机制等,新申报以工代赈产业项目374个以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21县清理凑人数等违规培训人员933名,追回补贴或挽回损失67.2万元。
针对引入社会资本下乡在一些地方跑偏问题,58县着眼“引管并重”,推动社会资本下乡后守农利农,已督促社会资本方兑现拖欠农户的土地流转费及分红等1.11亿元。针对农民财产权益保障不到位问题,农业农村部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10县为28个村集体和2833户农户的承包土地确权发证;3县兑现139户农户承包土地流转费124.91万元。69县村集体资产已确权登记或加强管护42.7亿元,其中26县已收回被村干部等侵占或无偿使用的资产5000.25万元,27县已归还挪用或出借的村集体资金等4.62亿元。

(4)乡村建设行动实施审计方面。已整改问题涉及资金67.57亿元,完善制度229项,处理处分348人。一是对一些村庄规划与实际不符问题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通知,要求村庄规划编制不搞“齐步走”、“一刀切”,逐一核实39县偏离实际或流于形式的1783个村庄规划整改情况。11县依据村庄发展模式、村民实际需求等修正或重新编制358个村庄规划。广东阳春市修29个村庄规划,不再统一要求各自新建幼儿园和小学。6县督促编制单位修正297个村庄规划中缺项漏项、文不对题等低级错误。吉林大安市将存在照抄照搬问题的村庄规划编制单位列入黑名单并扣除委托服务费,重新研究编制36个村庄规划。二是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基础设施方面,46县通过调整建设规模、补齐配套设施等盘活长期闲置的垃圾中转站、村卫生室等项目1456个;39县已对之前未纳入摸排范围或整治不彻底的1558户农房、1701个危桥危路,采取维修加固、增设交通警示等措施;27县优化规划管控和项目论证,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从规划源头防止项目烂尾,推动盘活烂尾项目和拆除物资再利用;24县建立形象工程问题负面清单,集中资源解决交通、供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本公共服务方面37县完善村卫生室药物采购制度,加强医务人员诊疗、用药等培训,确保农户正常报销药费;7县已全部追回违规出售公墓所得或退回向低保特困户收取的殡葬费263.89万元。三是对未全面落实财政投入保障政策问题财政部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做好乡村建设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相关问题整改工作;16县已追回被挪用的专项债券资金8.9亿元,46县拓宽项目收益渠道或盘活闲置债券资金等38.65亿元。29县规范土地出让收入成本核算和列支渠道,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
(5)畜牧水产品稳产保供相关资金审计方面。已整改问题涉及资金5.66亿元,完善制度91项,处理处分94人。是对部分地方生猪产供存在风险问题疫病防控方面,农业农村部印发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实施方案,指导各地简化资金申领程序7省已向6031个养殖户发放补助5979.99万元。57个地区开展动物疫病疫苗管理情况专项检查,修订疫苗管理制度10项,维修更新损坏的疫苗冷藏设备,确保疫苗安全。储备猪肉方面5完成猪肉常规储备1.25万吨,增强应急调控能力。二是对部分地方水产品稳产保供基础薄弱问题23个地区正采取招商引资、引进养殖技术等措施,推动占而未用的养殖用海盘活投用;614个地区完成2个海洋牧场建设,34个深远海养殖网箱找回、维修后已重新下水使用,收缴或盘活闲置资金1.46亿元;611地区完成淡水养殖池塘改造任务2.24万亩。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整改问题涉及资金1466.9亿元,完善制度161项,处理处分165人。
一是对会计信息不实问题。22户中央企业通过调整账表等整改问题涉及资金886.03亿元,追责问责41人。其中:9户已通过抵销内部关联交易等调减多计的收入436.07亿元;20户通过还原跨年度调节的利润等整改多计或少计收入问题涉及资金203.55亿元;15户通过按规定足额计提减值准备或冲回多计提减值等整改多计或少计利润问题涉及资金55.68亿元。
二是对国有资产资金管理薄弱问题针对资产不实问题,18户中央企业通过规范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及时清理核销不实资产等整改问题涉及资金185.46亿元;5户将账外房产、藏品等纳入账内核算11.16亿元。针对运营效益不高问题8户通过加快项目建设、对外租赁等盘活闲置资金资产65.65亿元;3户追缴套取或挪用的信贷和专项资金等,处理处分42针对违规处理处置问10户停止违规出借品牌商标、字号、版权等资产;14户已通过追回违规对外出借资金或签订补充协议免除担保责任等整改问题涉及资金108.37亿元;13户加强重要资产安全管理,加快办理资产权属。
2.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整改问题涉及资金755.56亿元。
一是对偏离服务实体经济定位问题。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督促有关金融机构加强信贷业务管理,切实治理和防范资金空转。违规改变贷款投向问题6家金融机构对信贷数据进行二次检验,不断提升统计质量;信贷投放虚增空转问题,有关银行完善存贷款考核指标体系,停止即贷即收;等额存贷余额较审计时下降66%
二是对金融资源供给结构不够优化问题。针对重点领域“加”的成色不足问题4家银行督促挪用科技创新贷款的企业提前结465.62亿元,并严格贷后管理减少空转套利空间。针对限制领的力度不够问题4家银行印发加强经营状态异常企业融资管理的通知,推进“僵尸企业”债务和风险资产处置,已通过重组、诉讼等收回贷款91.01亿元,如实下调风险资产分类。
3.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整改问题涉及资金38.8亿元,完善制度31项,处理处分77人。
一是对基础性管理工作薄弱问题。27个部门已整改问题涉及资金32.86亿元。其中:13个部门将少计漏记的9.81平方米房产、151.5亩土地、31.12亿元设备物资或无形资产等登记入账;10个部门将5569.06万元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上缴财政;3个部门已收回房产租金等1697.55万元。6个部门通过内部调剂使用、加快安装投用等盘活9.99万平方米房产、10.2亩土地、114辆公务用车、9735.02万元办公家具及仪器设备等。1个部门已清理划转机构改革涉及的资产336.33万元。
二是对违规使用和处置资产问题。16个部门通过停止违规出租出借、履行资产出租报批程序等整改房产6.12平方米、设备等资产9724.34万元,其中2个部门已终止无偿出借或通过修改国有资产出租协议等保障国有收益。1部门对长期低价承租该部底商房产的租户,拟提起诉讼收回房产。
三是对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存在短板问题。针对新型建管模式不规范问题5省规范银政合作模式管理,其中1省在协议到期后已终止与银行合作,其他4省正在完善制度或与银行协商,将筹资中银行提供的资金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建设中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不再指定承建单位;建成后及时明确资产权属,确保国有资产和公共信息安全。针对部分系统建管成效不佳问题4部门和6省加快32个系统建设进度,不断完善系统功能,系统使用率明显提升。
4.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整改问题涉及资金60.45亿元,完善制度56项,处理处分88人。
一是对部分地区耕地保护不力问题。5省市积极引导农户将用于非粮食种植的基本农田改回粮食种植,严肃查处违规占地搞商业开发等行为,将无法复耕的耕地依法变更土地性质或异地调整补划。如山西晋中市太谷区已暂停违规用于房地产开发的160.89农业高新示范区土地施工,并健全建设用地部门联动审批机制。
二是对森林管护效果不佳、林木营造弄虚作假问题。针对科学绿化要求未落实问题,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底版,优化国土绿化落地上图管理方式,绿化成果检查合格后再上图;15省严肃查处违规占地造林等问题,调查问责相关责任人。针对造林成果底数不清问题,国家林草局分析“三北”防护林工程区775个县的林草资源数据,确定“三北”防护林工程六期基础底数,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着力解决林地实情与账面数据不一致问题;13省从相应年度造林成果数据库中剔除虚报部分,已处理处罚虚报造林面积问题责任人13名。有关地方逐一梳理188个弄虚作假的造林项目,其中:对23个招标时直接内定实施单位的项目,加强招投标监管,已将组织围标的招标代理公司列入黑名单;对81个设计时将已有林地包装为新造林地的项目,按造林技术规程变更设计方案并计划重新择址;对107个施工时私自调减种植数量、品种的项目,按规定数量补植补种或调整品种;对98个验收时走过场的项目,规范项目档案台账管理,重新组织验收。针对部分林业资金管理不严问题,国家林草局会同2部委修订林草资金管理办法,暂停向骗取套取、挤占挪用等问题严重的地方安排2024年资金;3省已追回被骗取的资金3056.99万元;7省原渠道归还挤占挪用的资金1.58亿元,13省已偿还储备林项目专项贷款56.91亿元;3省已使用或上交财政9553.21万元闲置资金。

三是对传统能源管理不规范、新能源开发利用缺乏统筹问题。一方面2省对超核定能力开采原煤的114座煤矿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理处罚。另一方面5省围绕加强对新能源项目的支撑,加快推进外送电网配套工程建设,提高储能能力。“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碎片化”问题,第二批单体项目规模均在规定的100万千瓦标准以上。
(五)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办理情况。对审计移送的310多件违纪违法问题,有关部门和地方正在组织查处,对涉案款物加紧追赃挽损,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处分有关责任人。
1.关于政商勾连结成利益集团形成区域性腐败的问题。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以权力为依托的资本逐利行为,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辽宁某市原区委书记涉嫌滥用职权、特定关系人索要好处费,原区委书记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关于套取政策红利妨碍政策措施落实的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在高新产业等优惠政策执行中,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申报单位弄虚作假等行为。金融监管总局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查办违法放贷案件360多件、100多亿元。对3家保险公司伙同多户投保单位骗取瓜分首台(套)首批次保险财政补贴问题,被骗取的3亿多元补贴已全部收回财政;3部门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将投保单位纳入失信名单,3年内禁止其申请资金和项目。

3.关于腐败手段更加隐形翻新的问题。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工作人员辞去公职暂行办法,规范离职人员从业回避等情况。中国证监会推进《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修订,提升“影子公司”、“影子股东”等新型腐败发现能力。金融监管部门原司局级干部涉嫌利用职务影响扶持特定民企并收受巨额钱款,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关于基层一些单位腐败问题性质严重的问题。农业农村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债务、工程项目管理等突出问题,在全国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黑龙江某县林草局套取造林财政资金等6200多万元腐蚀百余名公职人员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审查调查该局原局长等3人,正在研提其他公职人员追责建议,追回行贿、滥发、贪污等款项2095.82万元。
(六)审计建议落实情况。

1.关于“强化宏观政策统筹兼顾,更好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建议的落实情况。一是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方面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推进收入征管数据共享,开展代开虚开发票、跨关区避税等重大风险综合治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财政部等部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研究完善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更好发挥转移支付功能定位;组织对社会关注度高、资金规模大的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把评价结果与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制定“两重”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管办法,着力支持“两重”相关项目建设。税务总局聚焦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2重点编发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推出系列优化服务举措。二是推动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精准有效方面围绕提高重点领域”的成色,金融监管总局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转型等领域的金融支持,扩大货币政策对普惠小微贷款的支持范围,加大小微经营主体融资支持。围绕加大限制领域”的力度,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加强信贷资金投向管理,通过优化金融业增加值季度核算方法等措施,防范资金空转。三是加强各项政策之间协调配合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强化财政、货币政策与就业、产业、区域、环保等政策协同配合,提升各项政策目标、工具、力度、节奏匹配度。
2.关于“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健全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建议的落实情况。一是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方面财政部细化分解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任务,推动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二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国务院国资委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着力破除影响国企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企功能定位,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三是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方面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加快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的政策措施,进一步释放我国超大规模市场潜力。促进民营经济立法,全面清理歧视不同所有制、规模和地域企业的各类规定,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3.关于“持续加力化解重大经济风险,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建议的落实情况。针对地方债务风险,财政部组织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强化政府支出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管控,会同有关部门规范金融机构融资业务,努力阻断新增隐性债务路径;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制度,强化项目资产管理、收入归集,确保按时偿还、不出风险。针对金融领域风险有关部门推动建立高风险机构退出市场过程中政府与法检联动机制,强化行政处罚、民事追责、刑事打击的衔接配合。金融监管总局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纠正机制,组织建立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体系。针对国有资产损失流失风险,国务院国资委推动有关中央企业完“三重一大”决策和执行机制,提级查办审计移送的11个重点问题,保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高压态势。
4.关于“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和改善民”建议的落实情况。一是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方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梳理形成2024年就业政策清单,扩大宣讲覆盖面,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力度;建立与税务、市场监管部门共享劳务派遣单位信息机制,研究起草劳务派遣单位等级评价指南,促进劳务派遣市场优胜劣汰。二是坚持不懈抓好三农工作方。自然资源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农业农村部将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项目作为“三农”建设优先选项,加快补齐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确保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农业农村部推动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研究制定集体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延包试点意见,为农民增收提供法治保障;推动出台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意见。
5.关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建议的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方面。有关部门加大对审计移送重大问题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把审计及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作为领导干部日常调整配备等重要参考。二是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方面。财政部把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从严审核中央部门新增资产配置,推动压缩节庆展会论坛等活动,腾出更多财政资源用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三是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方面。财政部围绕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会计评估领域专项监督、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等4个领域,在全国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适时通报典型案例。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国管局等6个部门,针对扩投资相关举措未有效落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存在薄弱环节、地方债务管理不够严格、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性管理工作薄弱等4方面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相关整改情况连同按要求需报告的中央部门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等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均已作为本报告的附件,一并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还有95个(涉及金额214亿元)尚未整改到位,结合审计署开展的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以及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问题相关情况,当前审计整改不到位的原因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审计整改“两个责任”仍未全面落实到位。一些被审计单位对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缺乏必要措施或存在畏难情绪、过关心态,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违规整改等问题依然存在。一些主管部门对监督管理责任认识不足、措施不力,有的没有真正做到举一反三,专项整治长牙带刺效果欠佳。二是近年来审计查出问题的综合性、复杂性交织,相应整改难度加大。有的问题是随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出现的阶段性困难,需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逐步消解;有的问题本身即属于中长期改革任务,需要与改革一体推进、同步完善;有的问题产生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需逐步稳妥推进解决。三是贯通协同还有短板弱项。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整改协同不足,横向上地区间、部门间未形成有效的责任共担、信息共享、整改共促机制;纵向上有的问题“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整改中仍存在压力层层衰减等现象。
对尚未完成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已对后续整改作出安排:一是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动整改落实,对重要问题一盯到底,适时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真改实改。二是进一步用好问责利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坚决惩处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三是进一步做好举一反三。坚持“治已病”、“防未病”,深入分析反复出现、经常发生问题产生的体制机制障碍,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监管。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更好运用规律性认识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贡献审计力量!

附件:

1.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中央部门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等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信息来源 | 审计署

THE  END

泓创智胜
地方政府债券研究与服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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