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大学颁布实施了《重庆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对于允许转让的科技成果,学校经评估并收取一定比例资源占用费后,将成果所有权让渡给完成人或赋予完成人长期使用权,由完成人自主实施转化,这便是“权益让渡”。
2024年,为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重庆大学对这一办法进行了修订,新推出了“权益约定”模式。与“权益让渡”相比,“权益约定”更加灵活,加上学校技术经理人队伍提供的一站式服务,有效激发了学校科研人员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性,为学校的科研事业和成果转化工作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重庆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2024)》
重庆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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